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障礙嬰幼兒的干預,一般分為手術干預和非手術干預。除分泌性中耳炎多選擇保守治療外,傳導性聽力障礙多選擇外科手術治療和跟蹤隨訪,感音神經性聽力障礙,早期(10個月內)往往選擇非手術干預並進行密切的跟蹤隨訪,之後根據助聽效果和言語發育情況,或選擇植入人工耳蝸或繼續佩戴助聽器。
1、輕度聽力障礙: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干預方式有所不同。法國學者認為,過早的助聽器選配對輕度聽力障礙的幫助還沒有得到證實,有一些家長並不相信助聽器對孩子有幫助,因此改變了對輕度聽力障礙的干預策略。
在新生兒聽力篩查實施初期,建議輕度聽力障礙兒童選配助聽器,而現在則以聽力隨訪來替代,極輕度聽力障礙患兒一般不主張佩戴助聽裝置。黃麗輝和韓德明教授建議,至少應對輕度聽力障礙患兒隨訪8―10個月,確定為永久性聽力障礙後,再選配助聽器。
2、中度聽力障礙:
助聽器是首選的干預方法,效果往往很好。但實際工作中,部分家長觀察到患兒裸耳能聽到較大的聲音,就不願意給孩子選配助聽器;有些患兒因家庭經濟條件不允許,或者地處偏遠地區選配機制不完善而不能獲得標準的助聽器選配服務。黃麗輝和韓德明教授認為,如果2次確診為中度聽力障礙,到6個月時聽力仍無明顯改善,應該開始選配助聽器。
選配後應進行1~1.5個月的聽能訓練,之後進行助聽器除錯,除錯後繼續訓練。如果是雙側外耳道閉鎖的傳導性聽力障礙,早期可以選擇佩戴骨錨式助聽器。
3、重度聽力障礙:
如果6個月內發現,主張首選助聽器,依據助聽器的效果評估,隨時改變干預方式。如果助聽效果明顯則繼續佩戴助聽器並跟蹤隨訪;如果效果不佳則應考慮人工耳蝸或振動聲橋等而進入手術干預環節。
4、極重度聽力障礙:
如果6個月內發現,應首先嚐試選配助聽器,如果無效則及時考慮人工耳蝸植入手術。理想的方法是,極重度聽力障礙患兒在3個月以內選配雙側助聽器,多學科小組監測其聽覺技能和語言前發聲這兩方面的進步。如果極重度兒童即使選配了雙側助聽器,強化康復,語言上還是沒有明顯進步,則10個月左右就考慮人工耳蝸植入手術。
5、其他特殊聽力障礙:
對於外耳畸形或其他不能以傳統手術方式治療的傳導性聽力障礙患兒,可採用骨導式助聽器或骨錨式助聽器。振動聲橋是一種半植入式的聽力重建裝置,適用於患有中度到重度感音神經性、傳導性和混合性聽力障礙的兒童。隨著上述新技術逐漸應用到臨床,解決了一部分傳導性聽力障礙患兒不能從普通助聽器中獲得幫助的問題。
6、關於藥物治療的問題:
這是家長最關心也是首先想到的辦法。黃治物教授的建議是:“對於確診為傳導性聽力損失(分泌性中耳炎)的嬰幼兒,首先是指導家長應儘量預防感冒,保持正確餵奶姿勢和方式,其次是嚴密觀察(從確診之日起,觀察3個月),定期隨診,每隔3到6個月複查一次, 直到中耳滲液完全消失(鼓室導抗圖為A型);
對於病程超過6個月的患兒,應採用藥物治療、必要的外科治療( 鼓膜置管、 腺樣體切除等)和驗配助聽器等干預措施。而針對先天性感音性聽力損失的嬰幼兒,尤其是3個月齡內的嬰兒,臨床上常遇到有些家長要求為患兒注射神經生長因子或給予其高壓氧等治療,值得強調的是,不但不建議使用這兩種治療方法,而且應該禁止使用。”
因此,寶寶的聽力障礙型別是多種多樣的,治療和干預的手段也要根據病情來決定。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耳鼻喉科聽力學專科門診可以為寶寶進行聽力診斷並提供全方位的治療,包括人工耳蝸植入手術(是目前雲南省唯一獨立開展人工耳蝸植入的國家定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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