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核醫學科 住院醫師 王慧

  準父母都很關心哪些因素會干擾或制約健康寶寶的孕育。目前可以明確的是,妊娠期甲狀腺疾病對母嬰健康特別是胎兒腦部發育會帶來不利影響,因而,懷孕前檢查甲狀腺功能是必須的,應認真對待,不可敷衍。篩查指標主要是血清TSH(促甲狀腺素)、FT4(遊離甲狀腺素)和TPOAb(甲狀腺自身抗體)。

  近1/10準媽媽受襲擾

  作為我國育齡婦女的常見病之一,妊娠期甲狀腺疾病包括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亞臨床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狀腺自身抗體(TPOAb)陽性等,在妊娠前半期婦女中上述三者的患病率分別為0.6%、5.27%和8.6%,這意味著每10位準媽媽就可能有1個受到甲狀腺疾病的襲擾,這些家庭添丁的喜悅之情因此蒙上了陰影。

  母嬰健康都受累

  妊娠期甲狀腺疾病不僅發病率高、影響廣泛,還會對母嬰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國內外多項研究已顯示:妊娠婦女臨床甲減、亞臨床甲減和TPOAb陽性對妊娠結局和後代神經智力發育存在不同程度的負面影響。以妊娠期臨床甲減為例,會增加早產、低體重兒和流產等妊娠不良結局的風險,使發生流產的風險增加60%,發生妊娠期高血壓的風險增加22%,發生死胎的風險升高。同時,對胎兒神經智力發育也會有不良影響,如可能導致孩子智商評分降低,運動、語言和注意力發育遲緩等。基於這些循證依據,一旦確定臨床甲減,應立即開始治療,並儘早達到治療目標。

  及時治療效果佳

  儘管危害嚴重,但好在只要及時發現、科學干預,結局通常是比較理想的。仍以妊娠期臨床甲減為例,接受有效治療後,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會發生妊娠不良結局和危害胎兒智力發育,其胎兒也不需要任何額外的監測措施。臨床甲減孕婦妊娠前半期(1-20周),應每4周檢測一次甲狀腺功能,在妊娠26-32周則至少應檢測一次甲狀腺功能。

  孕前篩查最理想

  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顯示,篩查整個妊娠人群優於篩查高危妊娠人群。甲狀腺疾病篩查時機應選擇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懷孕前就開展甲狀腺指標篩查,一旦確診患病可在懷孕前經有效治療後再擇機懷孕,最大程度確保母嬰健康。篩查指標主要是血清TSH、FT4和TPOAb。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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