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童成長過程中,神經心理的正常發育與體格生長具有同等重要的意義。神經心理髮育包括感知、運動、語言、情感、思維、判斷和意志性格等方面,以神經系統的發育和成熟為物質基礎。和體格生長一樣,神經心理髮育的異常可能是某些系統疾病的早期表現,因此,瞭解兒童心理髮育規律對疾病的早期診斷很有幫助。
一、神經系統的發育
在胎兒期,神經系統的發育領先於其他各系統,新生兒腦重已達成人腦重25%左右,此時神經細胞數目已與成人相同,但其樹突與軸突少而短。出生後腦重的增加主要由於神經細胞體積增大和樹突的增多、加長,以及神經髓鞘的形成和發育。神經髓鞘的形成和發育約在4歲左右完成,在此之前,尤其在嬰兒期,各種刺激引起的神經衝動傳導緩慢,且易於泛化;不易形成興奮灶,易疲勞而進入睡眠狀態。
脊髓隨年齡而增長。在胎兒期,脊髓下端在第2腰椎下緣,4歲時上移至第1腰椎,在進行腰椎穿刺時應注意。嬰兒肌腱反射較弱,腹壁反射和提睪反射也不易引出,到1歲時才穩定。3-4個月前的嬰兒肌張力較高,凱爾尼格徵可為陽性,2歲以下兒童巴賓斯基徵陽性亦可為生理現象。
二、感知的發育
1、視感知發育:新生兒已有視覺感應功能,瞳孔有對光反應,在安靜清醒狀態下可短暫注視物體,但只能看清15-20cm內的事物。第2個月起可協調地注視物體,開始有頭眼協調;3-4個月時喜看自己的手,頭眼協調較好;6-7個月時目光可隨上下移動的物體垂直方向轉動;8-9個月時開始出現視深度感覺,能看到小物體;18個月時已能區別各種形狀;2歲時可區別垂直線與橫線;5歲時已可區別各種顏色;6歲時視深度已充分發育。
2、聽感知發育:出生時鼓室無空氣,聽力差;生後3-7日聽覺已相當良好;3-4個月時頭可轉向聲源,聽到悅耳聲時會微笑;7-9個月時能確定聲源,區別語言的意義;13-16個月時可尋找不同響度的聲源,聽懂自己的名字;4歲時聽覺發育已經完善。聽感知發育和兒童的語言發育直接相關,聽力障礙如果不能在語言發育的關鍵期內(6個月內)或之前得到確診和干預,則可因聾致啞。
3 、味覺和嗅覺發育:
(1 )味覺:出生時味覺發育已很完善;4-5月甚至對食物輕微的味道改變已很敏感,為味覺發育關鍵期,此期應適時新增各類轉乳期食物。
(2 )嗅覺:出生時嗅覺中樞與神經末梢已發育成熟;3-4月時能區別愉快與不愉快的氣味;7-8月開始對芳香氣味有反應。
4、面板感覺的發育:面板感覺包括觸覺、痛覺、溫度覺及深感覺等。觸覺是引起某些反射的基礎。新生兒眼、口周、手掌、足底等部位的觸覺已很靈敏,而前臂、大腿、軀幹的觸覺則較遲鈍。新生兒已有痛覺,但較遲鈍;第2個月起才逐漸改善。出生時溫度覺就很靈敏。
三、運動的發育
運動發育可分為大運動(包括平衡)和細運動兩大類。
1、平衡與大運動
(1 )抬頭:新生兒俯臥時能抬頭1-2秒;3個月時抬頭較穩;4個月時抬頭很穩。
(2 )坐:6個月時能雙手向前撐住獨坐;8個月時能坐穩。
(3 )翻身:7個月是能有意識地從仰臥位翻身至俯臥位、然後從俯臥位翻至仰臥位。
(4 )爬:應從3-4個月時開始訓練,8-9月可用雙上肢向前爬。
(5)站、走、跳:11個月時可獨自站立片刻;15個月可獨自走穩;24個月時可雙足並跳;30個月時會獨足跳。
2 、細動作:3-4個月握持反射消失之後手指可以活動;6-7個月時出現換手與捏、敲等探索性動作;9 -10個月時可用拇、食指拾物,喜撕紙;12-15個月時學會用匙,亂塗畫;18個月時能疊2-3塊方積木;2歲時可疊6-7塊方積木,會翻書。
四、語言的發育
語言的發育與大腦、咽喉部肌肉的正常發育及聽覺的完善有關。要經過發音、理解和表達3個階段。新生兒已會哭叫,3-4個月咿呀發音;6月齡時能聽懂自己的名字;12月齡時能說簡單的單詞,如“再見”、“沒了”。18月齡時能用15-20個字,指認並說出家庭主要成員的稱謂;24月齡時能指出簡單的人、物名和圖片,而到3歲時幾乎能指認許多物品名,並說有2-3個字組成的短句;4歲時能講述簡單的故事情節。
五、心理活動的發展
1、早期的社會行為:2-3個月時小兒以笑、停止啼哭等行為,以眼神和發音表示認識父母;3-4個月的嬰兒開始出現社會反應性的大笑;7-8月的小兒可表現出認生、對發聲玩具感興趣等;9-12月時是認生的高峰;12-13個月小兒喜歡玩變戲法和躲貓貓遊戲;18個月時逐漸有自我控制能力,成人在附近時可獨自玩很久;2歲時不再認生,易與父母分開;3歲後可與小朋友做遊戲。
2、注意的發展:嬰兒期以無意注意為主,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出現有意注意。5-6歲後兒童能較好控制自己的注意力。
3、記憶的發展:記憶是將所學得的資訊貯存和“讀出”的神經活動過程,可分為感覺、短暫記憶和長久記憶3個不同的系統。長久記憶又分為再認和重現兩種,再認是以前感知的事物在眼前重現時能被認識,重現是以前感知的事物雖不在眼前重現,但可在腦中重現。1歲內嬰兒只有再認而無重現,隨年齡的增長,重現能力亦增強。幼年兒童只按事物的表面特性記憶資訊,以機械記憶為主。隨著年齡的增加和理解、語言思維能力的加強,邏輯記憶逐漸發展。
4、思維的發展:1歲以後的兒童開始產生思維,在3歲以前只有最初級的形象思維;3歲以後開始有初步抽象思維;6-11歲以後兒童逐漸學會綜合分析、分類比較等抽象思維方法,具有進一步獨立思考的能力。
5、想象的發展:新生兒無想象能力;1-2歲兒童僅有想象的萌芽。學齡前期兒童仍以無意想象為主,有意想象和創造性想象到學齡期才迅速發展。
6、情緒、情感的發展:新生兒因生後不易適應宮外環境,較多處於消極情緒中,表現不安、啼哭,而哺乳、抱、搖、撫摸等則可使其情緒愉快。嬰幼兒情緒表現特點是時間短暫、反應強烈、容易變化、外顯而真實。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對不愉快因素的耐受性逐漸增加,能夠有意識地控制自己,使情緒遂趨向穩定。
7、個性和性格的發展:嬰兒期由於一切生理需要均依賴成人,逐漸建立對親人的依賴性和信任感。幼兒時期已能獨立行走,說出自己的需要,故有一定自主感,但又未脫離對親人的依賴,常出現違拗言行與依賴行為相交替現象。學齡前期小兒生活基本能自理,主動性增強,但主動行為失敗時易出現失望和內疚。學齡期開始正規學習生活,重視自己勤奮學習的成就,如不能發現自己學習潛力將產生自卑。青春期體格生長和性發育開始成熟,社交增多,心理適應能力增強但容易波動,在感情問題、夥伴問題、職業選擇、道德評價和人生觀等問題上處理不當時易發生性格變化。性格一旦形成即相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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