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祕為兒童常見問題,小學、中學及衛生保健所較為常見。為協助醫療保健工作者評估和治療功能性便祕患兒,北美兒科胃腸病學、肝臟病學和營養學學會(NASPGHAN)和歐洲兒科胃腸病學、肝臟病學和營養學學會(ESPGHAN),共同制定了循證指南。
該指南著重解決與嬰幼兒功能性便祕診斷、治療和預後相關的 9 大臨床問題。在依據牛津中心的循證醫學分級制度的基礎上,進行證據質量分級,也採用這一方法解決其他問題。此次共有 3 次會議,在會議上,所有建議均進行了討論與表決。該小組成員以名義投票的方式對每一建議進行投票。由於未設計隨機對照試驗,專家觀點可用於支援該建議。
有關嬰幼兒功能性便祕的治療,該指南推薦建議如下:
1、 保證正常的纖維攝入量。
2、 保證正常的液體攝入量。
3、 保證正常的運動量。
4、 便祕患兒不推薦常規使用益生元。
5、 便祕患兒不推薦常規使用益生菌。
6、 不推薦傳統治療方法基礎上的強化行為治療。
7、 根據專家意見,對於 4 歲以上的便祕患兒,建議進行如廁訓練,予以解釋和指導。
8、 不推薦其他的生物反饋治療。
9、 不建議常規使用多學科治療。
10、 不建議使用替代療法。
11、 糞便嵌塞患兒一線治療:聚乙二醇電解質(福鬆,下文簡稱 PEG)口服,1、5 g/(kg?d),連續服用 3-6 天。
12、 若 PEG 無效,糞便嵌塞患兒可行灌腸治療,每日一次,持續 3-6 天。
13、 PEG 可作為一線維持治療。起始劑量為一線維持治療。起始劑量 0、4 g/(kg?d),根據臨床表現調整劑量。
14、 經 PEG 治療的患兒,無需行灌腸治療。
15、 若 PEG 無效,乳果糖可作為一線維持治療。
16、 專家建議,補充治療或二線治療可採用鎂乳、礦物油和刺激性瀉劑。
17、 維持治療應持續至少 2 個月。待便祕症狀全部緩解至少一月後,方可停止治療。
18、 在進行如廁訓練期間,若訓練有效僅可停藥一次。
19、 頑固性便祕患兒,不推薦常規使用魯比前列酮、利那洛肽和普盧卡必利。
20、 頑固性便祕患兒可行順行灌腸檢查。
21、 頑固性便祕患兒不建議常規使用 TNS。
該循證指南規範了功能性便祕患兒的評估與治療,同時也關注其生活質量的提高。此外,6 月以下的患兒以及較大的嬰幼兒及兒童,均應分別採用特殊的循證方法。此指南可作為日常診療常規以及更多臨床研究的依據。而更好地評估診斷和治療嬰幼兒功能性便祕,還需進一步研究。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