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 統 性 紅 斑 狼 瘡(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種好發於生育期女性的疾病。隨著醫療水平的發展,SLE已不再是妊娠禁忌證,一般來說,SLE 患者在無重要臟器損害、病情穩定 1 年或 1年以上、停用細胞毒免疫抑制劑(環磷醯胺、甲氨蝶呤等)半年以上且僅需小劑量激素治療時懷孕,僅7%病情加重,多數能安全地妊娠和生育,但需要定期專科隨診及調整用藥。腎上腺皮質激素是治療SLE的主要藥物,也是降低患者妊娠丟失率和控制疾病活動的最重要治療措施。妊娠時激素不宜使用地塞米松,倍他米鬆,可選用潑尼鬆、甲基強的鬆龍或琥珀氫考,由於胎盤產生的11-β-去氫酶能將潑尼鬆氧化成無活性的 11-酮基物,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最小,故妊娠口服激素首選潑尼鬆。潑尼鬆劑量最好≤7.5mg/d,並整個孕期密切監測,根據病情調整潑尼鬆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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