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美容面板科 主任醫師 唐志坤

  在面板科臨床實踐中,將誘發或加重面板病病情或瘙癢、疼痛症狀的食物稱為“發物”。通常情況下“發物”也是食物,適量食用對大多數人不會產生不適,只是對某些特殊體質者以及相關疾病如瘙癢、過敏性面板病才會誘發或加重病情。中醫對食物宜忌的認識早於食物治療。

  歷代醫家在應用食物進行養生保健、卻病療疾、康復調攝的過程中,因人、因時、因地、因病制宜,對不同食物的性質、療效利弊等進行了長期觀察、驗證,逐漸積累並揭示了因不當飲食、不明飲食避忌而誘發疾病產生或加重、降低藥物療效、影響機體康復的諸多不良因素。其中“發物”是重要因素之一。從而使食物禁忌貫穿於中醫藥發展的全過程,並有效地指導對疾病的防治。在面板病的診斷、治療與康復過程中得到集中體現。

  縱觀古代醫藥史料,有眾多有關食物禁忌的專論出現。如《黃帝內經》、《金匱要略》、《千金要方》、《本草綱目》、《食物本草》、《飲膳正要》、《隨息居飲食譜》等均有相關記載,且禁忌食物種類繁多,特點各異,至今仍不乏科學道理。如《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篇》指出:“所食之味,

  一、“發物”與面板病

  在面板科臨床實踐中,將誘發或加重面板病病情或瘙癢、疼痛症狀的食物稱為“發物”。通常情況下“發物”也是食物,適量食用對大多數人不會產生不適,只是對某些特殊體質者以及相關疾病如瘙癢、過敏性面板病才會誘發或加重病情。

  中醫對食物宜忌的認識早於食物治療。歷代醫家在應用食物進行養生保健、卻病療疾、康復調攝的過程中,因人、因時、因地、因病制宜,對不同食物的性質、療效利弊等進行了長期觀察、驗證,逐漸積累並揭示了因不當飲食、不明飲食避忌而誘發疾病產生或加重、降低藥物療效、影響機體康復的諸多不良因素。其中“發物”是重要因素之一。

  從而使食物禁忌貫穿於中醫藥發展的全過程,並有效地指導對疾病的防治。在面板病的診斷、治療與康復過程中得到集中體現。

  縱觀古代醫藥史料,有眾多有關食物禁忌的專論出現。如《黃帝內經》、《金匱要略》、《千金要方》、《本草綱目》、《食物本草》、《飲膳正要》、《隨息居飲食譜》等均有相關記載,且禁忌食物種類繁多,特點各異,至今仍不乏科學道理。

  如《金匱要略・禽獸魚蟲禁忌並治篇》指出:“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提示了不相宜的食物與疾病轉歸的關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

  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薑、諸果、諸滑滯之物”。作為食物禁忌核心內容的“發物”,是從古至今沿襲的傳統經驗,歷代醫家對此尚缺乏系統、完整、全面的總結。現據有關醫籍,遵循中醫藥理論,結合面板病臨床實踐對“發物”進行分析和探討。

  二、“發物”的含義

  從字面上講,“發”即誘發、激發、復發等。發物這類食物,在古醫籍中雖描述生動、形象、具體,但從概念上講尚缺乏系統、完整、準確的理論闡釋。一般多習稱為辛熱物、海鮮、腥發物等,其致病具發熱、發瘡、發毒、動火、動風、助溼、生痰、動氣和發痼疾的特點。

  如《醫學心傳達室全書》:“毒病忌海鮮、雞、蝦發物”;《本草綱目》:“羊肉大熱,熱病及天行病,瘧疾後,食之必發熱致危”;《隨息居飲食譜》:“鵝,動風發瘡”:雞“多食生熱、動風”;豬肉“多食助溼熱”;芥菜“發風動氣”;胡椒“動火”等。通過中醫古籍所描述的發物種類及致發疾病的分析,“發物”含義包含廣義和狹義兩方面。

  廣義方面,正如秦伯末在《中醫對於病人的膳食問題》中言:“凡能引起口乾、目赤、牙齒腫脹、大便祕結的薺菜、韭菜、香菇、金花菜等,都有發熱的可能,俗稱發物”。故“發物”可理解為:在健康人正常攝入、服藥期間及病後調理的飲食過程中,能誘發、激發新病或妨礙治療、加重病情,影響機體康復的食物。

  一般來講,多具辛辣燥烈性味、刺激性強、或油膩厚味、魚腥海鮮等食物。因發物不利於疾病的治療和機體的康復,故要忌口。

  狹義方面,“發物”是針對於現代醫學所指的變態反應(過敏)性疾病、瘙癢性面板病、銀屑病等複發性面板病患者而言。古醫籍亦早有記載,戴思恭《證治要訣・丹毒》曰:“有人一生不可食雞肉及章魚動風等物,才食則丹隨發”。

  故發物的含義又可理解為:因個體體質原因而誘發或加重疾病的食物。從這個意義上講,人類的食物既都有可能成為發物,又因人而異,不會對任何人都產生致病作用,常由家族遺傳、個體差異(過敏體質狀態)所決定,且受季節氣候、精神心理、膳食搭配、加工製作等因素影響。

  “發物”之所以會誘發或加重病情,或致纏綿難愈,現代醫學認為:一是某些食物所含的異體蛋白作為抗原(過敏源),引起變態反應性疾病發作或復發、加重。如禽蛋、牛、羊肉、奶、海鮮等往往引起蕁麻疹、溼疹等瘙癢性面板病的發作或加重。二是一些辛辣、刺激性較強的食物,如酒類、辣椒、胡椒等極易引起炎症擴散或加重。

  三、“發物”分類及致病特點

  清代王士雄在《隨息居飲食譜》反對偏食,提倡“食忌”。列舉了“發物”:致發熱―姜、薤、羊肉、川椒、胡椒;致發風―春芥、蝦、蟹、鵝;致助溼―枇杷、單脂;致積塞―蚌、田螺、西瓜、鮮柿;致動血 ―蘑菇、胡椒;致動氣―比目魚、羊肉、春芥。其涉及的發物種類提法趨於集中,且言明瞭在辨治疾病、養生調攝時,須忌食避害之理。

  現以傳統認識將發物歸納為五類:

  1、助熱動火類:多具辛熱燥烈之性,能助熱動火、傷津劫液。如酒、蔥、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油炸之物。素體熱盛,陰虛火旺之蕁麻疹、溼疹、丹毒、瘡癰疔癤等瘙癢性及感染性面板病、紅斑狼瘡等不宜食用。

  2、動風發物:多具升發、散氣、火熱之性,能使人生風,致瘙癢或邪毒走竄。如魚、蝦、蟹、貝、豬頭肉、雞肉、鵝肉、牛乳、雞蛋、蘑菇、木耳等。蕁麻疹、溼疹、丹毒、瘡癰疔癤等瘙癢性及感染性面板病不宜食用。

  3、助溼發物:多具肥甘澀膩、膠著粘滯之性,能生溼釀熱,礙脾運化、戀邪。如糯米、飴糖、大棗、麵食、肥肉及甘甜滋膩諸物。多用於體內津液不足、失於滋養的病症,如脣舌乾燥、大便燥結、口渴喜飲、肌膚失去潤澤、尿少、舌紅少津等。溼熱病、黃疸、淋證、痢疾、帶下、瘧疾等忌食。

  4、動血發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動血傷絡,迫血外溢。如辣椒、、酒類、牛羊肉、狗肉、全蠍等。血管炎如過敏性紫癜、結節性紅斑、多形性紅斑等應忌食。

  5、動病發物:多具較強刺激之性,能誘發痼疾,如魚蝦等海鮮、牛羊肉及蘑菇、木耳、椿芽、香菜等,曾患複發性、過敏性面板病,如銀屑病、溼疹、蕁麻疹等者應忌食。

  四、“發物”致病原理

  1、飲食不當:多由食物選擇、搭配、烹飪不當,或飲食失節、違犯時令、長時間偏嗜等,使食物中有害物質積累,或消化、吸收不良,食物偏性損傷臟腑功能,可能成為“發物”而導致疾病發生。如《景嶽全書》提及“偶病之人,多非食而疑食者,曰某日曾食物,或某肉,某面,其日即病”。又提及鵝卵“多食傷胃滯氣、發痼疾”;慄“生食難化,熟食滯氣”。

  2、食物與藥物產生不良作用:食物與藥物各具不同性味及作用,患病服藥治療時,若食物與藥物作用不一致時,就會減弱、抵消藥物療效,甚或產生毒副反應,從而妨礙疾病的治療。《本草綱目》提及“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蔥、諸果、諸滑滯之物”,不無道理。

  3、食物與疾病的關係:疾病有表裡、寒熱、虛實、陰陽之分,食物有溫熱、寒涼、酸苦甘辛鹹五味之別及消補、散洩、滑澀諸特點。食物的作用與所患病症的性質、趨勢相逆則助邪傷正,添病益疾。《王氏醫存》“凡病未愈忽添內外雜證,或舊疾復發,皆不善調理所致”,即包含了食物致病因素。臨床如溼熱證忌食豬肉、飴糖、麵食、棗;瘡瘍等面板病忌食酒、蒜、椒、姜及腥臊海鮮物。

  4、食物對病後調理的影響:疾病初愈,餘邪未清,正氣未復,飲食失當可致“死灰復燃”或變生他疾。如《本草害利》:“羊肝,凡瘡家及痼疾者,食之即發,宜忌之”。

  五、合理忌食“發物”

  面板病患者可以通過皮內、點刺試驗或食物IgE、IgG試驗檢測出可能的致敏食物,或將所食食物的種類、量及時間與瘙癢或面板損害發生的時間、程度記錄下來 (即記食物日記)。這樣就能有的放矢的忌口。一般待面板病治癒、穩定一段時間後,可嘗試從小量開始,如無疾病復發或加重,可逐漸增加量和次數。經過反覆多次“脫敏”,一些人對原來過敏的食物,可以不再發生過敏反應。

  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提示了不相宜的食物與疾病轉歸的關係。《本草綱目》記載:“凡服藥,不可雜食肥豬犬肉,油膩羹鮒,腥臊陳臭諸物。凡服藥,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薑、諸果、諸滑滯之物”。

  作為食物禁忌核心內容的“發物”,是從古至今沿襲的傳統經驗,歷代醫家對此尚缺乏系統、完整、全面的總結。現據有關醫籍,遵循中醫藥理論,結合面板病臨床實踐對“發物”進行分析和探討。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