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治療癌症的主要手段之一,已為廣大患者耳聞目詳。但目前癌症化療存在很大的侷限性和弊端:一旦使用不當或過度化療,其效果適得其反,不僅降低患者生活質量,甚至還危害患者生命。有關因素考慮如下:
1、 對於晚期癌症(已經轉移或手術後復發轉移),目前化療只對其中25~35%有效,也就是說,約70%的晚期癌症患者對化療無效。對於結腸癌、腎癌、肝癌、黑色素瘤等癌症,其有效率更低。所以,患者在化療前,要考慮是否願意以承受100%的化療毒性,去獲得可能有30%的短期療效。
2、 對於晚期癌症,化療一般是無法治癒的。那所謂30%療效的意義又是什麼呢?就是100個患者化療,其中約70位患者會無效,腫瘤不會得到控制。
約30位患者通過2~3週期的化療後,腫瘤生長會得到一定控制。遺憾的是,這種控制不是無限期的,而是很短暫的,一般是2~6個月後,殘存腫瘤會很快耐藥,重新加速生長。
而一旦腫瘤對化療耐藥,再次換化療方案的有效率會降到10%以下,而且會出現更大的化療毒性。比如對於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如果病人身體好接受化療,只延長中位生存時間1~3個月。
如果身體差接受化療,甚至得不到任何好處。
3、為什麼西醫院的腫瘤醫生往往會建議患者反覆化療呢?
原因有幾點:一是對於晚期腫瘤,確實沒有更多的方法選擇,他們不瞭解中醫,只有化療、化療、再化療。
二是西醫院腫瘤患者在初治時體質相對較好,即使化療無效,也可以經受再反覆的化療,直到身體無法再承受,醫院也就不會再收了,患者就會被建議轉用中醫藥治療。
三是西醫院患者初次治療的多,經濟也相對較好,能夠承受各類進口藥、自費藥、昂貴藥,其實療效平平。
4、那是不是就不需要化療了呢?也不是,化療與否,需要首先評估風險與獲益。如果獲益大於風險,那就支援化療。
什麼情況下獲益可能大於風險?如果是首次化療,前提就是:循證醫學已經證實化療對該病有明顯效果,而且病人身體能夠承受毒性。如果不是首次化療,再次化療的前提就是:前2~3次化療有明顯療效,身體還能繼續承受毒性。
如果是手術後的病人,腫瘤已經被切除,是不是需要化療?這也需要評估風險與獲益。其前提就是:首先要對病情(術後檢查)進行分期,然後瞭解循證醫學是否證實化療對該病該期有明顯效果,而且病人身體能夠承受毒性。早期癌症經手術切除後,很難再從化療或放療中獲得益處。
5、任何治療,任何時候都應該堅持以人為本,而不是以病為本。不能為了完成化療而化療,一定要兼顧病人身體。在化療目前還總體療效不高的情況下,最好是適可而止,點到為止,否則化療結束了,人也歸西了。
央視著名主播羅京,患了淋巴瘤,從報道來看,先後經歷了9次較大強度的化療,結果只不到10個月時間,骨髓造血功能枯竭,羅京英年早逝。他是死於癌症本身嗎?
要知道,對於淋巴瘤,目前無論中醫西醫,治癒率都非常高,5年生存率50%。羅京平時身體很好,平素熱愛鍛鍊,即使不作任何治療,應該也能活上10個月。在臨床上,死於過度化療的患者比比皆是。
6、有一類化療更加要慎重,那就是:只有腫瘤標誌物如CEA、CA125等升高,並沒有發現腫瘤病灶生長或復發,也沒有症狀的情況下,到底需不需要化療?
國內外有2種意見:一種是認為指標升高表示腫瘤活躍,需要化療。另一種是認為,腫瘤病灶並沒有生長,暫時不需要化療。我的意見是,暫時不需要化療,原因如下:
(1)提前化療會導致腫瘤耐藥,等到腫瘤真正復發,就會無藥可用。因此,提前化療會透支以後的治療手段。
(2)提前化療會提前降低患者的生活質量,降低患者免疫力,即使延緩了腫瘤復發(還不一定),也不一定延長生命。
(3)癌指標CA125等不會影響患者生命和生活質量,治療何急呢?影響生命的是腫瘤病灶。如果不見腫瘤病灶就進行化療,有過度治療之嫌,更何況化療對多數腫瘤根本無效。
(4)即使等到腫瘤生長復發後,我們還可以再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手術或放療、介入等更合適有效的方法,不一定非要採用療效差毒性大的化療。
(5)除了化療外,對於癌指標升高者,我們還可以選用毒性低的中醫藥治療,在很多情況下也可以降低癌指標。臨床上常有CA125升到幾百一千多的,經過中醫治療後下降的很多。即使中醫治療暫時無效,至少也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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