卵巢癌
患者血清CA125(一種癌症標誌物)升高往往比症狀出現早數月代表英國醫學研究理事會(MRC)和歐洲癌症治療研究組織(EORTC)協作組的魯斯丁(Rustin)報告了OV05/55955研究結果:對於已達臨床完全緩解的早期卵巢癌患者,根據其血清CA125水平升高即進行復發治療,與直到其出現症狀才啟動治療相比,並未改善其生存。
淋巴瘤
1、濾泡淋巴瘤獨特型疫苗延緩復發: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醫學院的舒斯特(Schuster)報告了一項為期8年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Ⅲ期臨床研究結果:將患者特異性自體腫瘤衍生獨特型疫苗接種於濾泡淋巴瘤(FL)患者,可顯著延長無復發生存期。
2、SAKK35/98研究顯示,對於濾泡淋巴瘤(FL),在利妥昔單抗4周治療(每週1次,連用4周)基礎上額外給予4周鞏固治療,中位隨訪8.9年時的無事件生存(EFS)期延長(24個月對13個月,P=0.0012),5、8年EFS率分別為26%和18%。
3、CORAL研究顯示,對於CD20陽性瀰漫大B細胞淋巴瘤(DLBCL),R-ICE方案(利妥昔單抗+異環磷醯胺+依託泊苷+卡鉑)和R-DHAP方案(利妥昔單抗+地塞米松+阿糖胞苷+順鉑)的療效無顯著差異(緩解率:63.5%對62.8%;3年EFS率:26%對35%,P=0.6;3年OS率:47%對51%,P=0.5)。
乳腺癌
治療三陰性乳腺癌新PARP抑制劑初顯效來自美國達拉斯的奧肖內西(O’Shaughnessy)報告,轉移性三陰性乳腺癌患者接受多聚二磷酸腺苷核糖聚合酶-1(PARP1)抑制劑BSI-201聯合常規化療(吉西他濱+卡鉑),其OS及無進展生存(PFS)均優於單純化療者。
胃腸道腫瘤
1、ESPAC-3研究表明,作為胰腺癌輔助治療,吉西他濱與5-氟尿嘧啶(5-FU)聯合亞葉酸(FA)治療的中位OS期無顯著差異(23.6個月對23個月),但前者毒性少於後者。
2、一項大型多中心義大利研究表明,在術前5-FU+盆腔外照射放療新輔助治療中加入奧沙利鉑並未改善區域性晚期直腸癌患者手術時的病理學緩解情況,同時還導致毒性反應增加。
3、一項美國研究顯示,對無併發症的新診斷為Ⅳ期結直腸癌患者無須立即手術去除其原發腫瘤,僅7%需急診手術來治療原發腫瘤造成的梗阻或穿孔,4%需支架或放療等非手術干預,89%則不需任何直接對症治療來處理其原發腫瘤。
4、ToGA研究表明,對於HER2陽性胃癌,與單獨5-FU或卡培他濱+順鉑化療相比,接受曲妥珠單抗+化療者的中位OS期顯著延長(13.8個月對11.1個月,P=0.0048),客觀緩解率顯著增高(47.3%對34.5%,P=0.0017)。
5、早期結腸癌輔助治療貝伐單抗不改善3年DFS美國阿勒格尼總醫院的沃爾馬克(Wolmark)報告了Ⅲ期美國國家乳腺和結腸外科輔助治療計劃(NASBP)C-08研究的3年隨訪結果:貝伐單抗聯合化療用於早期結腸癌輔助治療未改善3年無病生存(DFS)率。白血病Bloomfield的研究表明,伊馬替尼聯合Hyper-CVAD方案可使Ph+ALL患者的5年OS達到50%。如果再聯合SCT,6年OS為53%。因此Ph+ALL已經不再是不可治癒的白血病
肺癌
1、IPASS研究生物標誌物分析證實,對EGFR突變者,吉非替尼的PFS優於卡鉑+紫杉醇(PC)化療組(P<0.0001);客觀緩解率(ORR)也高於PC組(71.2%對47.3%),而EGFR野生型患者接受吉非替尼的PFS和ORR均不及化療組。
2、培美曲塞維持治療可延長晚期NSCLC患者總體OS(13.4個月對10.6個月,P=0.012)及其中非鱗癌患者的OS(15.5個月對10.3個月,P=0.002),但鱗癌亞組的OS未較二線治療對照組改善。
3、在SATURN研究中,厄洛替尼維持治療顯著延長了晚期NSCLC患者總體及EGFR陽性者的PFS期(P<0.0001),提高了緩解率(12%對5%)和疾病控制率(40.8%對27.4%,P<0.0001)。
4、ATLAS研究表明,貝伐單抗中加入厄洛替尼可顯著延遲晚期NSCLC疾病進展:兩組的中位無進展生存(PFS)期分別為4.8個月和3.7個月(P=0.0012),且均未出現預期外不良反應。在今年ASCO年會上,肺癌領域的報告有兩大亮點。其一是生物標誌物相關研究。在亞洲人群中進行的IPASS研究證實了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狀態對吉非替尼的一線療效具有決定性影響。會議認為,這一結果也可以擴充套件至厄洛替尼及亞洲以外的人群,但對於突變狀態不明者,一線治療仍應首選化療。
亮點之二是維持治療,今年這一領域的3項研究均取得陽性結果,其中培美曲塞維持治療延長了無進展生存(PFS)期和總生存(OS)期,SATURN(以厄洛替尼維持)和ATLAS(以厄洛替尼+貝伐單抗維持)兩項研究也顯著改善了PFS。肺癌學界正逐漸接受維持治療作為一種有效、可行的治療模式,但上述3項研究尚未解答的問題是,一線治療結束後立即開始維持治療,是否比同一種藥物留待疾病進展後再用更好?大會評論認為,同樣的藥物如果進行維持治療和二線治療獲得的生存期相當,那麼在一線治療後給患者一段“治療假期”未嘗不是一種更合理的選擇。雖然這些最新資料進一步證實了維持治療的有效性,但距離改變治療規範尚有很多問題待解決。
目前大部分維持治療研究的益處體現在PFS方面,而大會評論指出僅改善PFS的意義有限,除非能同時控制腫瘤症狀、減輕併發症或改善生活質量。在未來研究給出明確解答之前,還不能說維持治療能夠成為常規模式。3項新研究給維持治療帶來了曙光,未來如果能夠證實維持治療較採用相同藥物作二線治療可改善OS,或在延長PFS期的同時改善生活質量和症狀,該模式的價值才會真正得以體現。我們同時有必要探索維持治療的獲益人群,以個體化思路為維持治療找到出路。
在個體化治療方面,亞洲學者的IPASS研究顯示EGFR突變與PFS改善和腫瘤緩解顯著相關,結果支援EGFR-TKI(吉非替尼和厄洛替尼)一線治療EGFR突變患者,這將改變晚期非小細胞肺癌(NSCLC)的一線治療格局,具有深遠的意義。而培美曲塞維持治療的亞組分析再次證實,該藥物可使腺癌患者獲益,但未能改善鱗癌患者生存。由此可見,未來的NSCLC治療必將在分子標誌物和病理學基礎上形成新的個體化治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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