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病科 副主任醫師 盧笑暉

  妊娠期高血壓目前仍是孕婦、胎兒及新生兒發病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生理狀況下,妊娠中期(懷孕4-6個月)血壓通常下降,比妊娠前平均低15mmHg。在妊娠末期(懷孕7-9個月),血壓又回升甚至超過懷孕前水平。這種波動在正常血壓、既往有高血壓病史以及即將出現妊娠期高血壓的婦女中都存在。
  以前認為妊娠中期血壓高於妊娠早期(懷孕1-3個月)或孕前水平,即可診斷為妊娠期高血壓;現在更傾向於依據血壓的絕對值來定義,即收縮壓≥140mmHg或舒張壓≥90mmHg。

  妊娠高血壓並不是一個單一的概念,分為慢性高血壓、妊娠期高血壓和先兆子癇3類。

  慢性高血壓是指妊娠前即證實存在或者妊娠前20周出現的高血壓;
  妊娠期高血壓則是在妊娠20周以後發生的高血壓,不伴有明顯的蛋白尿,妊娠結束後血壓可回覆正常。
  先兆子癇定義為妊娠20周以後的血壓升高伴蛋白尿(24小時尿蛋白≥300mg);其中重度先兆子癇定義為血壓≥160/110mmHg,有大量蛋白尿,並出現頭痛、視力模糊、肺水腫、少尿和實驗室檢查異常(如血小板計數下降、肝酶異常),常合併胎盤功能異常。總結如下:妊娠高血壓首先按照高血壓發生的時間分為妊娠前20周發生高血壓(即慢性高血壓)和妊娠後20周發生高血壓(即妊娠期高血壓、先兆子癇)兩大類,其中後者按有無蛋白尿又分為妊娠期高血壓(無蛋白尿)和先兆子癇(有蛋白尿)。

  妊娠高血壓,尤其是慢性高血壓,可對母親和新生兒的預後產生不良的影響,應該密切隨訪。通常考慮非藥物治療,包括嚴格管理、限制活動、床上休息時採用左側臥位等,建議正常飲食,不用限鹽,補鈣(2g/d),補充魚油。在接收非藥物治療措施以後,血壓控制不佳,水平在≥150/100mmHg,應開始藥物治療,治療目標為將血壓控制在130~140/80-90mmHg。常用的靜脈藥物有甲基多巴、拉貝洛爾、硫酸鎂;口服藥物包括β受體阻斷藥或者鈣離子拮抗劑;其中硫酸鎂為嚴重先兆子癇的首選藥物。特別應該注意ACEI、ARB對胎兒有致畸作用,應該禁止用於孕婦或者準備懷孕的婦女。有先兆子癇早起發作(<28周)史的婦女可預防性的應用小劑量的阿司匹林。先兆子癇可發展為高血壓亞急症或急症,需住院治療,加強監測,提前分娩,使用胃腸外降壓藥或抗驚厥藥物。對於妊娠高血壓的治療思路為首先採用非藥物治療,若控制不佳,再考慮藥物治療,其實對所有的高血壓病基本都是這一思路,在妊娠高血壓中應注意ACEI、ARB對胎兒有致畸作用,還有就是對先兆子癇預防、監測和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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