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對臨床化療的資格認證制度和管理還不健全,導致目前我國腫瘤患者的化療比較混亂。彷彿人人都可以打化療,不僅是指三級醫院的非腫瘤科室,就連縣鄉級醫院也在開展化療。像廣州某醫院消化科給乳腺癌病人化療導致病人死亡的教訓,似乎沒有給人以警醒,不僅是大夫,更主要的是患者,因為生命是屬於患者的。
講這麼多,不是要回顧以前的教訓。而是,最近的一個患者的化療經歷讓我倒吸了一口冷氣!
一個來自農村的女性患者,在縣級醫院行CT發現肺佔位,於是就去省城的某大醫院影像科就醫閱片。事情到這裡還是規範程式。
接下來,影像科大夫在診斷後,給患者說了一個方案(非專業性指導),讓患者去某旅館打了一個星期的化療(駭人聽聞吧!)。反應就不用說了,抱著盆吐了半個月。
讓人害怕的是:旅館打化療?
且不說別的,這個人是醫生麼?是否具備資格?
有些藥物是需要預處理和詳細觀察的,這人受過培訓麼?
出現過敏反應或休克了,或出現ARDS怎麼辦?有搶救裝置麼?
真的是不願再往下想了!
說這麼多的目的只有一個,雖然有些人想掙錢,但希望患者對自己負責!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