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外傷後部分患者會出現突眼和顱內雜音,這是創傷性頸內動脈海綿竇瘻的典型表現,但是有的醫院和醫生對這種疾病認識不足,導致部分患者輾轉於眼科和耳鼻喉科,我院治療患者中甚至長達7年之久,對患者的身體和心理造成非常大的痛苦,甚至延誤治療並增加治療難度,有時可引起失明等無法挽回的後遺症。
頸內動脈海綿竇瘻(CCF)是指顱內海綿竇段的頸內動脈本身或其在海綿竇段內的分支破裂,與海綿竇之間形成異常的動、靜脈溝通,導致海綿竇內的壓力增高而出現一系列臨床表現。CCF因外傷引起者佔75%以上,如顱底骨折撕裂、骨片刺破、異物穿通傷、火器傷;其他因素可發生自發性CCF,如動脈瘤破裂、動脈炎、動脈粥樣硬化、妊娠期間自發性CCF。
典型的臨床表現如下:
1、搏動性突眼(文獻95%以上),因為海綿竇內的壓力增高,影響了眼靜脈的迴流造成;
2、震顫與雜音,嚴重影響了患者的工作和休息,這是患者就診的主要原因,所以治療過程中以雜音消失為標準;
3、球結膜水腫和充血,由眼靜脈的迴流受限造成,是病人就診的原因之一;
4、眼球運動受限(不多見),是因為通過海綿竇的顱神經受壓所致;
5、視力減退;
6、神經功能障礙及蛛網膜下腔出血,在外傷的早期出現,與外傷的部位和程度有關;
7、致命性鼻出血,往往與假性動脈瘤有關。
CCF的治療目的:
1、保護視力;
2、消除雜音;
3、使眼球回縮;
4、防止腦缺血或出血。
20世紀70年代以前外科治療大體分3個階段:
第一階段(19世紀初-1930年):結紮患側頸動脈,有效率30%-40%,缺血加重且易復發;
第二階段(1931-1960年):孤立術。先結紮頸部動脈,繼之開顱夾閉床突上段,有效率56.9%;
第三階段:放風箏填塞。
開顱借穿刺針匯入銅絲、馬尾;個別報道開顱行直視下修補手術。但由於開顱手術的繁瑣和導致併發症後給病人帶來的痛苦,以及難以達到理想的治療效果或解剖治癒,所以有條件的醫院目前比較普遍的是採用血管內治療。
自1974年Serbinenko首次報道以可脫球囊栓塞治療TCCF獲得成功,隨著醫學影像的飛速發展和栓塞材料的不斷改進,以及30多年來栓塞技術的不斷完善,球囊栓塞血管內治療已成為治療CCF的首選方法。有時因瘻口過小無法應用球囊栓塞,可採用覆膜支架或彈簧圈栓塞治療的方法。對於瘻口過大,無法保留病變血管的病例可在代償良好的情況下閉塞載瘤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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