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康復治療師 蔣益

  脊髓損傷的早期康復脊髓損傷的康復應從受傷現場開始,應從傷後第一天開始,即早期康復。脊髓損傷後,脊柱穩定性受到破壞,各種複合傷可造成生命指徵的不穩定。因此,脊髓損傷的早期要對患者進行急救處理、藥物治療及外科治療等一系列臨床處理。同時,脊髓損傷後立即引起了全身多系統功能障礙,進行早期康復及預防各種早期併發症對患者的愈後有重要意義。特別是當脊柱穩定性得到確定和臨床上的重要問題得以解決之後,康復就成為唯一重要的事情。

  長期以來,脊髓損傷康復被認為應是在脊髓損傷後期或恢復期進行的,認為康復治療是臨床治療的延續。因此,國內多數脊髓損傷患者在綜合醫院骨科或神經外科接受了急救處理和外科治療後,便認為臨床治療結束而被通知出院或轉人療養式的醫院休養,消極等待可能的恢復。由於沒有開展早期康復,患者壓瘡、垂足、泌尿系感染等併發症發生率高,臥床時間延長。由於長時間臥床,患者體質和心理髮生不利於康復的變化。脊髓損傷患者進行早期強化康復(EarlyIntensiveReha-bilitation)可達到康復期短,康復效果好的目標。

  美國最大的脊髓損傷中心Shepherd中心1997年的臨床研究結果(28)顯示:傷後兩週內開始康復者,平均住院康復時間最短(30d),功能恢復(FIM)的增加最高(41分);傷後85天開始康復者,住院時間平均35天而功能恢復(FIM〕的增加只有22分。研究結論是:脊髓損傷患者功能恢復和住院時間與患者受傷至康復計劃實施的時間相關,傷後康復實施越早所需住院時間越短,經費開支越少,而獲功能恢復(FIM)越多,併發症越少。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脊髓損傷必須開展早期強化康復。脊髓損傷早期康復“早”的含義是指:受傷當日開始,從入院開始,術後立即開始,從ICU內開始。為了提高康復效果,縮短住院康復時間,強調“強

  化康復”。強化的含義是根據脊髓損傷的情況確定康復程式,在身體可承受的情況下增加康復訓練時間。增加康復內容。康復訓練時完善訓練方法,適當增加強度。如水療時進行水中PT,水中平衡訓練,並積極開展體育競賽活動,提高康復效率。“從入院開始,所有仍可用的肌肉肌力都必須增強”這是Shepherd中心的一條原則。

  (一)早期康復分期

  1、急性不穩定期

  急性脊柱脊髓損傷後或脊柱脊髓術後約2~4周之內。此時,脊柱穩定性因外傷而遭到破壞,經手術內固定或外固定制動但尚不完全穩定或剛剛穩定。同時,5O%左右的患者因合併有胸腹部、顱腦及四肢的複合傷,以及脊髓損傷特別是高位脊髓損傷造成了多器官系統障礙,均可造成重要生命體徵的不穩定。脊柱和病情的相對不穩定是這一時期的特點。但這一時期也是開展早期康復的重要時期。美國著名脊髓損傷專家DrApple指出:在儘快穩定病情的基礎上,在ICU內內即應開始康復。我們體會到,早期的康復訓練如呼吸功能訓練,膀胱功能訓練,不僅對於預防早期嚴重併發症和穩定病情有重要意義,而且為今後的康復打下了良好基礎。在急性不穩定期,康復訓練必須注意其脊柱與病情相對不穩定的特點。因此,要進行床旁康復訓練。在進行ROM訓練和肌力增強訓練時,應避免影響脊柱的穩定,要控制肢體活動的範圍與強度,並應循序漸進。PT治療士和OT治療士應瞭解病情,明確知道哪些訓練是不能進行的,應注意觀察訓練過程中病情的變化。

  2、急性穩定期

  急性不穩定期後至傷後8周左右。此期患者經過內固定或外固定支架的應用,重建了脊柱穩定性。危及生命的複合傷得到了處理或控制,脊髓損傷引起的病理生理改變進人相對穩定的階段。脊髓休克期多已過,脊髓損傷的水平和型別均已基本確定。患者應逐步離床進人PT室或OT室進行評價與訓練。

  (二)早期康復評定

  康復評定是康復治療的基礎,康復評定類似臨床醫學中的疾病診斷,但不是確定疾病的性質和型別,而是確定功能障礙的性質與程度。脊髓損傷早期處理中包括急救與臨床治療,因此早期康復評定中也包括了與功能障礙相關的臨床內容。

  1、康復評價的內容

  (1)脊柱脊髓功能評價一般應包括:脊柱骨折型別與脊柱穩定性,脊髓損傷的水平與程度,肌力評分與感覺評分,脊柱矯形器評定,獨立能力評定。

  (2)軀體功能評定關節功能評定,肌肉功能評定,上肢功能評定,下肢功能評定,自助具與步行矯形器的評定,泌尿與性功能評定,心肺功能評定。

  (3)心理功能評定一般包括心理狀態評定、性格評定、疼痛評定,此項評定應由心理醫師主持。

  (4)社會功能評定一般包括:生活能力評定,就業能力評定,獨立能力評定等。在一般臨床綜合醫院中,應由康復科醫師主持。就業能力評定可在康復結束時進行。

  2、康復評定的形式

  康復評定應由主管醫師(骨科、神經外科)或康復科醫師主持,由護士、PT治療師,OT師,必要時請心理醫師等參加,以康復治療小組會診方式進行。會議上,對患者的臨床資料和康復評價內容進行討論,確定康復目標和制定康復計劃,並由主管醫師或康復醫師開出康復處方。康復目標應包括階段目標和總體目標或基本目標。康復治療計劃是根據康復目標和患者的總體情況,確定各種康復治療措施的順序安排。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患者的情況調整康復目標和修改康復計劃。在脊髓損傷早期康復評定中,脊柱穩定性的評定有重要意義。脊柱不穩定的患者或處於急性不穩定期的患者,應在床旁評定和床旁訓練,任何造成不穩定期的評定及康復治療中,應加強主管醫師、OT、PT師和護土的聯絡與溝通,必要時調整訓練內容與安排。

  3、綜合醫院中的康復評定

  目前,脊髓損傷首診大多在綜合醫院骨科或神經外科。在綜合醫院急救或手術後,如何進行康復評定和康復治療是一個現實的問題。由於我國目前正規的康復中心或脊髓損傷中心很少,因此必須利用而且應該充分利用綜合醫院的康復醫療資源,利用患者在綜合醫院內的住院時間,及時開展早期康復。目前很多脊髓損傷患者在綜合醫院急救或手術後,基本上處於臥床狀態,等待恢復,或者被轉入療養性質的“康復醫院”之中,不僅錯過了早期康復的時間,而且浪費了資源。根據我們有限的經驗,在綜合醫院目前可試行採用“多科會診”方式展開評定和治療。由主管骨科醫師或神外醫師主持,根據會診需要請康復科、泌尿科醫師會診,並請責任護士參加,進行早期康復評定,制定康復目標和康復計劃。在康復治療計劃確定後由相應科室醫師負責落實康復治療計劃,並由責任護士協調實施康復治療計劃。早期康復治療

  早期康復治療應根據早期康復分期分階段進行。在急性不穩定期應在床旁進行,並結合臨床治療開展康復治療。一旦進入穩定期,應逐步離床去康復訓練室訓練。在床上訓練到離床訓練的過程中,應在護士指導下一步一步進行,必要時配戴支具。首先應逐步抬高床頭,由臥位逐步到坐位。為防止位置性低血壓,頸椎損傷患者也可應用腰圍腹帶,下肢應用彈力襪。一般通過1~2周的時間過渡,患者即可離床。

  1、急性不穩定期

  在此期臨床治療與康復治療是同時進行的,也是互相配合的。如脊髓損傷患者易發生肺部感染等呼吸系統併發症,而在治療肺部感染的同時進行呼吸功能訓練是十分有益的。近年來,頸椎高位截癱的早期存活率明顯提高,與呼吸功能康復有關。在美國最大的Shepherd脊髓損傷中心,已有專門從事呼吸康復治療(RT,Respiratorytherapy)的專業。可看到配帶著氣管套管的患者在進行PT訓練。早期康復訓練的主要內容包括:關節活動度訓練:對頸椎不穩定者,肩關節外展不應超過9O度,對胸腰椎不穩定者,髖關節屈曲不易超過90度;肌力訓練:原則所有能主動運動的肌肉都應當運動,使在急性期過程中不發生肌肉萎縮或肌力下降;呼吸功能訓練:包括胸式呼吸(胸腰段損傷)和腹式呼吸訓練(頸段損傷),體位排痰訓練,胸廓被動運動訓練:每日2次適度壓迫胸骨使肋骨活動,防止肋椎關節或肋橫關節粘連,但有肋骨骨折等胸部損傷者禁用。膀胱功能訓練:在急救階段,因難以控制入量多應用留置尿管。在停止靜脈補液之後,開始間歇導尿和自主排尿或反射排尿訓練。在急性不穩定期,康復訓練每日1至2次,訓練強度不宜過量。

  2、急性穩定期此期臨床主要治療已基本結束,患者脊椎與病情均已穩定,康復成為首位的或唯一的任務。在強化急性不穩定期的有關訓練的基礎上,增加體位變換與平衡訓練,轉移或移乘訓練,輪椅訓練等。由於每個患者的年齡,體質不同,脊髓損傷水平與程度不同,因此訓練的內容、強度均有區別。但本時期應強化康復訓練內容,每日康復訓練時間總量應在2小時左右。在訓練過程中注意監護心肺功能改變。在PT、OT訓練室訓練完成後,患者應在病房內在護士的指導下,自行訓練。此期內對需用上下肢支具者,應配帶使用訓練。同時,應為患者回歸社群和家庭,繼續康復作必要的準備。高位截癱患者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肌肉痙攣,關節攣縮,從而影響了康復治療效果,對這一問題在治療當中應該怎麼處理。

  謝謝肌肉痙攣可以通過物理治療、藥物乃至手術處理;關節攣縮最重要的在於預防,就不該讓它出現。

  物理治療:冷、熱、電、超聲、蠟療、牽張、按摩等;

  藥物:妙納、巴氯酚、替扎尼定、肉毒毒素、酚等;

  手術:肌肉延長、肌腱轉移、神經切斷、spr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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