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以為孩子的人格培養是在孩子懂事之後,因而忽視了嬰幼兒早期孩子心理建設。其實,嬰幼兒期是我們人格成長的關鍵期,在這一時期每個階段嬰兒都有一定的心理需求和發展任務。如果這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發展任務未能完成,會對今後的性格產生很大的影響。
嬰幼兒期是我們人格成長的關鍵期,分為3個階段。
第一階段(0-1.5 歲):無條件關注
這時的嬰兒處於無生存能力的狀態,需要媽媽無條件關注。這時嬰兒的世界裡只有媽媽,但對媽媽來說重要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工作、家務或者娛樂等等。在無條件關注的需要得不到滿足時,嬰兒會在內心深處對媽媽產生懷疑:我對媽媽是最重要的嗎?我是值得存在的嗎?
嬰兒產生結論:我不如你的工作、家務重要。因此,隨著他的成長,一直無法確認自己是另一個人心裡最重要的人。
第二階段(1.5-3 歲):一定的尊重和自由
一歲半左右,嬰兒第一次產生了“我”的概念,也進入了第一叛逆期。在這個階段如果吃飯、睡覺、休息自己說了都不算,都是撫養者說了算,嬰兒就會體驗到自己任何一部分都不受自己的控制,自己只是個“傀儡”。
當嬰兒“做自己”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就會產生疑惑 "我能做自己嗎?我能替自己做主嗎?"當想替自己做主,卻無法替自己做主時,就會產生痛苦。
此外,這個階段也是孩子內化規則的關鍵時期。父母制定的規則會使孩子產生規則意識。規則意識一定程度上是好的,但是要適度。規定特別多的人,意志力會特別強,但也比較固執、缺乏變通;規定少的人,會比較靈活,會容易輕鬆的放過自己。
而且,過強或過弱的規則都會讓嬰兒對控制度產生反感。小時候缺少自由,那麼長大了就會拼命從別人要自由;從小一直被媽媽強迫,沒有被媽媽尊重,那麼他長大後就特別需要別人的尊重,特別討厭別人強迫他。在親密關係中他會過度的向對方索取尊重和自由,同時,難以給對方尊重和自由,逼迫對方妥協,對方就會體驗到被控制以及不被尊重。反之,如果嬰兒在 1.5-3 歲時得到了一定的尊重和自由,那麼他長大後就是會尊重他人,也能接收伴侶對自己的適度的控制。
第三階段:(3-6 歲),認可和讚美
孩子在3歲的時候已經不再那麼需要媽媽了,開始主動玩遊戲,開始主動探索這個世界了。這時他會想要離開媽媽,卻又不敢。於是就不斷從媽媽那邊確認,希望可以得到認可。比如他會問媽媽:我搭的積木好不好看嗎?只有漂亮嗎?
有些媽媽對孩子的誇獎很不走心,這樣的誇獎是“無效”的。嬰兒需要媽媽的讚美具體化——對細節的描述,比如具體哪裡做的好啊?怎麼樣做的好啊?有些媽媽不但沒有欣賞能力,還會對嬰兒產生否定和批評,導致嬰兒產生挫敗感,無法從媽媽那內化一部分認可。
認可、讚美的缺失,會讓孩子產生疑惑:我的本質是好的嗎?如果我不好了還會被愛嗎?
甚至寶寶長大後的會懷疑自己是否值得被人喜歡,“我是好的嗎?”“我是真的可以的嗎?”沒有自信,目標感比較弱,也不具備讚美和認可他人的能力。同時,他特別需要別人對他的認可,受不了別人對他的指責和批評,卻特別擅長打擊和否定別人,就像當年媽媽對他做的那樣。
家,是幸福的港灣,是溫暖的依靠,是安全感的源泉。父母可以給孩子帶來幸福,也是可以給孩子帶來痛苦。恰當的愛,科學的養育,能夠讓孩子更好的成為自己;不恰當的愛,對於孩子而言是一種沉重的傷害,甚至很多傷害造就了孩子今後一生的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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