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煎煮法
為了提高湯劑的療效,對湯劑的煎煮方法應予以足夠重視。我國曆代醫藥家都很重視中藥的煎煮法,如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指出:“凡服湯藥,雖品物專精,修治如法,而煎煮藥者,魯莽造次,水火不良,火候失度則藥亦無功。”清代名醫徐靈胎說:‘煎藥之法,最宜深究,藥之效與不效全在乎此。’由此可見,中藥的煎煮方法,直接關係到藥物的臨床療效。
煎藥器具的選擇歷代醫藥學家對煎藥的器具均有論述。如樑代陶弘景說:‘溫湯勿用鐵器。’明代李時珍說:‘煎藥並忌用銅鐵器,宜銀器瓦罐。’古人強呼叫陶器煎藥,是因陶器與藥物所含各種成分不發生化學反應,不會影響湯劑的療效。加上砂鍋傳熱均勻、緩和、價格低廉,因而自古沿用至今。玻璃和搪瓷制器亦可選用,但不宜採用銅鐵器煎藥。
煎藥時用水量
藥材的質地不同,其吸水量有顯著差異。質重堅硬的礦石貝殼類用水量少;根莖類,尤其是全草、花、葉類質地輕鬆的藥物用水量要多。煎煮時間長短、水分蒸發量的多少也影響需加入的水量。一般將飲片置煎藥鍋內,加水至超過藥面3~5cm為度,第二次煎煮加水至超過藥面1~2cm為度。浸泡的時間一般20―60分鐘,水溫較高、質地較疏鬆的全草、花、葉藥材時間短;水溫低、質地較堅實的根莖、果實、種子類藥材浸泡時間須長一些。
由於植物藥大多是乾燥品,在煎煮前必須用冷水或溫水浸泡。其目的是使中藥溼潤變軟,細胞膨脹利於有效成風溶解、向外滲透擴散。
煎藥的火候
煎藥火力的大小,中醫習稱為“火候”,包括“文火”和“武火”。前者溫度較低,水分蒸發緩慢;後者溫度較高,水分蒸發較快。煎藥時,一般“先武后文”,即在沸前宜用武火,使水很快沸騰,沸後用文火以保持微沸狀態,減少水分蒸發,利於煎出藥物成分,為了減少一些成分損失,應加蓋鍋蓋。
煎藥的時間和次數
煎藥時間的長短,一般與火力的強弱、飲片的質地、湯劑的治療作用等因素有關。一般藥頭煎20-30分鐘,二煎15-20分鐘;解表藥可減少5-10分鐘;滋補藥可增加5-10分鐘。全草、花葉較多的煎煮時間宜短,根莖、果實種子較多的煎煮時間宜長,金石、介殼煎煮時間宜更長。
湯劑的煎煮次數,以多次煎比一次長時間煎煮為佳,一般需煎煮2―3次。實驗證明,湯劑煎煮兩次能煎出所含成分的80―90‰,
需要特殊處理的藥物
湯劑多是複方,每種藥物各有特點,為了減少藥物成分的損失、破壞,減輕某些藥物的毒副作用,提高浸出成分含量,確保湯劑的療效,對一些藥物需要進行特殊的處理,主要包括先煎、後下、包煎、烊化、另煎、沖服、兌服等,請遵醫囑。
煎煮好後混勻
每次煎好後,宜趁熱倒出。並且將各次混勻,再分次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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