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經母細胞瘤
神經母細胞瘤的治療取決於臨床分期,腫瘤能否完整切除和組織病理分型。腫瘤侷限完整切除低危組通常只需手術治療。對低危Ivs期術後密切隨訪。中危和高危組需手術化療放療綜合治療。腫瘤巨大侵犯鄰近器官和大血管需強化放療後手術,中危組病理FH型接受化療的療程比高危組短。高危組需進行自身骨髓移植。
二、手術治療
外科手術治療是兒童神經母細胞瘤主要治療方法之一,外科手術在診斷分期和組織生物學研究十分重要。外科切除原發腫瘤和臨近淋巴結對於I期II期可以獲得痊癒。
腹部神經母細胞瘤患兒常採用橫切口,充分暴露腫瘤與周圍組織關係。I期腫瘤的包膜完整,與周圍組織無浸潤和粘連,爭取完整切除腫瘤。II,III期腫瘤常與脊柱旁組織有粘連,需仔細剝離,腫瘤與重要器官粘連切除困難者,可殘留部分腫瘤術後化療後在行二次手術。縱隔神經母細胞瘤多與脊柱旁溝,肋間隙及血管蒂粘連,而惡性程度較低,多數能夠完整切除,侵入椎旁及椎管內啞鈴狀神經母細胞瘤,如有肌張力改變,括約肌失禁等神經壓迫症狀,應急診行椎板切除術/椎管內腫瘤,椎管外腫瘤能切除則一起切除,如切除困難則化療,待神經症狀緩解,椎管外腫瘤縮小在行二期手術,頸部及盆腔腫瘤常與血管神經直腸膀胱等臟器關係密切,術前評估一期完整切除困難,可給予術前化療後再行手術切除。
三、化療
1、術後化療
神經母細胞瘤的手術後化療目前得到普遍肯定。現代概念認為神經母細胞瘤發生的同時,腫瘤細胞不斷地脫落並進入血液迴圈,其中大部分被宿主的免疫防禦機制所殺滅,但有少數腫瘤細胞會成為術後復發和轉移的根源。因此強調神經母細胞瘤術後仍可能有微小病灶潛伏,這種微小病灶常不易被B超,CT等影像學所發現,單純手術切除不能達到真正根治目的。晚期神經母細胞瘤患兒75%均有骨髓,血液,遠處淋巴結的轉移,術後II,III期腫瘤常規化療1~1.5年,IV期患兒在原發病灶切除,轉移灶控制後化療1.5年以上。
2、術前化療
術前化療在神經母細胞瘤的應用被充分肯定。術前化療使原發腫瘤縮小,包膜增厚,減少手術出血,為完整切除腫瘤創造條件,減少腫瘤細胞的術中播撒。神經母細胞瘤術前化療療程長短,取決於腫瘤對化療的療效,腫瘤體積縮小的範圍,以及遠處骨髓等轉移灶的控制的情況,過早的手術,常因化療療效尚未完全體現,轉移灶控制不佳,腫瘤體積縮小不明顯導致手術切除困難,過長時間化療,化療藥物毒副作用增加,醫療費用上漲,因此,延遲手術時機臨床一般以4~6個療程為佳。
在神經母細胞瘤的化療中,可根據臨床療效進行劑量調整,也可幾個方案交替使用,但需注意毒副作用,應用美司達預防出血性膀胱炎,注意順鉑使用時的水化,使用卡鉑時腎毒性作用的監測等問題。
強化療輔以骨髓或幹細胞移植 近年開展的強化誘導化療輔助自體或異體骨髓移植,幹細胞移植對晚期神經母細胞瘤的腫瘤細胞殺滅、預防骨髓抑制、繼發感染等致命性化療併發症具有積極意義。一般均在化療前製備自體或異體骨髓或幹細胞,應用大劑量順鉑、VM-26、VP-6,美法侖輔以CTX/ADM/DTIC進行強化化療,然後進行骨髓或幹細胞移植,可獲得理想療效。近年多以自體幹細胞移植替代骨髓移植對神經母細胞瘤進行強化療後的輔助治療,主要應用III、IV期神經母細胞瘤臨床完全緩解後以及難治性耐藥性神經母細胞瘤患兒臨床部分緩解後,大多數神經母細胞瘤晚期患兒在術前化療、延期或二次手術完全或近完全切除腫瘤,術後化療6個療程後,經骨髓穿刺證實骨髓無轉移,血常規和肝腎功能正常者,即可開始幹細胞移植。
四、放射治療
神經母細胞瘤放射治療的應用完全取決於腫瘤放射治療的敏感性和放療隊患兒生長髮育損害的估計。一般主要應用於切除不完全而化療療效不滿意者和晚期神經母細胞瘤解除疼痛,減少壓迫的姑息治療。但由於神經母細胞瘤對化療普通較為敏感而放療對患兒較為嚴重的骨骼、性腺等放射損害作用,應用時應慎重。I,II期神經母細胞瘤基本不放療,個別UH型,預後不良的II期神經母細胞瘤,可給與15~20Gy放療;III期和IV期神經母細胞瘤患兒,尤其實切除不完全者,往往給予25~35Gy劑量的區域性放療,而對骨、肝轉移等給予姑息放療的患兒,常給予6.5~8.5Gy劑量放療。
五、其他治療
1、導向治療
導向治療是藉助高度特異性的親腫瘤物質作為載體,以放射性核素,化療藥物、毒素等作為彈頭,集中對腫瘤進行攻擊而起到殺傷腫瘤作用。目前應用MIBG方法對神經母細胞瘤進行治療較為肯定,即用123I或131I作為載體,其化學結構與去甲腎上腺素相似,可被神經母細胞瘤攝取,從而對腫瘤細胞進行攻擊而治療腫瘤。
2、誘導分化治療
在體外培養中,用各藥物可使神經母細胞瘤分化成為成熟細胞,或促進腫瘤細胞發生凋亡,但在臨床上不是所有神經母細胞瘤均可發生誘導分化,目前僅能選擇性運用某些病例。常用的分化誘導因子為13順式維甲酸、神經生長因子、環單磷酸腺苷。
3、免疫治療
兒童神經母細胞瘤的免疫治療是通過調動患兒機體的免疫機制,達到體內環境的穩定,同時刺激造血功能,促進骨髓恢復,增強對化療和放療的耐受,也加強腫瘤對抗腫瘤藥物的敏感性,導致腫瘤壞死而直接殺傷腫瘤細胞。常用的細胞因子有IL-2,IL-12、IFN-γ等
4、基因治療
即是在DNA或RNA水平上將外源性基因匯入相應靶細胞從而使其獲得表達產生特定的生物效應,達到治療目的。如將細胞因子基因匯入到腫瘤細胞,MHCII類分子基因的重組逆轉錄病毒載體匯入神經母細胞瘤或將編碼某一敏感性基因轉入到腫瘤細胞內,使該細胞對某種原本無毒/低毒藥物產生特異性敏感性,導致腫瘤細胞死亡。
六、預後
近年來,雖採用手術、化療、放療等綜合治療措施,使神經母細胞瘤的療效取得一定進步,但總體生存率提高幅度很小為30~40%。
預後取決於就診的年齡及疾病的分期,應綜合考慮下列有關因素:
1、年齡:小於1歲預後較好。
2、疾病分期:
I期預後較好。IV~S期病人因合併低血清鐵蛋白,並通常缺少N-myc癌基因擴增,故預後也較好。
3、尿 3-甲氧-4羥-苦杏仁酸與高香草酸比值大於1:5預後較好。
4、血清鐵蛋白>=150mg/l,預後差。
5、N-myc 拷貝數>=10,預後差,
6、診斷時區域淋巴結受侵犯,預後差。
總之,根據神經母細胞瘤的生物學特性,認為預後最好的是腫瘤DNA含量是超2倍體和缺少N-myc基因擴增的嬰兒患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