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內科 主治醫師 周希山

一、肝癌的早期診斷和治療仍是提高療效的重要環節

早期肝切除術是目前肝癌治療最有效的根治性手段。早期肝癌多為小肝癌,可一期切除者應及時行根治性切除。目前認為根治性切除是指:腫瘤數目不超過2個,門脈主幹及一級分支、總肝管及一級分支、肝靜脈主幹和下腔靜脈均無癌栓,肝內外無轉移,肉眼所見腫瘤完整切除、切緣無殘癌,術後影像學檢查未見殘瘤,AFP術前陽性者術後2個月內降至正常。我國肝癌患者多伴肝硬化,不規則性區域性根治性切除肝腫瘤可最大限度地保留正常肝組織,有利於術後恢復,從而顯著提高肝癌切除率,降低手術死亡率,其遠期療效也與規則性切除相仿。目前外科姑息性切除的指徵有所擴大,對於肝癌侷限而伴門靜脈或膽管內癌栓或合併嚴重門靜脈高壓的肝切除治療,仍有待繼續積累經驗。

對於腫瘤較大及多個結節的肝癌,往往包膜已不完整,且多有肝內播散及門靜脈癌栓存在,姑息性切除難以徹底清除腫瘤,術後因肝切除的刺激又可能加速殘癌的播散和轉移,可採用非切除的姑息性外科治療或非手術治療(以肝動脈化療栓塞為首選)。為減少切除術後復發,術中須重視無瘤原則,減少醫源性擴散,盡力保證足量切緣,徹底清除腫瘤和癌栓。

肝癌根治性切除術後均應定期複查,採取綜合干預治療清除殘癌或預防復發,這是提高肝癌療效的重要手段。對於姑息性切除的患者,術後均應及時積極抗腫瘤治療,控制腫瘤的生長,進一步延長患者帶瘤生存時間。對於不能切除的患者,宜積極採取各種治療方法的綜合治療,爭取腫瘤縮小後獲得二期切除或提高生活質量、延長生命。對於切除術後復發的肝癌,凡有條件者應積極爭取再手術切除,而病灶較深、多發、肝功能差的患者可採用非手術治療。肝移植主要適用於小肝癌合併嚴重肝硬化的患者,最近的資料提示其遠期療效優於肝切除術。但靜脈癌栓、肝內播散或肝外器官轉移者應列為禁忌。

國內對肝癌肝移植的適應證在國際公認的Milan標準和UCSF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指徵,提出多個選擇標準,尚待在循證醫學基礎上取得共識。

  二、區域性消融治療

  肝癌微創或無創治療的目的就是視既有效消滅腫瘤,又保護機體功能,儘可能減少對機體的創傷。目前肝癌微創治療主要是指影像引導下的非手術區域性消融治療(瘤內注射、射頻消融、微波固化、鐳射熱療、高強度聚焦超聲、氬氦刀冷凍治療等)。主要適用於腫瘤直徑5cm以下、病灶一般不超過3個、腫瘤位於肝門部大血管附近、全身情況較差或切除術後復發不能耐受手術的患者。其中無水乙醇注射(PEI)已在臨床廣泛應用,適用於腫瘤位於肝門部大血管附近、全身情況較差或切除術後復發不能耐受手術的患者。但應注意注射後纖維間隔影響均勻彌散,治療不易徹底。射頻消融治療(RFA)和微波固化治療對於無門靜脈癌栓或肝外轉移的小肝癌通過綜合方法擴大消融範圍可提高療效,亦可與肝動脈栓塞聯合應用治療大肝癌。但治療靠近膽囊、膈肌或大血管周圍的腫瘤需慎重。超聲引導下經皮穿刺瘤內注射或消融治療安全性高、副反應輕,對於直徑3cm以下、病灶數<3個、無門靜脈癌栓或肝外轉移的肝癌,腫瘤完全壞死率可達90%以上,其療效接近手術切除,而對患者的損傷遠低於手術治療。

  三、肝動脈化療栓塞

  肝動脈化療栓塞(TACE)主要適用於不能切除的中晚期肝癌,特別是以右葉為主或多發病灶、或術後復發而不能手術切除者。對於不能根治切除的肝癌經多次TACE治療後,如腫瘤明顯縮小,雖大部分已壞死,但仍可能有癌細胞存活,應積極爭取及時手術切除,使患者獲得根治的機會。肝癌根治性切除術後TACE可進一步清除肝內可能殘存的肝癌細胞,降低復發高峰期的複發率。但TACE對播散衛星灶和門靜脈癌栓的療效有限,更難控制病灶的遠處轉移,且不能阻斷肝癌的發生。為了達到長期防治的目的,需與其他治療方法聯合應用,以期在肝癌切除術後充分調動機體的生物學抗腫瘤機制,消滅殘存的腫瘤細胞,並進一步阻斷肝癌的復發。對於姑息性切除術後殘癌或根治性切除術後復發不能再切除的病例,TACE仍是首選的治療方法之一。

  四、放射治療

90年代中期之後,三維適形放療和調強適形放療等技術逐漸成熟,為放療在肝癌治療中的應用提供了新的機會。對於全身情況較好,肝功能基本正常的侷限性腫瘤(主要位於右肝),部分病例可獲根治。對腫瘤較大或發生轉移者,有一定姑息療效。病情較重者可用以緩解症狀,如肝門區腫瘤或膽管壓迫所致的阻塞性黃疸、骨轉移引起的劇痛等。

當前肝癌放療適用於:

1、不能進行手術切除的單個病灶;

2、手術後有殘留病灶者;

3、需要區域性處理的併發症(梗阻引起的黃疸、腹水),對於這類有臨床症狀需短期緩解的患者採用大分割治療劑量。

4、肝細胞癌伴癌栓、淋巴結轉移、腎上腺轉移、骨轉移。放射性肝損傷是放療的主要障礙,主要誘因包括肝臟基礎病變重(ChildB級或C級)、正常肝組織照射體積過大、劑量過大等。預防是關鍵,照射劑量限制在耐受範圍內。同時應注意放射損傷所致免疫抑制有可能促進腫瘤的播散。

  五、中醫治療

  一般認為中醫藥主要適用於肝癌的輔助治療,可能有助於減少放、化療的毒性,改善癌症相關症狀,穩定病情,提高生存質量,延長生存。在中西醫結合治療時應注意整體的攻補兼顧,根據肝癌患者的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治則。也有臨床報告應用中醫藥治療後腫瘤縮小甚至消失的,但是多為個案。我國SFDA曾經批准一系列的現代中藥製劑用於治療肝癌,但存在的最大問題是缺乏循證醫學證據、規範性差、缺乏可重複性。目前正在進行中藥治療PLC大規模多中心隨機對照研究,有望獲得更有價值的結果。

  六、靶向治療

  臨床研究表明,近期開發的吉非替尼、埃羅替尼、索拉非尼、舒尼替尼、貝伐單抗等分別針對以上不同的分子靶點,抑制肝癌的增殖和血管生成,具有一定的療效。近年尤為引人注目的是索拉非尼對肝癌的治療作用。歐美和亞太地區進行的大規模多中心、前瞻性、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治療晚期肝細胞癌的Ⅲ期臨床研究結果均證實索拉非尼能明顯延長肝細胞癌患者的生存期。2007年,歐洲藥品評價局(EMEA)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先後批准索拉非尼用於治療無法手術切除的肝細胞癌,美國2008版NCCN正式推薦索拉非尼作為不能手術的肝細胞癌一線治療用藥。最近,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也正式批准用於治療無法手術切除或遠處轉移的肝細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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