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正常體溫可波動於一定範圍。短暫的體溫波動,全身情況良好,又無自覺症狀者,可不考慮為病態。正常小兒腋下體溫一般為 36-37℃(以下均值腋溫),餵奶或飯後、運動、哭鬧、衣被過厚、室溫過高均可使小兒體溫暫時升高達37.5℃,甚至38.0℃,新生兒或小嬰兒更易受以上條件影響;相反,若飢餓、低熱量, 尤其體弱患兒處於少動狀態或保溫條件不佳, 體溫可低至35.0℃以下,稱為體溫過低或體溫不升,應採取保暖措施。測體溫的時間和條件以及測定的持續時間對數值均有影響;一般測腋溫應以5分鐘為準,不宜過短或過長,過短則偏低,過長則偏高。小兒年齡越小,體溫調節越差,體溫波動越大。但小兒對於發熱的耐受力卻較好或反應不大,如小嬰兒感冒時體溫可突然升高達40.0℃左右,而病兒一般情況卻較好,熱退後恢復也較快。年長兒體溫已較穩定若體溫突然升高,全身情況較差,往往反映有較嚴重疾病發生。對於長期發熱(大於2周)或反覆體溫升高,則應認真查明原發病,並分析有無併發症存在。小兒時期體溫改變不似成人的典型,而且近年來經過早期診斷、早期處理,尤其應用抗生素藥物或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日益增多,已使不少發熱性疾病的體溫曲線與傳統概念有明顯差異,失去了熱型原有的鑑別診斷意義。
一、診斷:
診斷是治療前提,應查明除發熱以外的其他陽性體徵屬於哪一個系統, 再結合年齡、季節、流行病學資料、必要的化驗或 X線檢查結果進行鑑別。應注意小兒體溫升高比成人多見,注意摒除外界環境和生理因素對體溫的影響。發熱時體溫升高的程度與病情輕重不一定平行,如患幼兒急疹病兒,體溫可高達40℃。
二、兒童急性發熱多見於感染性疾病:
如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神經系統等,不同系統感染,除發熱外尚伴有其他症狀。部分發熱還可見於熱輻射、大量出血、溶血危象、過敏疾患、惡性腫瘤以及手術後惡性高熱(手術時間過長、脫水、麻醉、 輸血或輸液反應、細菌毒素等原因)等。
對於長期發熱,一定要觀察發熱的熱型,發熱時的規律以及發熱時的伴隨症狀,者有利於病情診斷,且勿盲目退熱,因盲目退熱可掩蓋病情,同時不利於觀察發熱的熱型、規律及伴隨症狀的出現。必要時住院查明原因。
三、發熱患兒一定要注意年齡特點:
3個月以下的嬰兒發熱,要注意除外嚴重的危及生命的感染,如敗血症、腦膜炎,以及無菌性腦膜炎。根據病史和體檢,有時會有幫助。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病史和體檢對於診斷和鑑別診斷幫助不大,因此就需要進行必要的輔助檢查,如全血常規 (包括白細胞計數和分類)、血沉、血培養、腰穿、A 線胸片、尿常規和尿培養等,這些檢查結果對於決定是否應用抗生素以及是否需要住院治療至關重要。由於發熱原因的鑑別十分困難,除非臨床和輔助檢查都無嚴重疾病的任何依據,才可決定不必住院進一步診治,但仍然需要嚴密的隨訪,以策安全。3-24個月的嬰兒發熱,對這些患兒病情的評估比上面一組要容易一些,判斷也較可靠一些。 通過病史和仔細的體檢,往往可以發現感染灶。病毒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和胃腸道感染佔本組發熱
性疾病的大多數,而且往往具有全身性和系統性的明顯症狀。細菌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中耳炎、咽喉炎、肺炎、腦膜炎等,必要時查血培養。部分患兒家長懼怕腰穿和骨穿及化驗,其實骨穿、腰穿相對是比較安全的操作,對於病情的診斷是其他檢查無法替代的,化驗是支援臨床診斷和指導用藥的,不可盲目拒絕。
四、發熱的處理:
降溫原則:
降溫措施,高熱除了可引起驚厥之外,尚無明確證據證明對兒童有什麼重大危害。
因此,只是在高熱驚厥時以及由於發熱而引起患兒明顯感覺不適時才考慮予以對症性降溫處理。降溫措施最好聯合應用多種方法和途徑,如去掉過多的衣褲,暴露更多體表於空氣中,及補充大量水分以增加熱蒸發, 溼敷也可增加熱蒸發。退熱劑可以單獨應用,但與上述物理措施結合效果更好。藥物退熱應注意規避藥物副作用。退熱藥物:中藥、柴胡、小兒柴桂、羚羊角、紫雪散、銀黃顆粒、牛磺酸等均有較好的療效,且無副作用,起效時間可能要長,但遠期退熱效果非常好,這些中藥必須在中醫師的指導下正規用。西藥退熱藥:布洛芬、對乙醯氨基酚是目前兒科臨床較安全的退熱劑,也是WHO推薦用藥,市面有很多含有這些成分的藥,均有很好的效果,此類退熱藥物適於38.5℃以上,1日服用不要超過4次。必要時可以兩種藥物交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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