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燒燒面積和深度
燒傷面積和深度是估計燒傷嚴重程度的主要因素,也是進行治療的重要依據。
1、燒傷面積的估計
(1) 中國新九分法
將人體各部位定為11個9%,頭面頸為體表面積的9%;雙上肢為18%;軀幹(含會陰1%)為27%;雙下肢(含臀部)為46%(5個9%+1%)11×9%+1%=100%
兒童頭部較大而下肢較小,應結合年齡計算:頭部= 9+(12-年齡);下肢= 46-(12-年齡)
(2) 手掌法
不論年齡大小或性別差異,將病人手掌五指併攏,單掌面積為體表面積1%。
2、燒傷深度的識別
按國際慣用的三度四分法,即I度、淺II度、深II度、III度。三度四分法的臨床特徵:
(1) I度燒傷(紅斑性燒傷)
區域性乾燥,疼痛,微腫而紅,無水皰。3-5天后區域性由紅轉為淡褐色,表皮皺縮、脫落、露出紅嫩光滑的上皮面而癒合。
(2) 淺II度燒傷(水皰性燒傷)
區域性紅腫明顯,有大而飽滿的水皰形成,內含淡黃色血漿樣液體或蛋白凝固的膠凍物。創基潮紅,質地軟,溫度高,疼痛劇烈,感覺過敏。7--14天痊癒。愈後不留瘢痕,但有色素沉著。
(3) 深II度燒傷
區域性腫脹,水皰小、扁薄,創基微溼,紅白相間,質地較韌,感覺遲鈍,溫度較低,拔毛微痛。3-4周勉強癒合,愈後留有瘢痕,基本儲存面板功能。(4)III度燒傷(焦痂性燒傷)
致傷原因不同,區域性表現可為蒼白、黃褐、焦黃,嚴重者炭化,面板失去彈性,觸之硬如皮革,創面乾燥,無滲液,發涼,感覺消失,拔毛不痛,可見栓塞的血管網。需手術植皮。
二、 燒傷嚴重性分度
(1)輕度燒傷:總面積9%以下的Ⅱ°燒傷;
(2)中度燒傷:總面積10%-29%或Ⅲ°燒傷面積不足10%;
(3)重度燒傷:燒傷面積30%~49%或Ⅲ°面積10%-19%的燒傷;或Ⅱ°、Ⅲ°
燒傷面積不到上述百分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4)合併休克;有複合傷(嚴重創傷、衝擊傷、化學中毒等);中、重度吸入性損傷。
(5)特重度燒傷:總面積50%以上或Ⅲ°面積20%以上燒傷。
(6)兒童燒傷嚴重性分類按成人標準減半。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