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肺結核患者的痰液中,如果能夠分離出結核菌,而且通過體外試驗發現這種結核菌在一種或多種抗結核藥物存在時仍能生長,則患者將被確診為耐藥肺結核。也就是說,這名患者在治療肺結核時,有一種或多種的抗結核藥物已經不能起到殺滅結核菌的作用,需要更換不常用的二線藥物進行治療。
耐藥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單耐藥:僅對一種抗結核藥物耐藥。
2、多耐藥:對一種以上的抗結核藥物耐藥,除外同時對異煙肼和利福平耐藥。由於異煙肼和利福平是在一線抗結核藥物中最重要的兩種殺滅結核菌的藥物,因此如果耐藥試驗的結果發現,這兩種藥物還沒有同時出現耐藥,則耐藥的程度相對較輕,仍然可以考慮使用一線藥物治療。
3、耐多藥:至少對異煙肼和利福平同時耐藥。這種情況就必須更換為二線的抗結核藥物進行治療。
4、廣泛耐藥:除對異煙肼和利福平耐藥之外,同時對任意一種氟喹諾酮類藥物及對三種二線抗結核藥物注射劑(卡那黴素和丁胺卡那黴素、捲曲黴素)中的至少一種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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