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障礙已經是影響人們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在綜合醫院就診的患者中有三分之一會受到心理障礙的困擾,常常不被人們所認識和識別,心理障礙多為輕中程度,與軀體疾病在一起時容易造成漏診和誤治,治療心血管內科中的心理障礙應值得充分重視,一個有害的觀念是既使認識到病人有心理障礙方面的問題而不認為是病,只是心理問題, 對病人不會造成多大損害;以及認為這些所謂的心理問題能自行好轉而無需治療;或者認為患者一旦有器質性疾病, 其有抑鬱或焦慮反應是正常的, 只要治療好原發疾病,其焦慮抑鬱自然會消除。嚴重的心理障礙可以有抑鬱焦慮障礙、自殺傾向等,必須精神科診治。
心理障礙治療的目標是減少或消除心理障礙所引起的症狀和體徵,改善患者軀體疾病的預後,改善患者的生活質量,恢復患者的社會功能,降低患者復發或再發心理障礙的危險。
藥物治療
改善心理障礙症狀、控制急性發作的有效手段,藥物包括:
一、抗焦慮緊張及鎮靜催眠藥:以苯二氮卓類為主,小劑量起到抗焦慮緊張作用,較大劑量則起到鎮靜催眠作用。抗焦慮緊張常用包括:艾司唑侖(舒樂安定),1~2 mg/次,一日2~3次口服;阿普唑侖(佳靜安定),0.2~0.8mg/次,一日2~3次口服;地西泮(安定),2.5~10mg/次,一日2~4次口服;非苯二氮卓類的抗焦慮藥,丁螺環酮,5~10mg/次,一日3次口服;
苯巴比妥(魯米那),15~30 mg/次,一日2~3次口服。鎮靜催眠常用包括:三唑侖(海爾神),0.25~0.5 mg,艾司唑侖,1~2mg,睡前口服;氯硝西洋(氯硝安定),1~2mg,睡前口服;咪達唑侖(速眠安),7.5~15mg,睡前口服;佐匹克隆(億夢返),7.5mg,睡前口服。
二、抗抑鬱藥:根據病人症狀特點,個體化合理用藥;劑量逐步遞增,採用最小有效劑量,使不良反應減至最小,提高服藥依從性;小劑量療效不佳時,根據不良反應和耐受情況,增至足量(有效藥物上限)和用足夠長的療程(>4~6周);如無效,可考慮換藥。單一用藥、足量、足療程治療,不主張聯用兩種以上抗抑鬱藥。
急性期治療的目標控制症狀,儘量達到臨床痊癒,藥物治療一般1~2周開始起效, 6~8周無效改用其他藥物。經過急性期治療後,病人症狀已基本緩解,維持較大藥物劑量,鞏固期治療一段時間,輔以相應的心理治療,一般鞏固治療4-8個月。急性期和鞏固期後症狀得以控制,可開始減少藥物用量,首次發作維持治療6-8個月,再次發作維持治療2-3年,2次以上的發作需要長期治療。
傳統的抗抑鬱藥物三環類:多慮平,12.5mg/次開始,每日兩次服用,逐漸加量,每日可使用50~75 mg,起效時間1~2周。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氟西汀,20 mg/次,每日早上一次服用;帕羅西汀,10~20 mg/次,每日早上一次服用;舍曲林,50 mg/次,每日早上一次服用。
5-羥色胺及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文拉法辛(曾用名:萬拉法新)緩釋膠囊每日75mg或150mg,每日服一次。
NE和5-HT的傳導均有作用的新型抗抑鬱藥:米氮平,15~30mg/次,每晚睡前口服。
複合製劑:黛力新(一種小劑量的抗精神病藥三氟噻噸與小劑量三環類抗抑鬱藥四甲蒽丙胺的合劑),每天2片,早晨一次頓服或早晨及中午各服1片。
心理治療
心理障礙的治療除了藥物治療,還要配合心理治療,有利於提高緩解率,鞏固治療效果,減少復發。
採用方法包括:
1、理解和同情,
2、詢問和了解,
3、安慰和保證,
4、答疑和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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