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肝感染孕產婦干預
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的感染孕產婦提供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學標誌物(兩對半)和肝功能檢測,有條件的地區可進行乙肝病毒載量(HBV DNA)檢測。必要時轉介至傳染病專科接受相應的診療服務。孕產婦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沒有預防母嬰傳播作用。
二、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干預
1、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新生兒,均應於出生後24小時內(最好是12小時內,越早越好)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國際單位。注射方法為肌內注射,注意必須與乙肝疫苗的注射部位不同,也不可與乙肝疫苗吸入同一注射器內注射。
2、乙肝疫苗接種:
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孕產婦所生新生兒,均應按照《預防接種規範》中新生兒乙肝疫苗免疫程式,完成三劑(次)乙肝疫苗接種。有條件的地區,在完成第三劑(次)乙肝疫苗接種後1-6個月,即兒童7月齡至一週歲期間,可進行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學標誌物(兩對半)檢測,判斷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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