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關節運動醫學科 副主任醫師 龐濤

  髖關節發育不良的治療主要分為非手術和手術治療兩大類。治療方法的選擇與患兒的年齡、病理情況、是否行走負重等多方面因素有關。

  一、非手術治療:多適用於年齡小於18個月以下的患兒。

  1、Pavlik吊帶(圖3-1)或者Tübingen髖屈曲矯形器:Pavlik吊帶或者Tübingen髖屈曲矯形器治療是保守治療中使用最為廣泛的方法。這種方法主要適合於6個月以下DDH的治療。一般需3-6個月時間。

  2、牽引復位:適合於6個月以下、T?nnis III以上脫位、內收肌攣縮較重的病例。

  3、手法復位:適合於6月~18個月年齡的嬰幼兒的治療。經典的治療方案包括充分的術前牽引、內收肌鬆解和閉合復位。

  二、手術治療

  髖關節發育不良的手術治療通常包含二個方面:一是切開復位,去除妨礙復位的軟組織結構,實現股骨頭中心性復位;二是通過骨盆和股骨截骨等方法矯正髖臼和股骨近端的畸形。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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