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原發性肺癌(以下簡稱肺癌)是我國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2010年衛生統計年鑑顯示,2005年,肺癌死亡率佔我國惡性腫瘤死亡率的第1位。為進一步規範我國肺癌診療行為,提高醫療機構肺癌診療水平,改善肺癌患者預後,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特制定本規範。
二、診斷技術與應用
1、高危因素。有吸菸史並且吸菸指數大於400支/年、高危職業接觸史(如接觸石棉)以及肺癌家族史等,年齡在45歲以上者,是肺癌的高危人群。
2、臨床表現。
(1)刺激性乾咳。
(2)痰中帶血或血痰。
(3)胸痛。
(4)發熱。
(5)氣促。
當呼吸道症狀超過兩週,經治療不能緩解,尤其是痰中帶血、刺激性乾咳,或原有的呼吸道症狀加重,要高度警惕肺癌存在的可能性。
2、當肺癌侵及周圍組織或轉移時,可出現如下症狀:
(1)癌腫侵犯喉返神經出現聲音嘶啞。
(2)癌腫侵犯上腔靜脈,出現面、頸部水腫等上腔靜脈梗阻綜合徵表現。
(3)癌腫侵犯胸膜引起胸膜腔積液,往往為血性;大量積液可以引起氣促。
(4)癌腫侵犯胸膜及胸壁,可以引起持續劇烈的胸痛。
(5)上葉尖部肺癌可侵入和壓迫位於胸廓入口的器官組織,如第一肋骨、鎖骨下動、靜脈、臂叢神經、頸交感神經等,產生劇烈胸痛,上肢靜脈怒張、水腫、臂痛和上肢運動障礙,同側上眼臉下垂、瞳孔縮小、眼球內陷、面部無汗等頸交感神經綜合徵表現。
(6)近期出現的頭痛、噁心、眩暈或視物不清等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應當考慮腦轉移的可能。
(7)持續固定部位的骨痛、血漿鹼性磷酸酶或血鈣升高應當考慮骨轉移的可能。
(8)右上腹痛、肝腫大、鹼性磷酸酶、穀草轉氨酶、乳酸脫氫酶或膽紅素升高應當考慮肝轉移的可能。
(9)皮下轉移時可在皮下觸及結節。
(10)血行轉移到其他器官可出現轉移器官的相應症狀。
3、體格檢查。
4、影像檢查。
5、 內窺鏡檢查。
6、其他檢查技術。
7、血液免疫生化檢查。
8、組織學診斷。組織病理學診斷是肺癌確診和治療的依據。活檢確診為肺癌時,應當進行規範化治療。如因活檢取材的限制,活檢病理不能確定病理診斷時,建議臨床醫師重複活檢或結合影像學檢查情況進一步選擇診療方案,必要時臨床與病理科醫師聯合會診確認病理診斷。
9、肺癌的鑑別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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