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適應證是:
①系統正規抗癲癇藥物治療2年以上不能控制發作的難治性癲癇,發作頻繁,影響日常生活。
②侷限於一側半球明確的癲癇病灶。
③無明顯精神、心理障礙,IQ>70。
④病灶切除後不會引起嚴重的神經功能缺失。
手術方法主要是:
①切除癲癇源病灶或病區:如大腦皮質、腦葉及大腦半球切除術。
②阻斷癲癇放電傳播路徑:可提高癲癇閾值,破壞癲癇興奮機構,如大腦聯合(胼胝體)切開術、立體定向腦深部結構(杏仁核、Forel-H區)毀損術等,包括χ-刀、γ-刀治療。
③刺激癲癇抑制結構:如迷走神經刺激術等。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