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肝病科 副主任醫師 鄭玉山

       十、治療目標
  治療的目標: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HBV複製,減輕肝細胞炎性壞死及肝纖維化,達到延緩和減少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償、HCC及其它併發症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生存時間。在治療過程中,對於部分適合的患者應儘可能追求慢性乙肝的臨床治癒,即停止治療後持續的病毒學應答,HBsAg消失,並伴有ALT復常和肝臟組織學的改善。濟寧市第四人民醫院肝病科鄭玉山
  治療終點:
  1.理想的終點:HBeAg陽性與HBeAg陰性患者,停藥後獲得持久的HBsAg消失,可伴或不伴HBsAg血清學轉換。
  2.滿意的終點:HBeAg陽性患者,停藥後獲得持續的病毒學應答,ALT復常,並伴有HBeAg血清學轉換;HBeAg陰性患者,停藥後獲得持續的病毒學應答和ALT復常。
  3.基本的終點:如無法獲得停藥後持續應答,抗病毒治療期間長期維持病毒學應答(HBVDNA檢測不到)。
  十一、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
  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主要根據血清HBV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來決定78,83,84,同時結合患者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後決定是否需要啟動抗病毒治療。動態的評估比單次的檢測更加有臨床意義。對HBeAg陽性患者,發現ALT水平升高後,建議觀察3-6個月,如未發生自發性HBeAg血清學轉換,才建議考慮抗病毒治療。

  推薦接受抗病毒治療的人群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9,80,83,85:
  (1)HBVDNA水平:HBeAg陽性患者,HBVDNA≥20000IU/mL(相當於105拷貝/ml);HBeAg陰性患者,HBVDNA≥2000IU/mL(相當於104拷貝/ml);
  (2)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續升高≥2×ULN(超過3個月);如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
  對持續HBV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進展風險較大,可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
  (1)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2級以上)或纖維化,特別是肝纖維化2級以上(A1)。
  (2)ALT持續處於1×ULN至2×ULN之間,特別是年齡大於40歲者,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臟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B2)。
  (3)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一次,持續12個月),年齡大於30歲,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臟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B2)。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時,無論ALT和HBeAg情況,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A1)。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開始治療前應排除合併其他病原體感染或藥物、酒精、免疫等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聯苯結構衍生物類藥物者,其AST水平可高於ALT,此時可將AST水平作為主要指標。

  十二、干擾素α治療
  我國已批准普通干擾素(IFN-α)和聚乙二醇化干擾素(PegIFN-α)用於治療慢性乙型肝炎。
  (一)干擾素α治療的方案及療效
  普通IFN-α治療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具有一定的療效,PegIFN-α相較於普通IFN-α能取得更高的HBeAg血清學轉換率、HBVDNA抑制及生化學應答率(86)。
  多項國際多中心隨機對照臨床試驗顯示,HBeAg陽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採用PegIFN-α-2a180ug/周治療48周,停藥隨訪24周時HBeAg血清學轉換率為32%-36%,其中基線ALT>2-5倍ULN患者停藥24周HBeAg血清學轉換率為44.8%,ALT>5-10ULN患者為61.1%;停藥24周時HBsAg轉換率為2.3-3%(80,87)。國外研究顯示,對於HBeAg陽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應用PegIFN-α-2b也可取得類似的HBVDNA抑制、HBeAg血清學轉換、HBsAg清除率(80),停藥3年HBsAg清除率為11%(88)。
  對HBeAg陰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60%為亞洲人)用PegIFN-α-2a治療48周,停藥隨訪24周時HBVDNA<2000IU/mL的患者為43%,停藥後隨訪48周時為42%;HBsAg消失率在停藥隨訪24周時為3%,停藥隨訪至3年時增加至8.7%80,停藥5年增加至12%89。有研究顯示延長PegIFN-α療程至2年可提高治療應答率90,91,但考慮延長治療帶來的更多副作用和經濟負擔,從藥物經濟學角度考慮,現階段並不推薦延長治療。
  PegIFN-α與NAs聯合或序貫治療
  同步聯合PegIFN-α與NAs的治療方案是否能提高療效仍不確切。同步聯合方案較PegIFN-α單藥在治療結束時HBeAg轉換、HBsAg清除、病毒學應答、生化學應答等方面存在一定優勢,但未顯著改善停藥後的持久應答率92-94。另有研究顯示在PegIFN-α基礎上加用ETV,並未提高HBeAg血清學轉換率以及HBsAg清除率95。
  使用NAs降低病毒載量後聯合或序貫PegIFN-α的方案,較NAs單藥在HBeAg血清學轉換及HBsAg下降方面有一定的優勢96-100。一項多中心隨機開放研究顯示,HBeAg陽性慢乙肝患者使用ETV單藥治療9~36個月並達到HBVDNA<1000copies/ml以及HBeAg<100PEIU/ml的患者,序貫Peg-IFN-α-2a治療48周的患者相較繼續使用ETV單藥治療患者有較高的HBeAg血清學轉換率(14.9%vs.6.1%)和HBsAg清除率(8.5%vs.0%)97;另一項研究顯示HBeAg陽性患者接受NAs(拉米夫定、恩替卡韋或阿德福韋酯)治療1~3年後達到HBVDNA<200IU/mL及HBeAg轉陰者,再接受PegIFN-α-2a序貫治療48周的HBsAg清除率及轉換率分別為16.2%和12.5%98。
  (二)IFN-α抗病毒療效的預測因素
  治療前的預測因素
  HBeAg陽性慢乙肝患者具有以下因素者接受PegIFN-α治療HBeAg血清學轉換率更高:1)HBVDNA<2x108IU/ml;2)高ALT水平;3)基因型為A或B型;4)基線低HBsAg水平;5)肝組織炎症壞死G2以上;而HBeAg陰性慢乙肝患者還無有效的治療前預測病毒學應答的因素78。在有抗病毒指徵的患者中,相對年輕的患者(包括青少年患者)、希望近年內生育的患者、期望短期完成治療的患者、初次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患者,可優先考慮PegIFN-α治療。
  治療過程中的預測因素
  HBeAg陽性慢乙肝患者治療24周HbsAg和HBVDNA的定量水平是治療應答的預測因素78。接受PegIFN-α治療,如果24周HBsAg<1500IU/ml,繼續單藥治療至48周可獲得較高的HBeAg血清學轉換率87。對於基因型A型和D型患者,若經過12周PegIFN-α治療未發生HBsAg定量的下降,建議停止治療(陰性預測值97%-100%)。對於基因型B型和C型患者,若經過12周PegIFN-α治療,HBsAg定量仍大於20,000IU/mL,建議停止治療(陰性預測值92%-98%)。無論哪種基因型,若經過24周治療HBsAg定量仍大於20,000IU/mL,建議停止PegIFN-α治療(101,102)。
  HBeAg陰性慢乙肝患者治療過程中HBsAg的下降、HBVDNA水平是停藥後持續病毒學應答的預測因素89。如果經過12周治療後HBsAg未下降且HBVDNA較基線下降<2Log10IU/ml,應考慮停止PegIFN-α治療103,104,具體請參見“抗病毒治療推薦意見”。
  (三)干擾素的不良反應及其處理
  1、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發熱、頭痛、肌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的同時服用解熱鎮痛藥。
  2、一過性外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0.75×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應降低IFN-α劑量;1~2周後複查,如恢復,則逐漸增加至原量。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0.5×109/L和(或)血小板<25<span="">×109/L,則應暫停使用IFN。對中性粒細胞明顯降低者,可試用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細胞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療。
  3、精神異常可表現為抑鬱、妄想、重度焦慮等精神病症狀。對症狀嚴重者,應及時停用IFN,必要時會同精神心理方面的專科醫師進一步診治。
  4、自身免疫性疾病一些患者可出現自身抗體,僅少部分患者出現甲狀腺疾病、糖尿病、血小板減少、銀屑病、白斑、類風溼關節炎和系統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徵等,應請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共同診治,嚴重者應停藥。
  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包括腎臟損害、心血管併發症、視網膜病變、聽力下降和間質性肺炎等,應停止干擾素治療。
  (四)IFN-α治療的禁忌證
  IFN-α治療的絕對禁忌證包括:妊娠或短期內有妊娠計劃、精神病史(具有精神分裂症或嚴重抑鬱症等病史)、未能控制的癲癇、失代償期肝硬化、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伴有嚴重感染,視網膜疾病,心衰,慢性阻塞性肺部等基礎疾病。
  IFN-α治療的相對禁忌證包括:甲狀腺疾病,既往抑鬱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壓,治療前中性粒細胞計數<1.0<span="">×109/L和(或)血小板計數<50<span="">×109/L。
  十三、NAs治療和監測
  五種NAs藥物療效

  1、恩替卡韋(entecavir,ETV)
  III期隨機對照雙盲臨床試驗表明,在HBeAg陽性慢性乙肝患者中,ETV治療48周時的HBVDNA轉陰(<300拷貝/mL)率為67%、HBeAg血清學轉換率為21%、ALT復常率為68%、肝組織學改善率為72%105。在HBeAg陰性慢性乙肝患者中,ETV治療48周時的HBVDNA轉陰(<300拷貝/mL)率為90%、ALT復常率為78%、肝組織學改善率為70%106。
  ETV長期治療隨訪的研究表明,HBeAg陽性慢性乙肝患者接受ETV治療5年,HBVDNA轉陰(<300拷貝/mL)率可達94%,ALT復常率為80%107。在NAs初治乙肝患者中(HBeAg陽性或陰性),ETV治療5年的累積耐藥發生率為1.2%,然而,在已發生拉米夫定(LAM)耐藥的患者中,ETV治療5年的累積耐藥發生率升高至51%(108)。應用ETV治療5年的肝臟組織學研究顯示,55/57(88%)獲得肝纖維化改善,4/10(40%)肝硬化逆轉(70,109)。嚴重肝病患者有發生乳酸酸中毒的報告,應引起關注。
  2、富馬酸替諾福韋酯(tenofovirdisoproxilfumarate,TDF)
  III期隨機對照雙盲臨床試驗表明,在HBeAg陽性慢性乙肝患者中,TDF治療48周的HBVDNA轉陰(<400拷貝/mL)率為76%、HBeAg血清學轉換率為21%、ALT復常率為68%。在HBeAg陰性慢性乙肝患者中,TDF治療48周的HBVDNA轉陰(<400拷貝/mL)率為93%、ALT復常率為76%110,。
  肝組織學研究表明,TDF治療5年的組織學改善率為87%,纖維化逆轉率為51%;在治療前被診斷為肝硬化的患者中(Ishak評分為5或6),經5年治療後,71%患者的Ishak評分下降至少1分71。
  近期完成的TDF長期隨訪研究表明,經過8年TDF治療,HBeAg陽性患者的HBVDNA轉陰(<400拷貝/mL)率為98%,HBeAg血清學轉換率為31%,HBsAg消失率為13%。HBeAg陰性患者的HBVDNA轉陰(<400拷貝/mL)率為99.6%。未檢測到TDF相關耐藥。在長期治療過程中,2.2%的患者發生血肌酐升高≥0.5mg/dL,1%的患者發生肌酐清除率低於50mL/min,長期用藥的患者應警惕腎功能不全和低磷性骨病的發生111。
  TDF治療NAs經治患者48周至168周的研究顯示,無論是LAM耐藥、ADV耐藥、ETV耐藥,還是ADV應答不佳、LAM和ADV聯合耐藥等情況,TDF都表現出較高的病毒學應答,且耐受性良好112-115。
  3、替比夫定(telbivudine,LdT)
  國內隨機、雙盲、多中心III期臨床試驗的52周結果,以及全球多中心研究104周結果均表明,LDT抗病毒活性優於LAM,且耐藥發生率低於LAM(116,117),但總體耐藥率仍然偏高。國內外臨床研究提示,基線HBVDNA<109<span="">拷貝/mL及ALT(2ULN的HBeAg陽性患者,或HBVDNA<107<span="">拷貝/mL的HBeAg陰性患者,經LDT治療24周時如達到HBVDNA300拷貝/mL,治療到1年、2年時有更好的療效和較低的耐藥發生率(118)。LDT的總體不良事件發生率和拉米夫定相似,但治療52周和104周時發生3-4級肌酸激酶(CK)升高者為分別7.5%和12.9%,而LAM組分別為3.1%和4.1%116,117。有個案發生肌炎、橫紋肌溶解和乳酸酸中毒等的報告,應引起關注。
  4、阿德福韋酯(adefovirdipivoxil,ADV)
  國內外隨機雙盲臨床試驗表明,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口服ADV可明顯抑制HBVDNA複製、促進ALT復常、改善肝組織炎症壞死和纖維化。對HBeAg陽性患者治療1、2、3和5年時,HBVDNA<1000拷貝/mL者分別為28%、45%、56%和58%,HBeAg血清學轉換率分別為12%、29%、
  43%和48%;耐藥率分別為0%、1.6%、3.1%和20%119,120。對HBeAg陰性患者治療5年,HBVDNA<1000拷貝/mL者為67%、ALT復常率為69%;治療5年時,有肝臟炎症壞死和纖維化程度改善者分別為83%和73%;治療5年時患者的累積耐藥基因突變發生率為29%、病毒學耐藥發生率為20%、臨床耐藥發生率為11%;輕度肌酐升高者為3%(121)。
  ADV聯合LAM,對於LAM耐藥的慢性乙型肝炎能有效抑制HBVDNA、促進ALT復常,且聯合用藥者對ADV的耐藥發生率更低122。
  ADV長期治療5年時,血清肌酐升高超0.5mg/dL者達3%,但血清肌酐的升高為可逆性119,121。長期用藥的患者應警惕腎功能不全和低磷性骨病的發生。
  5、拉米夫定(lamivudine,LAM)
  國內外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結果表明,每日1次口服100mgLAM可明顯抑制HBVDNA水平;HBeAg血清學轉換率隨治療時間延長而提高,治療1、2、3、4和5年時分別為16%、17%、23%、28%和35%123。隨機雙盲臨床試驗表明,慢性乙型肝炎伴明顯肝纖維化和代償期肝硬化患者經拉米夫定治療3年可延緩疾病進展、降低肝功能失代償及肝癌的發生率124。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經拉米夫定治療後也能改善肝功能,延長生存期125。
  隨治療時間延長,病毒耐藥突變的發生率增高(第1、2、3、4年分別為14%、38%、49%和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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