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歲上小學二年級的俞同學,上課感覺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家長就趕忙隨便找了家附近的眼鏡店配了眼鏡,佩戴一段時間後俞同學感覺又看不清了。
13歲以下兒童和首次配鏡的青少年應由醫務人員來完成規範的散瞳驗光,檢查排除其他眼科疾病,甄別假性近視。
眼科醫生建議的散瞳驗光,需要散瞳檢查一次、瞳孔恢復正常後再複查一次。一些家長怕麻煩或擔心散瞳對孩子的眼睛造成損害,拒絕散瞳驗光檢查。那麼,兒童屈光檢查為什麼需要散瞳驗光?散瞳驗光對孩子眼睛健康有傷害嗎?來聽聽眼科潘醫生對此的解答。
什麼是屈光不正?
眼睛能夠把外界的光線聚焦在眼底的視網膜上,從而形成清晰的視覺。眼睛如果無法精確聚焦,稱為屈光不正。遠視、近視和散光都屬於屈光不正,都會影響聚焦,使眼睛無法看清外界的物體,視力變差。
檢測眼睛的屈光狀態,稱為驗光。
散瞳驗光是在應用藥物使眼睛的睫狀肌完全麻痺,使之失去調節作用的情況下進行客觀的屈光檢查。由於大多數睫狀肌麻痺劑屬於抗膽鹼類藥,可阻斷副交感神經,除了麻痺睫狀肌,同時也麻痺了瞳孔括約肌,從而使瞳孔出現散大的現象,因此睫狀肌麻痺驗光也被稱為“散瞳驗光”。
兒童為什麼要散瞳驗光?其目的有兩個:
第一、兒童眼睛調節力強,特別是對遠視和內斜視的患兒,散瞳以後,能使睫狀肌麻痺,調節放鬆,使眼的屈光度完全暴露出來,這時進行驗光,能準確、客觀的查出眼的屈光性質和度數。此外,散瞳後還能去除眼的調節因素,可用來鑑別真性和假性近視。
第二、散瞳後,有利於眼科醫生詳細檢查患兒的眼睛,發現和排除眼睛器質性病變。
因此對於兒童裸眼視力不佳或初次檢查的患兒,散瞳驗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驗光主要用於以下情況:
(1)兒童和青少年。因為其眼睛的調節能力很強,如果不散瞳驗光,屈光度數的誤差會很大;
(2)青少年裸眼視力下降較快,或懷疑假性近視的患兒;
(3)比較複雜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視、遠視或高度散光,混合性散光者;
(4)對小瞳孔驗光後矯正視力不好,或者有屈光間質混濁的患者,應進行散瞳驗光。
不同年齡的患兒散瞳驗光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目前常採用的方法如下:
(1)“慢速”散瞳:一般13歲以內的兒童,特別是遠視、弱視、內斜視的患兒,用阿托品眼藥水或凝膠、眼膏點眼或塗眼,1日3次,連續5天,瞳孔散開後進行驗光,3周左右瞳孔恢復正常後再次驗光檢查。由於散瞳和瞳孔恢復需要時間比較長,學齡兒童一般在寒暑假期間檢查比較合適。
(2)“快速”散瞳:13歲以上的學生和患有近視的孩子,用環噴託酯(環戊通)或複方託吡卡胺滴眼液點眼,每5~10分鐘點1次,共3~4次,1小時後驗光,第二天瞳孔恢復正常後複驗。
兒童散瞳驗光對眼睛有害嗎?
散瞳驗光不會損傷眼睛。不少家長由於不明白瞳孔散大是怎麼回事,對散瞳驗光顧慮重重,害怕孩子瞳孔散大以後對眼睛造成損害。兒童散瞳後出現的畏光、視近物不清是由於藥物作用的結果。
(1)驗光時常用的散瞳藥水是阿托品、環戊通、複方託吡卡胺等,它們均能阻斷膽鹼能神經對瞳孔括約肌和睫狀肌的興奮作用,從而使瞳孔擴大和睫狀肌麻痺。由於瞳孔括約肌麻痺、瞳孔開大,不能控制進入眼內的光線量,所以引起畏光現象。
(2)睫狀肌麻痺後,看近的東西時,出現視近物模煳的現象。該現象是在散瞳藥的作用下出現的,一旦藥物的作用減弱,這些症狀也就隨之消失。阿托品眼藥水一般停用3周左右後,眼調節作用逐漸恢復、瞳孔恢復正常。環戊通和複方託吡卡胺約6小時以後瞳孔逐漸恢復正常。
(3)點阿托品眼藥水或塗凝膠後,注意每次按壓雙眼內眥部(鼻根部的淚囊)三分鐘以上,這樣是為了避免藥物通過淚小點流入口鼻,吸收入體內。個別兒童使用散瞳藥物(特別是阿托品眼藥水)後,會出現面紅、眼紅、口乾、心跳加速,甚至低熱等情況,一般不需要特別處理,停藥後會消失。
青少年近視及其防治已經成為全社會關注的重要健康問題,兒童和青少年正處在生長髮育階段,眼睛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散瞳驗光檢查(散瞳驗光需要到正規的醫院眼科,由專業的醫生進行醫學驗光),以便進行準確的驗光和科學的配鏡,真正保護好我們的“心靈之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