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治療的療程依據治療的方案和治療的目標而定,其中骨折風險的降低是判斷療效的最終也是最重要的指標。
應根據不同藥物大型隨機對照臨床研究的療效和安全性資料,來決定治療時間:
雙磷酸鹽(國內常用的有密固達,伊班膦酸鈉等)治療週期為3--5年;(也就是甲狀旁腺素)治療週期為1-2年。
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患者,可以考慮暫停治療:
治療期間沒有發生新發骨折;無新的危險因子;無骨密度下降;有嚴重脆性骨折史的患者還需要股骨頸T值>-2.5。
治療方案和停藥應由醫師經過綜合考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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