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多動症的診斷標準:
1、注意力不集中(至少具備下列6條):
①常常不能仔細地注意細節,或在做功課、工作或其他活動中出現漫不經心的錯誤;
②在完成任務或做遊戲時常常無法保持注意力,往往有始無終;
③別人對他講話時常常顯得沒在聽;
④常常無法始終遵守指令,無法按時完成功課;
⑤常常遺失生活必需品,如作業本、書、筆、玩具等;
⑥常回避或極其厭惡家庭作業;
⑦易被外界刺激吸引過去;
⑧組織任務和活動的能力常常受損。
2、活動過度(至少具備下列3條):
①雙手或雙足常常不安穩或坐著時蠕動;
②不能靜坐於自己的座位上;
④常在不適當的場合奔跑或登高爬梯;
④難於安靜地參與娛樂活動;
⑤表現出持久的運動過分,社會環境或別人的要求無法使其顯著改觀。
3、衝動性(至少具備下列1條):
①常在提問未完時其答案即脫口而出;
②在遊戲或有組織的場合不能排隊或按順序等候;
③經常打擾或干涉他人;
④常說話過多,不能對社會規則做出恰當的反應。
4、以上症狀均持續至少6個月以上。
5、7歲以前起病。
6、排除其他精神發育障礙性疾病,如孤獨症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