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小兒普外科 主治醫師 周宇翔

  1、為什麼寶寶剛發生腹瀉時就要喝口服補液鹽?

  國內外指南均指出:腹瀉治療首要原則是預防脫水和治療脫水,要求一開始就使用口服補液鹽III。

  因為腹瀉的主要危害是脫水,脫水是腹瀉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腹瀉時人體內的水和電解質會隨大便和嘔吐物一起排出體外,易出現脫水及電解質紊亂。

  特別是兒童對水需求量大,細胞外液水平不夠穩定,特別容易出現脫水,一旦出現脫水,就會造成水和電解質的大量丟失,其實很多兒童疾病的嚴重或者惡化並不是因為病情本身,而是因為脫水以後造成的,有的會出現低血容量性休克,甚至造成生命危險。

  所以預防脫水和治療脫水是腹瀉治療的重中之重。

  口服補液鹽III(博葉)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低滲口服補液鹽,不僅能預防和治療輕中度脫水,還能減少糞便量20%,減少嘔吐率30%,減少靜脈補液率33%,WHO要求90%以上的腹瀉兒童用上口服補液鹽III。

  因此,家長應該從寶寶腹瀉一開始就給予口服補液鹽III來預防脫水,不要等到拉脫水了再給予,這樣可以避免增加患兒不必要的痛苦和風險。

  2、口服補液鹽III的具體使用劑量是怎樣的?

  腹瀉患者需根據脫水程度及年齡體重來確定服用劑量:

  情況一:無脫水症狀

  一般原則是:根據患者不同年齡在每次稀便後服用一定劑量的口服補液鹽III,直到腹瀉停止。具體如下:見後文圖片

  例:1歲左右的腹瀉患兒,一天腹瀉5次,且沒有出現明顯脫水症狀,則應於每次腹瀉後喂100 ml,一天共喂100 ml/次 x 5次=500 ml(即2袋)。

  情況二:輕中度脫水

  輕中度脫水錶現:口脣乾、煩渴、排尿減少、精神萎靡、哭時少淚或無淚、眼眶凹陷等。

  劑量(ml)=(50~75)ml × 體重(kg),兒童4小時內服完。

  如果4小時後脫水得到糾正,再按情況一預防脫水的量服用,直至腹瀉停止。

  例:18個月的腹瀉患兒,體重10 kg,有輕度脫水,則使用劑量=50 ml/kg × 10kg=500ml(即2袋),即4小時內喂完500 ml,如果此時脫水已得到糾正,再按情況一無脫水症狀的劑量來補充,即每次稀便後服用100ml,直到腹瀉停止。

  情況三:重度脫水

  重度脫水錶現:淡漠、昏迷、不喝水、眼窩深陷等。

  重度脫水的患者需立即送往醫院急診治療,首先採取靜脈補液,採取靜脈補液同時,只要患者能口服,即給予口服補液鹽III;待重度脫水糾正後,可完全改用口服補液鹽III,直到腹瀉停止。

  3、感覺寶寶喝不完要求的劑量,怎麼辦?

  很多家長反映寶寶一次喝不完那麼多,能不能少喝點?

  不建議,一定要足劑量地給患兒喂服,因為如果不及時不足劑量地補充口服補液鹽III,那麼患兒因腹瀉和嘔吐丟失的水分和電解質就得不到及時充分的補充,會導致脫水的發生。

  所以家長一定要重視足劑量地給患兒喂服口服補液鹽III。

  在給孩子喂口服補液鹽III時,要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則,最好每 2 - 3 分鐘喂 1 次,每次 10 - 20 毫升。這樣每小時就能給孩子補充 150 - 300 毫升的液體,對於較小的嬰幼兒,可以用勺子、滴管或小杯子頻頻地喂,直到喂夠所需劑量。如果孩子出現嘔吐,停10分鐘後再慢慢喂。

  4、有些書上建議將口服補液鹽稀釋後再喂寶寶喝,到底需不需要稀釋呢?

  如果喂服的是口服補液鹽III,則不需要稀釋,按說明書一袋衝250ml溫開水,然後按劑量服用。

  有些書上說將口服補液鹽進行稀釋後服用,是指的在無法獲得口服補液鹽III的情況下使用傳統的口服補液鹽I、II時建議稀釋,因為傳統的口服補液鹽I、II鈉含量稍高,將其應用於營養狀況良好的小兒可能出現高鈉血癥,所以建議稀釋後服用,但在實際操作中一方面較難稀釋到最佳濃度和最佳滲透壓,另一方面稀釋後也會降低溶液中其它電解質如鉀的濃度。

  因此,寶寶腹瀉時家長應儘量選擇低滲型的口服補液鹽III足劑量服用。

  口服補液鹽III與傳統口服補液鹽I、II相比減少了鈉和葡萄糖的含量,滲透壓為245mOsm/L的最佳滲透壓,避免了傳統口服補液鹽的不足,且快速補液的同時還能減少腹瀉糞便量和嘔吐次數,縮短腹瀉病程。因此世界衛生組織(WHO)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在2006年的“腹瀉治療指南(第二版)”中推薦:全面改用低滲的口服補液鹽III作為腹瀉病首選藥,替代口服補液鹽I/II。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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