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血管外科 主治醫師 郭媛媛

  部分深靜脈血栓患者出院時,華法令用量尚未調整穩定,出院醫囑一般要求一週後門診複查。應廣大患者要求,尤其是無法長期回醫院複查的患者,推薦以下方法,對於出院後調整華法令用量有一定參考:

  華法令的抗凝作用並不是在口服後馬上起效的,口服華法令真正起作用至少需要3天。使用華法令最為關鍵的是調整合適的劑量,華法林的劑量反應(國際標準化比值INR)關係變異很大,受許多因素影響,因此需要嚴密監測。

  治療目標值:使凝血酶原時間(PT)達到 20-30sec間,國家標準比(INR)達到 2-3間

  一般我們以2.5mg起,每天口服一次,華法林在口服後48-72小時血藥濃度達高峰,此時,對凝血指標的影響最明顯。因此,一般2.5mg起口服3天后,需抽凝血四項,觀察凝血酶原時間(PT),及國際標準比(INR),如達到PT 20-30sec間,INR 2-3間,則達到了治療目標。一週後再複查,如凝血指標仍在上述範圍,可改為兩週一次複查,以此類推,以後每月複查;

  如PT小於20sec,INR小於2,說明藥物劑量未達到治療標準,則增加1/4片(華法林增,減,均以1/4為準),加藥3天后,複查凝血指標,如達標,則一週後,2周後,一月後複查;如仍然小於目標值,則繼續加1/4片,按上述方法複查凝血,直到達到治療目標值;

  如PT大於20sec,INR大於2,說明藥物劑量超過了治療標準,此時有出血風險,則減藥1/4片,減藥3天后,複查凝血指標,如達標,則一週後,2周後,一月後複查;如仍然大於目標值,則繼續減1/4片,按上述方法複查凝血,直到達到治療目標值;

  上述調整方法,僅限於能夠充分理解病情及治療方案的患者,華法林的缺點是,如未達到治療目標,則有復發風險,如超標,則有出血風險,需要長期監測其效果並調整用量。我們不推薦患者自行調整用量,最好的辦法是在治療週期內(6個月)按時到醫院進行調整。

  近年來,利伐沙班在中國逐漸被用於深靜脈血栓的治療,效果顯著。其優點在於對高齡患者相對安全,減少出血風險,且不必反覆抽血複查凝血,不必調整用量,方便使用;缺點是價格昂貴,普通家庭難以承受。如果利伐沙班用於治療深靜脈血栓的適應症能夠通過審批,且價格能有所下調,無疑是廣大血栓患者的福音。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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