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障礙的分類及診斷標準
一、國際睡眠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
常用的有《精神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4版(DSM-IV)、《國際疾病分類》第10版(ICD-10)和《國際睡眠障礙分類指南(ICSD)》。這些標準大體上類似,在一些亞型劃分上有所不同。
二、我國睡眠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
我國多采用中國精神基本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CCMD-2-R),其有關睡眠與覺醒障礙分類(1995)包括各種非器質性睡眠與覺醒節律紊亂,不包括腦器質性病變或軀體因素引起的睡眠與覺醒障礙。
1、失眠診斷標準:
(1)睡眠障礙幾乎為惟一症狀,其他症狀均繼發於失眠,包括入睡困難、睡眠不深、易醒、多夢、早醒、醒後不易再睡,醒後感到不適、疲乏或白天睏倦等。
(2)上述睡眠障礙每週至少發生3次,並持續1月以上。
(3)失眠引起顯著的苦惱或精神活動效率下降,或妨礙社會功能。
(4)不是任何一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症狀的一部分。
2、嗜睡症診斷標準:
(1)白天睡眠過多,持續1月以上。
(2)不存在下述情況:I睡眠時間不足;II從喚醒到完全清醒的時間延長,或睡眠中呼吸暫停;III發作性睡病的附加症狀(如猝倒症、睡眠麻痺、睡前幻覺或醒前幻覺等);IV腦器質性疾病或軀體疾病引起的嗜睡;V以睡眠障礙為症狀之一的其他精神障礙。
3、睡行症診斷標準:
(1)在睡眠中起床活動,一般持續數分鐘,不到1h。
(2)無言語反應,不易喚醒。
(3)發作後自行回到床上或躺在地上繼續睡眠。
(4)次晨醒來對經過不能回憶。
(5)無痴呆和癔症的證據,可與癲癇並存,但應與癇性發作鑑別。
4、夜驚診斷標準:
(1)幼兒在睡眠中突然驚叫、哭喊,伴驚恐表情和動作,以及心率增快、呼吸急促、出汗、瞳孔擴大等自主神經功能症狀。通常在晚間睡眠後較短時間內發作,每次發作持續1-10min。
(2)發作後對發作時體驗完全遺忘。
(3)排除熱性驚厥和癲癇發作。
5、夢魘診斷標準:
(1)在睡眠中被噩夢突然驚醒,對夢境中恐怖內容能清晰回憶,猶心有餘悸,通常在晚間睡眠後期發作。
(2)從恐怖夢境中轉醒後迅速恢復定向力,處於清醒狀態。對夢境中恐怖體驗和引起的睡眠障礙感到難受。
6、其他睡眠與覺醒障礙。
7、未特定的睡眠與覺醒障礙。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