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科 副主任醫師 戴可榮

  常見睡眠障礙的臨床分類及特徵

  1、非器質性睡眠障礙

  指各種心理社會因素引起的非器質性睡眠與覺醒障礙。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發作性睡眠異常情況(如睡行症、夜驚、夢魘等)。

  (1)失眠症

  是一種以失眠為主的睡眠質量不滿意狀況,失眠為惟一的症狀,包括難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夢、早醒、醒後不易再睡、醒後不適感、疲乏,或白天睏倦。具有失眠和極度關注失眠結果的優勢觀念。每週發生3次,持續1個月以上。失眠可引起病人焦慮、抑鬱,或恐懼心理,並導致精神活動效率下降,妨礙社會功能,引起明顯的苦惱。如果失眠是某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抑鬱症)所致,則不診斷為失眠症。

  睡眠障礙中以失眠最為常見。如失眠持續2~3周或數日稱為短期失眠,常由於精神緊張,情緒焦慮不安等引起。原因祛除後,失眠會痊癒。失眠的病程超過6個月以上的經常性失眠為慢性失眠,會影響生活質量及身心健康。可服用抗抑鬱劑、抗焦慮藥,配合心理治療。

  (2)嗜睡症

  白天睡眠過多或睡眠發作。不存在從喚醒到完全清醒的時間延長或睡眠中呼吸暫停。不是由於睡眠不足、藥物、酒精、軀體疾病、精神障礙所致。病人為此明顯感到痛苦或影響社會功能。

  幾乎每天發生,持續1個月以上。

  (3)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病人的睡眠-覺醒節律與所要求的(即與病人所在環境的社會要求和大多數人遵循的節律)不符,病人在主要的睡眠時段失眠,而在應該清醒時段出現嗜睡。導致對睡眠質量的持續不滿狀況,幾乎每天發生,持續1個月以上。病人對此有憂慮或恐懼心理,並引起精神活動效率下降,明顯感到苦惱,妨礙社會功能。如果睡眠-覺醒節律障礙是某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如抑鬱症)所致,不診斷為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4)睡行症

  反覆發作的睡眠中起床行走,或做一些簡單活動的睡眠和清醒的混合狀態。持續數分鐘至半小時。一般不說話,詢問也不回答,發作時,睡行者表情茫然、目光呆滯,對別人的招呼或干涉行為相對缺乏反應,要使病人清醒相當困難;發作後自動回到床上繼續睡覺或躺在地上繼續睡覺;通常出現在睡眠的前三分之一段的深睡期,次晨醒來不能回憶。多見於兒童少年。可與癲癇並存,但應與癲癇發作鑑別。一般不明顯影響日常生活和社會功能。

  (5)夜驚

  常見於幼兒的睡眠障礙,反覆發作的在一聲驚恐性尖叫後從睡眠中醒來,不能與環境保持適當接觸,並伴有強烈的焦慮、軀體運動,及自主神經功能亢進(如心動過速、呼吸急促,及出汗等),約持續1~10分鐘,通常發生在睡眠初三分之一階段;每次發作約持續1~10分鐘。事後遺忘。 排除熱性驚厥和癲癇發作。

  (6)夢魘

  從夜間睡眠或午睡中被噩夢突然驚醒,並能清晰和詳細地回憶強烈恐懼的夢境,這些夢境通常危及生存、安全,或自尊。一般發生於睡眠的後半夜;一旦從恐怖的夢境中驚醒,病人能迅速恢復定向和完全甦醒;病人感到非常痛苦。

  (7)發作性嗜睡病

  在任何場合如吃飯、談話、工作、行走時不可抗拒突然發生的睡眠,不能剋制,並伴有猝倒症、睡眠癱瘓和入睡幻覺。單調的工作,安靜的環境以及餐後更易發作。睡眠與正常睡眠相似,腦電圖正常。一般睡眠程度不深,易喚醒,但醒後又入睡。一天可發作數次至數十次不等,持續時間一般為十餘分鐘。

  猝倒症是本症最常見的伴發症,約佔50~70%,發作時意識清晰,軀幹及肌體肌張力突然低下而猝倒,一般持續1~2分鐘。多發生於青少年,男性較多。中年以後發作可減少。

  睡眠癱瘓見於20~30%的發作性睡病的患者,表現為意識清楚而不能動彈,全身弛緩性癱瘓。病人發作時被他人觸動身體即可中止發作,有些病人須用力搖動後恢復。

  入睡幻覺約佔該病的25%,以視聽幻覺為多見,內容大多為日常經歷,病人對周圍有所知覺,但又似在夢境。

  2、精神疾病所致睡眠障礙

  精神疾病患者經常出現各種形式的睡眠障礙,其發生率高達47%。Breslau等報道,精神病人失眠的終身患病率為71%,正常人為41%。精神病人的睡眠障礙可能是疾病本身的症狀之一,常見的睡眠障礙有入睡困難、睡眠減少、睡眠過度和睡眠模式的改變等,其中以入睡困難和睡眠減少最為多見。據調查,常發生睡眠障礙的精神病症有情感障礙、精神分裂症、神經症、飲食障礙、藥物依賴。

  多數精神疾病首發症狀為睡眠障礙,以後才出現精神症狀,如睡眠時間減少(失眠)、入睡困難及早醒等。睡眠障礙的發生頻率、嚴重程度和精神疾病病情的輕重程度密切相關,即病情越重出現睡眠障礙的機會較多而且程度也嚴重。

  (1)抑鬱障礙

  睡眠障礙是抑鬱障礙最常見的臨床首發症狀之一,包括入睡困難、睡眠維持困難、早醒晨醒時有心境惡劣的傾向。少數病人因精神運動抑制而出現睡眠過度。睡眠障礙可出現在抑鬱症發病之前、之中和之後。失眠可以是抑鬱症發病的危險因素,也可以是早期的先兆症狀。調查資料發現,失眠往往會與情緒抑鬱同時存在。慢性失眠中75%的病人以往是抑鬱症。

  多導睡眠圖檢查主要特徵有:

  1、睡眠維持發生障礙:睡眠的潛伏期延長,中途覺醒次數及持續時間增加,並有早醒等。

  2、NREMS異常:第3、4期減少,慢波睡眠由第1個NREMS向後半夜推移。

  3、REMS:潛伏期縮短,REMS密度增加,其中第1個REMS最為顯著,即REMS在前半夜較多出現。

  去甲腎上腺素(NE)及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因子活性過度等,可能是抑鬱症睡眠障礙的發病機制。抑鬱症REMS潛伏期縮短、慢波睡眠明顯減少等特異性常可能與5羥色胺(5HT)/NE能神經傳遞減少或膽鹼能傳遞增加有關。抑鬱症患者的REMS潛伏期縮短、REMS時間延長、REMS密度增加等REMS活性增強現象,恰好證明抑鬱症病人5HT能下降及膽鹼能增加的病因學假說。同時,也提示了抑鬱症的睡眠障礙與抑鬱症的發病機制密切相關。

  抗抑鬱藥對睡眠的影響是不一樣的。阿米替林、丙咪嗪、曲唑酮、米氮平等,具有提高睡眠持續性的作用。有些藥物本身會引起藥源性睡眠障礙,包括氯丙嗪、單胺氧化酶抑制劑、5HT再攝取抑制劑、萬拉法新等,這些藥物能增加REMS潛伏期,抑制REMS,引起NREMS期的眼球運動,使夜間覺醒及夜間肢體活動增加,降低睡眠效率,縮短總的睡眠時間。

  (2)躁狂症

  主要表現入睡困難,睡眠時間減少,每晚可只睡2~3 h,但患者仍感到精力充沛。REMS潛伏期縮短,NREMS第3、4期也減少。躁狂症患者與抑鬱症患者相比,抑鬱症患者的REMS潛伏期更短;NE能神經異常可能是造成躁狂症患者REMS改變和主觀精力旺盛的原因,躁狂症REMS減少可能是大腦NE能神經增強所致。

  (3)分裂症

  睡眠障礙是分裂症常見的臨床症狀,其發生率高達72%, 入睡困難是分裂症患者的重要主訴。除睡眠障礙外伴有明顯的認知、情感、行為症狀。

  多導睡眠圖檢查異常指標有:

  睡眠潛伏期延長;

  NREMS第4期縮短,甚至缺乏;

  慢波睡眠減少;

  睡眠持續性障礙;

  總睡眠時間縮短。

  分裂症REMS潛伏期縮短與膽鹼能過度敏感有關。許多抗精神病藥有鎮靜作用,尤其是傳統抗精神病藥,可改善入睡情況及睡眠持續情況,但也造成白天過度鎮靜。不典型抗精神病藥中的氯氮平和奧氮平同樣有較強的鎮靜作用,引起病人睡眠過度。突然撤藥可引起短暫的睡眠時間減少,可持續2~4周。撤藥造成的失眠反跳可能是由於膽鹼能過度敏感所致。不同抗精神病藥對睡眠腦電圖的影響是不同的,大多數抗精神病藥能增加慢波睡眠。奧氮平能增加2期睡眠,增加慢波睡眠,而且在用藥的第1晚就可出現,舒必利可增加慢波睡眠,減少覺醒次數,增加睡眠總時間,而且在用藥的第1晚可出現。增加NREMS,尤其是2期睡眠。抗精神病藥引起的靜坐不能與睡眠有關,表現如同不寧腿綜合徵,2種情況都與多巴胺及鐵離子代謝改變有關。靜坐不能與不寧腿綜合徵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感到坐立不安,1 d中沒有明顯的波動性;而後者主要是腿部異常感覺引起,常發生在睡眠和休息時,導致睡眠中斷。

  精神疾病睡眠障礙的治療有一定的特殊性,精神疾病本身是導致睡眠障礙主要原因,要改善睡眠障礙必須重視對精神疾病的治療,只有精神疾病病情好轉後,睡眠才能改善。適當配合安眠藥治療是必要的。對有抑鬱的病人應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才能取得很好的療效。

  (4)焦慮障礙

  睡眠障礙的治療策略是:(1)解決入睡困難、維持中段睡眠、防止早醒;(2)儘量保持原有的睡眠生理結構;(3)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

  很多情況下,非藥物治療應是治療睡眠障礙的首選。一過性或急性睡眠障礙單獨採用非藥物治療可以獲得很好的療效。即使對長期睡眠障礙,非藥物治療也是有效方法之一。對於睡眠障礙的治療有很多臨床報道,但仍然不能形成明確的治療指南應用於臨床。

  1、物理治療

  (1)舒適的睡眠空間,床要舒服,門窗密封,減少噪聲。調整合適的室溫。

  (2)睡前不要服用咖啡、濃茶、巧克力等食物。忌酒,酒精會使睡眠質量下降。

  (3)養成良好的睡眠衛生習慣,制定適宜的作息時間,白天起床活動,參加力所能及的體力勞動或體育鍛練,防止白天貪睡而夜間不眠。按時有規律地睡眠。

  (4)其他:消除軀體不適,睡眠前適當按摩。

  (5)經顱微電流刺激療法,這種物理療法是通過微電流刺激大腦,能夠直接調節大腦分泌一系列有助於改善抑鬱病症的神經遞質和激素,如5-羥色胺、已醯膽鹼,這些激素參與調節人體多項生理和心理活動,能夠全面改善失眠患者多夢、早醒、入睡困難等,另外還能夠緩解患者由於失眠而在次日白天所出現的頭暈、注意力下降、情緒煩躁等症狀。

  (6)聲療法:主要常用音樂療法。

  2、心理治療

  (1)刺激控制療法:由Richard Bootzin 在1972發明,現已被美國睡眠醫學會推薦為治療入睡困難和睡眠維持困難的“標準的”非藥物療法。它的核心思想是將入睡前喚起去條件化,重建睡床和臥室與快速入睡及持續睡眠間的聯絡。主要操作要點:

  1)只有想睡的時候才躺下睡覺。2)床只用於睡覺和性生活,不在床上閱讀、看電視、吃東西、想入非非等。3)如果覺得在床上不能入睡,應該立即起床,到另一間房間去活動。4)躺在床上30 分鐘若還沒有睡意,請立即起床。睡不著立即起床是為了在人與床之間建立入睡條件的聯絡。 5)如果不能立即入睡, 再重複第二項規則。 6)不管每天晚上睡多少時間,撥好您的鬧鐘,每天應準時起床。白天不能午睡或打盹,這樣有助於身體建立持久連續的睡眠節律。

  (2)睡眠衛生教育: 幫助患者理解睡眠的生理過程,幫助患者重建良好的睡眠衛生習慣。睡眠衛生宣教必須做到個體化。

  (3)放鬆訓練: 常用的方法有深呼吸訓練,使呼吸放慢,變深;漸進性肌肉放鬆,讓自己體驗肌肉群從緊張到逐漸放鬆的全過程,幫助患者進入身心鬆弛狀態;想象可以讓患者緩解與睡眠障礙有關的煩惱和緊張。

  (4)認知行為治療(CBT),認知與行為治療合成一體,CBT成為目前採用最多的一種心理治療方法,認知療法主要是糾正對於睡眠和睡眠不足的錯誤認識,而減輕焦慮,改善睡眠。CBT治療可以縮短入睡時間、維持睡眠。

  (5)肌電生物反饋療法,先向患者介紹肌電生物反饋治療睡眠障礙的作用。電極置於額部,播放錄音指導語,指導病人逐漸放鬆,每日1次,每次30min,每次治療後瞭解病人的感受和體會,及時指導並佈置家庭作業,家庭訓練每晚1次; 肌電生物反饋療法通過錄音帶指導可使其很快進入放鬆狀態,消除患者焦慮緊張情緒,調節植物神經功能達到治療目的;

  3、藥物治療

  (1)非處方藥: 最常用的是抗組胺類藥物。這些藥物對睡眠有一定的幫助,但療效缺乏系統性觀察,不良反應須值得注意。

  (2)處方藥物: 苯巴比妥類,由於其高成癮性和安全性差已經不用於治療睡眠障礙。苯二氮卓類,作為非選擇性GABA受體複合物的激動劑,藥理方面有抗焦慮、肌肉鬆弛和抗驚厥作用。可縮短入睡潛伏期、延長總睡眠時間,但同時也影響正常的睡眠生理結構。明顯的副作用有日間嗜睡、認知功能和精神運動功能受損、反跳和戒斷症狀。長期大量使用會產生依賴性。長半衰期藥物對服藥次日的精神運動功能、認知功能影響更為顯著。短半衰期藥物在停藥時出現的反跳和戒斷症狀更嚴重,應儘量避免使用,如三唑侖等。苯二氮卓類藥物不作為首選用藥,但對伴有明顯焦慮情緒的病人較為適宜。停藥時應逐漸減量。非苯二氮卓類,由於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已成為治療睡眠障礙的首選藥物。包括佐吡坦、佐匹克隆、扎來普隆。半衰期較短,亦即易被從體內清除。不會引起白天的睏倦感。並且,此類藥的作用具選擇性,直接作用於與睡眠相關的特定受體。 非苯二氮卓類為選擇性GABA受體複合物的激動劑,但沒有抗焦慮、肌肉鬆弛和抗驚厥作用。一般不影響健康人的正常睡眠生理結構,甚至可以改善睡眠障礙患者的睡眠生理。唑吡坦的用法為:65歲以下每日一片(10毫克),睡前服用;65歲以上患者每日1/2片(5毫克),睡前服用。抗抑鬱劑,其使用正逐漸增多,能顯著改善各項睡眠,療效穩定。特別適宜有抑鬱症狀的睡眠障礙患者。

  (3)中成藥治療: 包括甜夢膠囊,寧心安神等中成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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