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確切病因至今尚無定論。因為乳腺癌病因學涉及到多種可能因素,因此,只能說乳腺癌的發生可能與下列一些因素有關:
遺傳易感性:家族史調查的臨床資料表明,有家族史的乳腺癌發生率較無家族史的要高。特別是雙側乳腺癌患者和發病年齡較小者,這些婦女發生乳癌的危險性為一般婦女的9倍,可能與遺傳因子有關,使其具有對乳腺癌的易感體質和病變內因。
內分泌因素:內分泌失調是乳腺癌的病因之一。由於乳房長期受內分泌素的異常刺激,導致乳腺組織癌變,其中雌激素和黃體素是與乳腺惡變最為密切的兩種內分泌素。這點已先後被許多臨床、病理及生理學家所證實。
病毒因素:病毒顆粒可通過哺乳傳染,導致乳癌發生,此點已通過較多的動物實驗所證實,所以有些學者推測乳腺癌的病因可能為病毒,但還沒有充足的流行病學依據,有待於進一步研究。
其它因素:機體抗癌免疫功能低下,使抗癌因子的免疫功能受抑制;以及乳房有外傷刺激,有放射線損傷等,都有易發生乳腺癌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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