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和孕期保健是降低孕產婦死亡和出生缺陷的重要措施。傳統孕期保健特別是產前檢查的次數、內容、孕周以及間隔時間等缺乏循證醫學證據的支援,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產前保健的要求,我國各地區和不同醫院產前檢查的方案存在較大差異,甚至同一醫院不同的產科醫師提供的產前檢查方案也不一致,這也是導致目前我國孕產婦死亡率和新生兒出生缺陷率較高的重要原因。寶雞市婦幼保健院產科劉宗印近年來,隨著對圍產期併發症認識的深入和產前篩查技術的進步,美國、英國、加拿大和WHO等制定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不斷更新。
因此,有必要制定適宜我國國情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本指南的制定參考了美國、英國、加拿大和WHO最新發布的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以及循證醫學證據,並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專案試點工作技術服務規範(試行)》(2010年),國家衛生部《孕前保健服務工作工作規範(試行)》(2007年),國家衛生部《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檔案(2002年),國家衛生部《我國城市圍產保健管理辦法》(1987年)和《農村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辦法》(1989年),也充分考慮了衛生經濟學的要求。本指南的內容包括:健康教育及指導、常規保健內容、輔助檢查專案(分為必查專案和備查專案),其中健康教育及指導、常規保健內容和輔助檢查的必查專案適用於所有的孕婦,助檢查專案中,有條件的醫院或有指徵時可開展備查專案。
孕前保健(孕前3個月)
孕前保健是通過評估和改善計劃妊娠夫婦的健康狀況,降低或消除導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結局的危險因素,預防出生缺陷發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是孕期保健的前移。
一、健康教育及指導
遵循普遍性指導和個性化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對計劃妊娠的夫婦進行孕前健康教育及指導,主要內容包括:
⑴有準備、有計劃的妊娠,避免高齡妊娠。
⑵合理營養,控制體質量(體重)增加。⑶補充葉酸0.4~0.8mg/d,或經循證醫學驗證的含葉酸的複合維生素。既往發生過神經管缺陷(NTD)的孕婦,則需每天補充葉酸4mg。
⑷有遺傳病、慢性疾病和傳染病而準備妊娠的婦女,應予評估並指導。
⑸合理用藥,避免使用可能影響胎兒正常發育的藥物。
⑹避免接觸生活及職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放射線、高溫、鉛、汞、苯、砷、農藥等),避免密切接觸寵物。
⑺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如吸菸、酗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避免高強度的工作、高噪音環境和家庭暴力。
⑻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壓力,預防孕期及產後心理問題的發生。
⑼合理選擇運動方式。
二、常規保健
1、評估孕前高危因素:
⑴詢問準備妊娠夫婦的健康狀況。
⑵評估既往慢性疾病史,家族和遺傳病史,不宜妊娠者應及時告之。
⑶詳細瞭解不良孕產史。
⑷生活方式、飲食營養、職業狀況及工作環境、運動(勞動)情況、家庭暴力、人際關係等。
2、身體檢查:
⑴包括測量血壓、體質量,計算體質指數(BMI),BMI=體質量(kg)/身高(m)2。
⑵常規婦科檢查。
三、輔助檢查
1、必查專案:包括以下專案:
⑴血常規;
⑵尿常規;
⑶血型(ABO和Rh);
⑷肝功能;
⑸腎功能;
⑹空腹血糖;
⑺HBsAg;
⑻梅毒螺旋體;
⑼HIV篩查;
⑽宮頸細胞學檢查(1年內未查者)。
2、備查專案:包括以下專案:
⑴弓形蟲、風疹病毒、鉅細胞病毒和單純皰疹病毒(TORCH)篩查。
⑵宮頸陰道分泌物檢查(陰道分泌物常規、淋球菌、沙眼衣原體)。
⑶甲狀腺功能檢測。
⑷地中海貧血篩查(廣東、廣西、海南、湖南、湖北、四川、重慶等地)。
⑸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針對高危婦女)。
⑹血脂檢查。
⑺婦科超聲檢查。
⑻心電圖檢查。
⑼胸部X線檢查。
孕期保健
孕期保健的主要特點是要求在特定的時間,系統提供有證可循的產前檢查專案。產前檢查的時間安排要根據產前檢查的目的來決定。
一、產前檢查的次數及孕周
合理的產前檢查次數及孕周不僅能保證孕期保健的質量,也能節省醫療衛生資源。針對發展中國家無合併症的孕婦,WHO(2006年)建議至少需要4次產前檢查,孕周分別為妊娠<16周、24-28周、30-32周、36-38周。根據目前我國孕期保健的現狀和產前檢查專案的需要,本指南推薦的產前檢查孕周分別是:妊娠6-13周+6、14-19周+6、20-24周、24-28周、30-32周、33-36周、37-41周。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數。
二、孕期不推薦常規檢查的內容
1、骨盆外測量:已有充分證據表明骨盆外測量並不能預測產時頭盆不稱。因此,孕期不需要常規檢查骨盆外測量。對於陰道分娩的孕婦,妊娠晚期可測定骨盆出口徑線。
2、弓形蟲、鉅細胞病毒和單純皰疹病毒血清學篩查:目前對這三種病原體沒有成熟的篩查手段,孕婦血清學特異性抗體檢測均不能確診孕婦何時感染,胎兒是否受累以及有無遠期後遺症,也不能依據孕婦血清學篩查結果來決定是否需要終止妊娠。建議孕前篩查或孕期有針對的篩查,不宜對所有的孕婦進行常規篩查,避免給孕婦帶來心理的恐懼和不必要的干預。
3、BV篩查:妊娠期BV的發生率為10-20%,與早產發生相關,早產高危孕婦可篩查BV,但不宜針對所有孕婦進行常規BV篩查。
4、宮頸陰道分泌物檢測fFN及超聲檢查評估宮頸:早產高危孕婦,這兩項篩查的價值在於陰性結果提示近期內無早產可能,從而減低不必要的干預。但是尚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援對所有孕婦進行宮頸陰道分泌物fFN檢測及超聲宮頸評估。
5、每次產前檢查時檢查尿蛋白和血常規:不需要每次產前檢查時進行尿蛋白和血常規檢查,但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和妊娠期貧血的孕婦可反覆進行尿蛋白和血常規檢查。
6、甲狀腺功能篩查:孕婦甲狀腺功能減退影響兒童神經智慧的發育,有專家建議篩查所有孕婦的甲狀腺功能(FT3、FT4、TSH),但是目前尚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援對所有孕婦進行甲狀腺功能的篩查,孕期應保證充足的碘攝入。
7、結核病篩查:目前,尚沒有足夠證據支援對所有孕婦進行結核病的篩查(包括PPD試驗和胸部X線檢查)。高危孕婦(結核病高發區、居住條件差、HIV感染、藥癮者)可以在妊娠任何時期進行結核病篩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