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早篩查、早治療
甲減可導致女性不孕,即使懷孕後也容易發生妊高症、胎盤早剝、胎兒宮內窘迫、流產、早產、低出生體重兒以及死胎。更為嚴重的是,妊娠期(特別是妊娠早期)甲減會影響胎兒的大腦及骨骼發育,導致出生後的孩子智力低下、身材矮小,即我們常說的“呆小症”。
由於甲減起病隱匿,加之早期症狀(如乏力、納差、嗜睡等)缺乏特徵性,很容易被誤認為是正常的妊娠反應而被漏診。如果懷孕前患者不知道自己患有甲狀腺疾病,對母親和胎兒的影響非常大。從母嬰的健康出發,對計劃懷孕或已孕女性進行甲狀腺疾病的篩查是非常必要的。
高危人群 目前對於是否需要對所有孕婦進行甲狀腺功能的篩查尚未達成共識,比較一致的觀點是對甲減的高危人群做妊娠前的篩查。甲減的高危人群包括:1)有甲狀腺疾病個人史和家族史者;2)有甲狀腺腫、甲狀腺手術切除和131I治療史者;3)既往發現TSH增高和甲狀腺自身抗體陽性者;4)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個人史和家族史者。
篩查時機 可選擇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計劃懷孕時。篩查指標主要包括血清TSH、FT4和TPOAb。TPOAb是導致流產的獨立危險因素。臨床上甲功正常、僅TPOAb陽性的婦女,懷孕後發生臨床甲減的風險很高,這也是為什麼對TPOAb陽性的亞臨床甲減患者也要積極干預的原因。
孕前準備 甲減婦女在計劃懷孕之前,一定要先檢查甲功,如有甲狀腺功能減退,應暫時避孕,經過L-T4替代治療,使血清TSH達到妊娠期特異的正常值範圍(TSH 0.3~2.5 mU/L)、FT4保持在非孕婦正常範圍的上1/3水平後才允許懷孕。如果孕婦在妊娠期間發現甲減,可以選擇繼續妊娠,但應馬上開始L-T4替代治療,使血清TSH儘快(最好在妊娠8周以內)達標,以保證胎兒第一個腦快速發育期(即妊娠4~6個月內)的甲狀腺激素有足量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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