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院搞了個甲狀腺義診,有位懷孕40多天的孕婦恰好路過,遂行超聲檢查,經過高解析度超聲檢查提示微小佔位,患者本人及家屬千方百計要診斷清楚,後輾轉到上級醫院,經細針穿刺(FNA)證實為微小乳頭狀癌,因為細胞學的診斷,患者及家人十分緊張,不顧醫生的勸說,流產、做甲狀腺手術。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孕婦這一家人的做法對不對?我們藉此故事學習一下ATA(美國甲狀腺學會)關於孕婦甲狀腺結節的診療建議。
建議:對甲狀腺功能正常和甲狀腺功能減退的孕婦甲狀腺結節患者,應行FNA 檢查。對血清TSH 水平受抑制並在妊娠三個月後持續存在者,應將FNA檢查推遲至分泌後和停止哺乳後,此時亦可行放射性核素掃描以評價結節功能。
從該建議看,推薦該孕婦行FNA檢查是正確的,因為當時該孕婦查甲功正常,完全符合診療流程。
建議:(a) 懷孕早期發現的細胞學提示乳頭狀癌的結節應行超聲密切觀察,如果到孕24 周時結節明顯長大(定義為結節直徑增加20%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方位增加至少2mm),應馬上考慮行手術治療。但是,如果到孕中期仍無明顯變化或在孕中期診斷的甲狀腺癌患者,可將手術延遲至分娩後。
(b) 對FNA結果可疑或確診PTC 的孕婦可以考慮行左甲狀腺素治療使TSH 維持在0.1-1mU/L。
從該建議看,有爭議的是發現甲狀腺癌後行手術治療的時間,是在分娩後還是孕中期手術?這需要根據隨訪觀察的情況來決定。可以先服用優甲樂抑制治療,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無論如何也不提倡先去做流產,很遺憾最終一個小生命還未來到這個世界就被終止了。
因此,“有病不能亂投醫”, 可以找專業大夫探討、溝通,對於正確、科學的觀點要心誠接納,避免類似悲劇發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