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神經內科 主任醫師 王立瑤

       目前普遍認為癲癇是一種可治性疾病。只要能得到及時而正確的診斷和治療,有60%到75%的多數癲癇病人可以通過個體化及合理化的藥物治療完全控制,從而健康地生活和學習。但診治過程中有二個關鍵點,希望大家予以重視。
  關鍵點之一:癲癇診斷要慎重
  當患者出現了抽搐、意識不清等表現後,最重要的不是如何去治療,而是首先要明確是否患有癲癇,因為有許多非癲癇性發作疾病同樣會出現抽搐、意識不清以及感覺、運動和精神等改變,如暈厥、癔病、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偏頭痛、低血糖、低血鈣、夢遊、精神性障礙、運動障礙性疾病等等,這些疾病極易與癲癇混淆。研究結果顯示,曾經診斷為癲癇的患者中實際上約有11~25%其實不是癲癇,所以抗癲癇藥物治療自然沒有療效,在沒有療效的情況下很可能會加大藥物劑量,造成抗癲癇藥物中毒,引起藥源性癲癇的發生。另一方面可能會給久治不愈者戴上“難治性癲癇”的帽子。專家提醒,在出現了發作性症狀後,不要過分緊張,一定要到正規醫院的癲癇專業門診就醫,進行必要的檢查以明確診斷。
  關鍵點之二:規範治療很重要
  癲癇疾患的治療,無論是治療時機還是用藥的選擇,以及治療過程中換藥、停藥等等都是有一定的原則性和科學性的,需要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進行。當診斷明確為癲癇後,要根據發作症狀和腦電圖檢查結果予以分型,再以此選擇用藥。若選擇錯誤,部分抗癲癇藥物可以使某些發作型別加重的,而且還要注意藥物之間還有相互作用。用藥也要從較小的劑量開始,緩慢的增加劑量直至發作控制或至最大可耐受劑量。過程中要合理安排服藥次數:方便治療,保證療效,減少不良反應表生。除一些特殊情況可以在首次發作後考慮開始治療,一般在出現第二次發作之後治療,但對於發作間歇期太長(1年以上甚至更長),可以暫時推遲藥物治療,或有明確促發因素的發作,可能也不需要立刻進行治療。藥物治療後2-5年以上完全無發作時,才可以考慮停藥,停藥過程應該緩慢進行,可能持續數月甚至1年以上。有些藥物甚至更長。如果在撤藥過程中出現發作,應停止繼續撤藥,並將藥物劑量恢復到發作前的劑量。總之規範、合理的治療是癲癇治癒的保證。

  對於擺脫癲癇這一疾病的患者和家庭來說,一定要明確癲癇是一種慢性病,它的治療與感冒發熱不同,絕不是一蹴而就的,療程很長,不應存在急於求成心理,以致治療過程中走了很多彎路,如懼怕藥物可能發生的不良反應而不按計劃加量、頻繁換藥的,或看到短期不發作就很快減量的,或接受不恰當的“各種根治術”的,。這樣林林總總的誤區反而貽誤了治療,造成癲癇發作的控制不良,增加了癲癇的難治性,希望大家一定要有信心,20世紀以來大量的各種新型抗癲癇藥的問世。為我們的治療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並取得了更佳的療效。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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