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掌握治療適應證:對於肝臟炎症病變輕微、難以取得持續應答的患者(如ALT正常、HBeAg陽性的免疫耐受期),特別(當這些患者<30歲時,應當儘量避免使用核苷(酸)類似物治療。
2、謹慎選擇核苷(酸)類藥物:如條件允許,開始治療時宜選用抗病毒作用強和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
3、治療中密切監測、及時聯合治療:定期檢測HBV DNA,以及時發現原發性無應答或病毒學突破。對合並HIV 感染、肝硬化及高病毒載量等早期應答不佳者,宜儘早採用無交叉耐藥位點的核苷(酸)類藥物聯合治療。
4、一旦發現耐藥,儘早給予救援治療:對於接受拉米夫定治療的患者,一旦檢出基因型耐藥或HBV DNA開始升高時就加用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抑制病毒更快、耐藥發生較少、臨床結局較好。關於其他藥物耐藥患者的治療臨床研究相對較少,有關的治療推薦意見主要根據體外研究結果。
對於替比夫定、恩替卡韋發生耐藥者,亦可加用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對於阿德福韋酯耐藥者,可加拉米夫定、替比夫定聯合治療;對於未應用過其它核苷類似物者,亦可換用恩替卡韋。對於核苷(酸)類發生耐藥者,亦可考慮改用或加用干擾素類聯合治療,但應避免替比夫定和PEG-IFN 聯合應用,因為可導致外周神經肌肉疾病。
5、儘量避免單藥序貫治療:有臨床研究顯示,因對某一核苷(酸)類發生耐藥而先後改用其它苷(酸)類藥物治療,可篩選出對多種苷(酸)類耐藥的變異株。因此,應避免單藥序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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