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康復科 副主任醫師 曾明安

  一、概述

  腦卒中(俗稱中風)是一組急性腦血管病的總稱,包括缺血性的腦血栓形成、腦栓塞、腔隙性腦梗死和出血性的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其常見的病因為高血壓、動脈硬化、心臟病、血液病、先天性血管病等。腦卒中具有高發病率、高死亡率和高致殘率的“三高”特點。中國每年新發腦卒中患者約200萬人,其中70%―80%的腦卒中患者因為殘疾不能獨立生活。

  循證醫學證實,腦卒中康復是降低致殘率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腦卒中組織化管理模式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現代康復理論和實踐證明,有效的康復訓練能夠減輕患者功能上的殘疾,提高患者的滿意度,加速腦卒中的康復程序,降低潛在的護理費用,節約社會資源。為此,開展腦卒中康復,改善患者的功能障礙,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使他們最大限度地迴歸社會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腦卒中康復的原理

  腦卒中的康復治療是利用神經系統的可塑性和功能重組的原理,促進上位中樞對運動控制,抑制異常的、原始的反射活動,改善運動模式,對抗痙攣形成,重建正常的運動模式,同時增強肌力。

  腦卒中患者神經功能損傷後中樞神經系統結構和功能上具有代償和功能重組能力,即“腦的可塑性”,其他的腦細胞將通過軸突的再生、樹突的“發芽”以及突觸閥值的改變來做為“腦的可塑性”的生理、生化和形態學改變的基礎,但這種可塑性需要進行特殊的功能鍛鍊及反覆的練習活動而獲得。

  腦卒中患者中樞神經受損後,大腦脊髓有一定的可塑性,大腦尚有區域性功能重組特性,特別是當癱肢進行有目的的活動時,其相應支配的腦功能區的血流量明顯增加,這是藥物治療所不能達到的,也是任何藥物不能替代的。

  腦損傷後恢復的可能機制包括:

  1、神經細胞軸突的再生髮芽;

  2、功能重組;

  3、突觸的改變;

  4、功能替代;

  5、大腦皮質興奮性改變;

  6、特殊技巧學習。

  三、腦卒中的康復目的

  採用一切有效的措施預防腦卒中後可能發生的殘疾和併發症(如壓瘡、墜積性或吸入性肺炎、泌尿系感染、深靜脈血栓形成等),改善受損的功能(如感覺、運動、語言、認知和心理等),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和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即提高腦卒中患者的生活質量。

  四、腦卒中的康復時機

關於腦卒中的康復時機,國際上沒有明確的限定。在康復治療時機的把握上,過去,人們普遍把在發病半年內接受康復治療歸屬於較早接受康復治療之列,其實,對於中樞神經損傷的再生和修復過程而言,為時已晚。目前,許多康復醫學專家認為康復治療的介入時間越早越好,早期康復不僅可以改善神經功能,提高ADL能力,還可以杜絕或減輕廢用綜合症的發生。

康復專家主張,只要患者神志清楚、生命體症平穩、神經系統體症不再進展48h,GCS評分>8分,即可開始康復治療。一般來說,缺血性腦卒中發病一週後,出血性腦卒中發病兩週後即可進行康復訓練。尤其對運動功能而言,康復開始時間越早越好。需要注意的是急性期患者肢體良肢位擺放和患肢進行被動活動十分重要。

  但對伴有嚴重的合併症或併發症,如血壓過高、嚴重的精神障礙、重度感染、急性心肌梗死或心功能不全、嚴重肝腎功能損害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應在治療原發病的同時,積極治療合併症或併發症,待患者病情穩定48h後方可逐步進行康復治療。

  五、腦卒中的康復原則

  1、選擇合適的早期康復時機。根據國家“九五”攻關課題“急性腦卒中的早期康復”的結論證實:“在缺血性腦卒中時,只要病人神志清醒、生命體症平穩、病情不再進展48小時後即可進行康復”是安全、可靠、有效和可行的。而高血壓、實質性腦出血病人一般宜在病後10~14天開展康復。

  2、康復治療計劃必須建立在康復評定的基礎上,由康復治療小組共同制訂,並在治療方案實施過程中逐步加以修正和完善,做到個體化治療。

  3、康復治療貫穿於腦卒中治療的全過程,做到循序漸進。

  4、康復治療必須有患者的主動參與及其家屬的配合,並與日常生活和健康教育相結合。

  5、採用綜合康復治療,包括物理治療、作業治療、言語治療、心理治療、傳統康復治療和康復工程方法等。

  六、腦卒中的康復評定

  在腦卒中康復之前必須對患者做一系列檢查,包括:全身各臟器的檢查;精神、神經障礙的檢查;日常生活能力的檢查等。這些檢查對於康復適應性的判定,康復程式的設計,目標的制定,合併症、併發症的管理,功能障礙的評估,預後的估計以及康復中的安全性都是很重要的。

  目前臨床常用的運動功能評定是運用Fugl-Meyer(FMA)量表評定腦卒中康復療效、通過對偏癱患者康復前後運動能力與Fugl-Meyer運動積分(FMA),可充分了解殘障與殘疾程度,制定康復訓練計劃,預測康復目標。

腦卒中康復的最終目標是使由於中樞神經細胞損傷引起的功能障礙得到恢復和改善,讓病人能最大限度地獨立生活,即提高日常生活的能力。因此,必須對病人的日常生活能力做檢查、評價。

1、其目的在於:

(1)瞭解中樞神經細胞損害對日常生活能力的影響,考慮治療、訓練的方法。

(2)根據日常生活能力來決定康復的適應性,做預後的評定,制定治療目標。

(3)根據日常生活能力發展情況,瞭解訓練、治療的效果,研究訓練方案的有效性。

(4)根據日常生活能力的評價對患者及家屬進行生活指導及今後日常生活環境的改進。

2、肌肉痙攣的評定:

改良Ashworth法

  0級無肌張力增高。

  Ⅰ級肌張力輕度增高,ROM之末。

  Ⅰ+級肌張力輕度增高,ROM後50%並始終有一定阻力。

  Ⅱ級肌張力明顯增高,大部分ROM,但仍易活動。

  Ⅲ級肌張力嚴重增高,被動活動困難。

  Ⅳ級僵硬於屈曲或伸展位。

  3、感覺功能評估:

  主要包括:痛覺、觸覺、溫度覺、運動覺、位置覺、實體覺、圖形覺。

4、其他功能評定:

比如,語言功能評定、心理評定等也是腦卒中功能障礙評定的方面。

  七、腦卒中的功能障礙

1、運動障礙:

運動障礙是指偏癱一側的上下肢不能活動、活動困難或不靈活,腦卒中早期,癱瘓的上下肢往往不能活動,其他人幫助患者活動時會感到患者的肢體很鬆軟,故醫學上又稱為軟癱或弛緩性癱瘓。隨著時間的推移,癱瘓的肢體可以稍稍活動,但往往也變得越來越僵硬(醫學上稱為痙攣),故又稱為硬癱或痙攣性癱瘓。即使後來能行走,也常常表現為特殊的“偏癱畫圈”步態。上肢的運動障礙,尤其是手的運動功能恢復更加困難。

2、感覺障礙:

常常表現為偏癱肢體的疼痛、麻木。有些患者的疼痛和冷熱感覺全部喪失,熱水袋燙傷了面板也毫無感覺。因此,在給患者用熱水洗腳時水溫不應過高,用熱水袋取暖時應該用毛巾包好,以避免燙傷。

3、語言障礙:

有一部分偏癱患者,尤其是右側偏癱者,說話或交談時常常發生以下某一種或某幾種情況。

  (1)患者說話不清楚,即所謂口齒不清。醫學上稱構音障礙。

  (2)患者說不出話,或像打電報那樣斷斷續續地說出幾個單字。

  (3)患者聽不懂親人說的話,譬如說“張嘴喝水”,患者並不張口,只有將茶杯送到其嘴邊時才能張口。

  (4)患者有時既說不出話,又聽不懂別人說的話。

  (5)患者寫字困難或不能寫字,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

  (6)患者看著字不會讀。

  (7)患者叫不出物品的名稱,如拿一茶杯放在其面前,問他:“這是什麼?”他往往會說:“這是喝水用的”,但就是叫不出“茶杯”的名稱。

4、吞嚥障礙:

表現為流口水、餵食時食物常停留在口腔內、喝水嗆咳。遇到吞嚥障礙的患者,喝水時要將其頭歪向肢體正常的一側,將食物加工成糊狀,這樣一般可以減輕吞嚥困難。

5、情感障礙:

腦卒中患者因偏癱、失語等後遺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少患者會有悲觀、易怒、暴躁或抑鬱、焦慮等不同表現的心理障礙。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要積極進行心理疏導,穩定病人的思想情緒,通過溝通、說理、教育、暗示、心理分析、音樂、運動、放鬆靜默等多種心理治療方法,使病人樹立康復信心,解除心理障礙。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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