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過敏症狀消失的時間不可一概而論,主要與過敏的嚴重程度有關。
藥物過敏的表現較多,最常見的症狀是全身出現風團樣皮疹或者斑丘樣紅疹,伴有瘙癢,亦可表現為頭暈、頭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症狀。輕度的藥物過敏,患者脫離過敏藥物以後1周內症狀會慢慢消退。中度的藥物過敏患者脫離致敏藥物後,通常需要應用抗組胺藥,一般在1-2周內症狀可逐漸消退。而如果是重度的藥物過敏,患者需要用糖皮質激素,甚至免疫抑制劑、丙種球蛋白等進行對症支援治療,症狀消失需要2周以上。
出現藥物過敏的患者,需記錄何種藥物所致過敏,再次就診或服用藥物前需明確告知醫生,防止再次服用同類藥物或結構相類似的藥物導致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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