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感染病中心 主任醫師 王九萍

  “慢乙肝經治復發患者治療策略”指出:口服抗病毒治療鞏固治療時間短、e抗原陰性、年齡大於四十歲是乙肝容易復發的三大因素。其中,鞏固治療小於一年的患者易復發,其復發比率高達62%。乙肝復發會增加肝硬化、肝癌風險。因此,正在口服抗病毒治療的乙肝患者不宜早停藥。
  危害: 乙肝復發可導致病情加重
  《中國慢性乙肝防治指南》明確指出,慢乙肝治療的總體目標是: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HBV,減少肝硬化、肝癌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存活時間;其中抗病毒治療是關鍵。目前的口服抗病毒治療雖然不能殺滅乙肝病毒,但可以抑制病毒的複製,一旦停藥,乙肝病毒有可能再次大量複製,導致肝細胞損傷。乙肝復發使肝臟受到更嚴重的損傷,導致肝纖維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發生。乙肝治療領域內里程碑式的4006研究證實:通過拉米夫定3年治療,可以把疾病進展率和肝癌的發生率減少近一半。所以一旦慢乙肝復發後應積極開始抗病毒再治療,並且長期堅持下去。
  誘因:抗病毒治療時間短,乙肝易復發
  乙肝病毒再複製是導致乙肝復發的根本原因,由於cccDNA難以被清除,因此需要長期抗病毒治療;而鞏固治療時間短、e抗原陰性、年齡大於四十歲則是容易導致復發的三大因素。有研究顯示:鞏固治療時間少於1年,複發率可達61.9%,反之鞏固治療時間超過1年者,患者的複發率僅為8.7%。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一項針對慢乙肝患者依從性的萬人調研結果發現:63%的慢乙肝患者在口服抗病毒藥物過程中都曾經有過自行停藥的行為。因此,乙肝的抗病毒治療不能以停藥為目的,早停藥是乙肝復發最主要的誘因之一。

  對於正在抗病毒治療的患者,即使達到停藥指徵後也不宜過早停藥。《中國慢性乙肝防治指南》中指出:對於e抗原陽性的乙肝患者,在達到HBV DNA低於檢測下限、ALT(肝功能)復常、HBeAg 血清學轉換後,再鞏固至少1年(經過至少兩次複查,每次間隔6個月)仍保持不變、且總療程至少已達2年者,可考慮停藥,但延長療程可減少復發;對於e抗原陰性的乙肝患者由於停藥後複發率較高,鞏固治療的時間應該更長。
  乙肝患者要樹立長期抗病毒的信心,不要過早停藥,減少乙肝復發的機會。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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