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強迫障礙:
強迫障礙的主要特點是主觀不可抗拒的反覆出現觀念、意向、行為,想盡力擺脫,卻又無法做到,為此感到焦慮、緊張、內心不安。強迫障礙的患病率約2%-3%,男性起病年齡早於女性,青少年發病率較高,離婚、分居、失業、社會經濟水平低下的人群患病率高。強迫障礙易與抑鬱障礙、焦慮障礙、社交恐怖、藥物依賴等疾病共病。
二、強迫障礙的臨床表現:
強迫障礙常見的症狀分為強迫觀念和強迫動作,患者可單獨出現強迫觀念或強迫動作,或兩種症狀同時存在。強迫觀念、強迫動作具體的臨床表現為:
1、強迫觀念:之前有過的想法在某一時間不可預知的闖入頭腦內,這些想法不單純是對現實生活問題的過分擔心,通常是沒有意義的,此類想法持續存在,引起患者明顯的焦慮和痛苦。患者主觀認為這種反覆的思維是過分的,卻無法自拔。這些想法有時很費時,明顯干擾了日常生活和工作。
2、強迫動作:患者被迫按照某種想法或機械的執行某種行為,如:洗手、排次序、核對物品、計數、開關門等程式化動作,患者這樣做是為了減少內心的痛苦,實際上這些行為並不能減少內心的不安或痛苦。
三、強迫障礙的危害:
強迫障礙應早期診斷、早期治療,如果忌諱就醫,該病會對患者造成長期的損害,具體表現為:
1、認知活動受損:患者平素注意力集中困難,反覆想毫無意義的事,不能有效的思考,理性思維和邏輯思考能力嚴重下降。
2、正常的情感體驗受損:患者平素沉浸在由於反覆想事或反覆做程式性動作導致的擔心和焦慮的情緒中,無法體驗平常的正性情感,如:快樂、愉悅、成就感等。
3、社會功能受損:患者的正常人際關係受到影響,不能有效的交友,嚴重的會出現社會功能殘疾。
4、正常人格發育受阻:青少年患者正常的人格發育受阻,很難形成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人格的成熟水平明顯滯後。
四、強迫障礙的治療:
1、治療目標:減輕強迫症狀,儘早達到臨床痊癒,提高患者的依從性,改善其社會功能、生活質量,使其早日迴歸社會。
2、治療方法:採用綜合治療的原則,一般採用基於評估的藥物治療聯合心理治療、物理治療、家庭支援治療,針對每一位患者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
3、治療療程: 患者需要全程治療(起效期、症狀控制期、鞏固治療期、維持治療期、減藥期)。一般治療2-3周開始起效,隨後2-3個月增加藥物劑量逐漸控制強迫症狀,然後藥物劑量基本穩定進行鞏固治療6個月。如果患者病情穩定,藥物劑量稍減少維持治療6-12個月。然後,在6個月內逐漸減少藥物劑量直到停止服藥。上述是一般的治療規律,醫師會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患者定期到醫院複診,根據病情變化調整用藥。
五、需要提醒的事項:
強迫障礙的患者一般起病緩慢,如果不接受治療,大約一半的患者強迫症狀會逐漸發展,少部分患者會有短暫的緩解期。需要注意的是,強迫障礙的患者主觀感受痛苦,認知和社會功能受損明顯,應該前往正規綜合醫院精神衛生科或專科醫院進行規範的治療,儘早阻斷病情發展,改善認知功能,提高生活質量。患者在治療期間儘可能正常的生活、學習、工作、交友,家屬要理解患者,給予足夠的家庭支援,儘早使患者痊癒,迴歸社會。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