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性、可逆、已經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經過 ICU 的嚴密監測和加強治療短期內可能得到恢復的患者。
2. 存在各種高危因素,具有潛在生命危險,經過 ICU 嚴密的監測和適時有效治療可能減少死亡風險的患者。
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礎上,出現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經過 ICU 的嚴密監測和治療可能恢復到原來狀態的患者。 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重症監護病房張少雷
4.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終末狀態、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從 ICU 的監測與治療中獲得益處的患者,通常不是 ICU 的收治範圍。
5. 優先獲得 ICU 診療,是當 ICU 的病床使用率較高、一時不能滿足病人需要時,符合“1”的患者要比符合“2”、“3”的患者優先獲得 ICU 診療。只要可能,就應當使用評價疾病嚴重程度和預後的客觀指標,對收治的病人進行分類管理。
6. 各醫院可根據上達要求,結合本院 ICU 資源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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