科室: 兒科 主任醫師 崔文成

  在學齡期及學齡前期的兒童中,常可見到一些不自主的刻板動作,如反覆地眨眼、擠眉、做鬼臉怪相、嗤鼻、弄鼻、咬脣、舔舌、咧嘴、眥牙、點頭、搖頭、扭頸、伸脖、聳肩、手或臂抽動、握拳,晃腿、搖膝、動足等(簡單性運動抽動),或出現如單純反覆吭、咳、哼、咯、或清嗓等(簡單發聲抽動),稱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也叫抽動症、或稱習慣性痙攣,是一種短暫性抽動障礙。

  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屬兒童神經官能症常見型別之一,是兒童抽動障礙中最多見的一種型別。國內報道其發病率為1%~7%,多見於學齡前和學齡早期兒童,以男孩為多見。主要臨床表現大多數為簡單性運動抽動,較為侷限,一般以眼、面肌抽動為多見,在數週或數月內症狀波動或部位轉移,可向頸部或上下肢發展;少數可出現簡單發聲抽動;同一患兒的抽動一般比較固定、刻板,但也可以表現為各種抽動症狀的綜合;部分患兒的若干抽動症狀,在不同的階段可此起彼伏。病程持續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既不屬於癲癇,也不同於小舞蹈症,通常對病兒日常學習和適應環境無明顯影響。患兒可伴有其他神經症狀,如睡眠不寧、夜驚、遺尿等。

  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動作是多種多樣的,抽動症狀頻率和症狀嚴重程度不一,其共同點為:1基本形式是一群或數群肌肉的小抽動,抽動發生時常突然、快速、刻板、重複交替出現。2孩子抽動時往往無目的性,自己不易控制,有時可勉強剋制片刻,但過後又復發,但意識清楚,抽動時動作範圍較小,休息、學習、活動時都可出現,但不影響原來的動作,注意力分散時抽動減少或消失,睡眠時則停止發作。3軀體檢查包括神經系統檢查,通常無異常發現。其診斷標準如下: 1.起病於童年。 2.有運動抽動(單一部位或多個部位),或發聲抽動。 3.抽動能受意志剋制短暫時間(數分鐘至數小時)。 4.抽動症狀的嚴重程度、發生的頻度及部位可以改變。 5.抽動症狀一日內出現多次,日日如此,至少持續2周,但不超過1年。 6.排除錐體外系神經疾病和其他原因所引起肌肉痙攣。

  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可能有關的病因有下列幾個方面:(1)大多由精神、心理、社會因素引起,如受驚嚇、家長的責備、學習上要求過高、生活中不能滿足自己的慾望、感情上受到忽視或偏愛、家庭中的爭執等家庭生活事件、環境中的某種緊張氣氛、情緒上的緊張等,抽動成為心理應激的一種表現,患兒起初多有心理上的焦慮或緊張,繼而出現習慣性抽動;也有少數是同模仿他人的動作而得。發病還與小兒的精神型別有關,屬神經質、膽怯及情緒不穩定者易有這種傾向。內向、怕羞、膽小、遇事敏感、不合群的小孩,當遇到不順心的事情後就容易產生這類抽動反應。(2)也有的起因於一些軀體疾病,起始往往由於區域性激惹而產生抽動,如眼結膜炎或倒睫刺激引起眼部不適而頻頻眨眼,咽炎引起咽部不適而清嗓咯痰,也可以因衣著不適、皮膚髮癢等促發,成為一種保護性或習慣性的動作,兒童由於大腦興奮性較高,上述因素久而久之在大腦皮層形成惰性興奮灶,易形成抽動反應而且容易固定,當局部疾病消除後,抽動症狀仍繼續存在,而出現習慣性抽動。(3)遺傳因素 短暫性抽動障礙可有家族聚集性,病兒家族成員中患抽動障礙者較為多見,故認為可能與遺傳因素有關。(4)器質性因素 圍生期損害,如產傷、窒息等因素可能與本症有關。(5)藥源性因素 某些藥物如中樞神經興奮劑、抗精神病藥等,長期服用可能產生抽動的副反應。

  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的治療以減少患兒焦慮、緊張的情緒為主,並消除可能有關的病因,配合轉移注意力、心理療法、藥物療法、合理教養等措施。

  要消除各種緊張因素,合理教養並重視孩子的心理狀態,使孩子活潑快樂地生活是很重要的,家長、老師多作開導勸慰,親屬及周圍人不宜對孩子的症狀表示過分注意,以免孩子緊張不安,使病理惰性更加固定;更不應責罵或懲罰,否則抽動次數更加頻繁;應避免過高的學習目標與要求,引導孩子從事正常學習、文體活動,鼓勵孩子與其它孩子一起玩,以轉移注意力;向孩子說明疾病的性質及可治癒性,以消除顧慮,要發揮孩子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建立信心,逐漸控制抽動的發作;及時治療眼部、咽部、面板等部位的疾病;部分兒童可以服用一些抗焦慮藥。兒童精神-習慣性抽動屬祖國醫學“目扎”、“抽搐”範疇,病位在腦(心),與肝密切相關,基本病機為肝心失調,初期多為實證,繼而實中夾虛,日久則由實轉虛。治療初宜疏肝解鬱、清肝瀉火,繼而平肝清熱、滋陰熄風,久則滋養肝腎、條達肝氣,可辨證選用丹梔逍遙散、龍膽瀉肝湯、鎮肝熄風湯、羚角鉤藤湯、杞菊地黃湯、一貫煎等方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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