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FH的高危人群包括:
①髖部創傷:股骨頭、頸骨折,髖臼骨折,髖關節脫位,髖部嚴重扭傷或有關節內血腫的挫傷;
②長時間大劑量應用糖皮質激素;
③長期大量飲酒;
④高凝低纖溶傾向和自體免疫性病,使用GCs;
⑤有減壓艙工作史。
股骨頭壞死如何分期?
按臨床表現將ONFH分為:
①臨床前期(Ⅰ期):無症狀和體徵;
②早期(Ⅱ期):無症狀或僅有輕度髖部不適,包括腹股溝部或大轉子部不適,強力內旋出現髖部疼痛,關節活動無明顯障礙;
③塌陷前期(中期,Ⅲ期):出現較重的急性髖部疼痛,輕度跛行,內旋受限,強力內旋疼痛加重;
④塌陷期(中晚期,Ⅳ期):中重度疼痛,跛行明顯,關節屈曲內旋及外展均中度受限;
⑤骨關節炎期(晚期,Ⅴ期):重度疼痛,跛行加重,關節活動明顯受限(屈曲、內收、內旋),關節畸形(屈曲外旋、內收)。
骨頭壞死如何分型?
依據壞死灶佔據的股骨頭部位分型,我國共識採用中日友好醫院(CJFH)分型,分為:
M型(內側型)――壞死灶佔據內側柱;
C型(中央型)――壞死灶佔據中央柱;
L1 型(次外側型)――壞死灶佔據外、中及內側柱,但外側柱部分存留;
L2 型(極外側型)――壞死灶佔據外側柱,中央、內側柱存留;
L3 型(全股骨頭型)――壞死灶佔據全股骨頭。
KO股骨頭壞死,臨床腫麼辦?
1、藥物治療:
對早期ONFH可選用抗凝、促纖溶、擴張血管等藥物,如低分子肝素、前列地爾等。應用抑制破骨和增加成骨的藥物,如磷酸鹽製劑、美多巴等。視壞死情況,藥物可單獨使用,也可配合保髖手術應用。
2、保髖手術治療保髖手術治療
髓芯減壓或聯合自體骨髓單個核細胞植入:目前仍在試驗階段,採用需謹慎;
病灶清除,帶或不帶血運的骨移植:病灶清除的入路包括經股骨大轉子下,前路經股骨頭、頸交界處開窗及經股骨頭軟骨瓣;
截骨術:有經股骨大轉子股骨頭頸旋轉截骨術,經股骨轉子下內翻截骨術等。選用鉭棒宜慎重,不建議經血管單純介入治療。
3、人工關節置換術
相當一部分ONFH患者最終要接受人工關節置換術,一般有4 種:
①表面置換術:適應證有限,不適合壞死體積較大者,金對金承重面的併發症使應用量下降。
②股骨頭置換術:由於不能預測術後是否發生疼痛和髖臼磨損,從而適應證有限。
③短柄股骨假體的全髖關節置換術:正在發展中。
④全髖關節置換術:是最經典與款成熟的,效果肯定持久的人工關節手術,適用於絕大多數Ⅳ、Ⅴ期ONFH患者,對中、青年患者建議用耐磨承重面(陶對陶、陶對高交鏈聚乙烯),生物骨長入型假體。
不同分期與分型的股骨頭壞死有何治療原則?
①Ⅰ、Ⅱ期,M型:行隨訪,觀察或安慰性治療。
②Ⅰ、Ⅱ期,C型:行體外衝擊波,髓心減壓或病灶清除,自體骨髓移植或打壓植骨術,藥物治療。
③Ⅰ、Ⅱ期,L1 型:行病灶清除,支撐植骨(帶血管或帶血運骨移植)或打壓植骨術,藥物治療;<35 歲者可選擇內翻截骨術。
④Ⅰ、Ⅱ期,L2、L3 型:行病灶清除,支撐植骨(帶血管或帶血運骨移植)或打壓植骨術;<35 歲的L2 型可選擇經股骨轉子旋轉截骨。
⑤Ⅲ期:<50 歲者以保髖為主,方法同④;>50 歲者因疼痛重、關節功能差,可選擇人工關節置換術。
⑥Ⅳa、Ⅳb 期:<40 歲者嘗試保髖;>40 歲者因疼痛重、關節功能差,可選擇人工關節置換術。
⑦Ⅳc、Ⅴ期:因疼痛重、關節功能差,可選擇人工關節置換術。
依據壞死灶佔據的股骨頭部位分型,我國共識採用中日友好醫院(CJFH)分型,分為:
M型(內側型)――壞死灶佔據內側柱;
C型(中央型)――壞死灶佔據中央柱;
L1 型(次外側型)――壞死灶佔據外、中及內側柱,但外側柱部分存留;
L2 型(極外側型)――壞死灶佔據外側柱,中央、內側柱存留;
L3 型(全股骨頭型)――壞死灶佔據全股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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