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女,60歲,因反覆胸悶、活動時氣喘2個月,經CT肺動脈造影(CTPA)確診為肺栓塞。經住院應用華法林、低分子肝素等治療15天好轉出院。出院後堅持服用華法林,監測血國際標準化比值(INR)達標。服藥6個月,症狀消失。堅持服藥至1年,因無明顯自覺症狀而自行停藥。停藥後半年,患者症狀再度加重,伴下肢水腫。經再次經CTPA檢查提示雙側肺動脈栓塞。遂住院治療,再次服用華法林並達標。出院後至今堅持服藥已2年,症狀未復發。
1、肺栓塞患者症狀為什麼會復發?
該患者病情復發與再次發生肺栓塞有關。有關肺栓塞的預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服用華法林6個月後停藥,症狀一直未再復發,不需要再治療;另一種情況是服用華法林至少6個月,停藥後在一年內症狀復發,且症狀加重。臨床工作中以後一種情況更為多見。症狀復發的原因包括原發性危險因素與繼發性危險因素。原發性危險因素:與基因表達異常有關,基因突變、基因多型性、基因表達的差異是發生原發性靜脈系統血栓(VTE)的原因。在西方國家,V因子Leiden突變引起的活化蛋白C抵抗(APC一R)和凝血酶原基因突變是白種人發生VTE最常見的原因。在我國,蛋白S缺乏是發生VTE最常見的原發性危險因素。以上情況患者可以表現為易栓症。
繼發性危險因素:包括外科手術與創傷、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惡性腫瘤、妊娠及口服避孕藥、肥胖、臥床、靜脈曲張等。
應該強調繼發性危險因素也多通過原發性危險因素起作用,即基因表達異常可能對於症狀復發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2、肺栓塞患者如何調整口服華法林劑量?
口服華法林必需達標,即INR維持在2~3之間。初始劑量2.5~5mg/天。由於華法林需要數天才能發揮全部作用,因此與肝素至少重疊應用4~5天。在INR達標前,華法林應每天監測,其後兩週每週監測2~3次,以後根據INR的穩定情況每週監測1次或更少。若需要長期治療,約1~3個月監測一次,並調整華法林劑量。需要增加劑量時,可以每次0.5~1mg遞增,直到達標。需要減量時,也可以每次0.5~1mg遞減,嚴重過量可以停藥。肺栓塞(或心房纖顫)合併穩定型冠心病患者,可以不再加用阿司匹林,以避免出血的發生,單用華法林即可。
3、高INR治療策略
華法林常見的出血部位為口腔(牙齦)出血、鼻出血、皮下瘀斑或者血腫,眼球結膜下出血、鏡下或肉眼血尿、呼吸道出血、月經增多或黑便等。據觀察,INR中度升高(4.0~10.0),頓服VitK1 1.0~2.5mg,能使患者的INR在24 h內迅速下降。如果INR大於目標值,但小於5.0,無出血,又不需要快速恢復INR(如手術),那麼只減少劑量或停藥1次,INR恢復目標值後減量應用;如INR在5.0~9.0,沒有明顯出血,可在停一次華法林的同時,頓服VitK1 1.0~2.5 mg,每天監測INR,可重複口服VitK1;如果INR超過9.0,臨床沒有出血,應頓服大劑量的VitK1 3~5mg,以期在24~48 h內使INR明顯降低,如需要可重複口服VitK1;如果需要快速逆轉INR或出現了嚴重的出血或INR超過20.0,那麼應靜脈注射VitK1 10mg,可每12 h重複1次,並適當補充新鮮血漿或凝血酶原濃縮物。
4、肺栓塞患者華法林應該服用多久?
關於肺栓塞患者華法林服用多長時間國際上尚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筆者建議:至少服藥6個月;停用華法林復發的患者,建議華法林服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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