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後癲癇是指顱腦損傷後出現的癲癇,根據發病時間的不同,分為早期和晚期癲癇兩種。早期癲癇是指在顱腦損傷後2周內出現的癲癇,其發病原因與顱內血腫、顱骨凹陷性骨折、腦挫裂傷、腦水腫、顱腦手術後再發出血或顱內感染等有關,在度過上述情況後,癲癇發作可以消失,因此早期癲癇並不考慮手術治療。晚期癲癇是指首次發作發生在外傷2周之後出現的癲癇。外傷後早期癲癇雖然不需要手術治療,但是其提示有晚期癲癇發生的可能性。晚期外傷後癲癇的原因常與腦膜腦瘢痕、腦內囊腫、腦穿通畸形、腦膿腫、異物和骨折片等有關,以腦膜腦瘢痕及腦內囊腫最為常見。目前認為晚期癲癇在正規服用藥物後,大約40-50%患者有癲癇治癒的可能。
因此並不是外傷後晚期癲癇就一定需要手術治療,我們認為外傷後晚期癲癇手術指證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外傷後晚期癲癇診斷明確,正規服用抗癲癇藥物2年無明顯效果。
2、臨床,影像學,腦電圖,PET-CT、顱內電極植入等檢查能明確致癇區。如果患者正規服藥後控制尚可,但發作為致殘性發作,影響生命安全,也可以考慮手術治療。
致癇灶的定位:術前致癇區的定位相當重要,其對手術方式的選擇和術後效果起到決定性作用。首先患者應該有明確的外傷病史,影像學MRI應有相應的外傷後軟化灶,囊腫等表現。如僅有外傷史,而影像學無改變,也不能輕易診斷為外傷後癲癇。多數患者VEEG表現與病灶相關,這樣的致癇區定位相對簡單症狀。如VEEG表現為一側瀰漫性或者雙側放電,可以補充PET-CT,再結合患者臨床表現,多數可以確定致癇區。如確定致癇區位於功能區或者附近,應行顱內電極植入進一步明確致癇區及其與功能區關係。目前認為病灶本身不放電,致癇區多在病灶周圍1-2cm,因此手術切除病灶及其周邊的致癇區才能取得比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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