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新藥臨床試驗,不少人覺得很神祕,有很多人誤認為臨床研究就是拿病人做實驗,把人當做大白鼠。參加臨床試驗的患者也往往對臨床試驗是否會對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存有疑慮,有這種擔心是很正常的,必竟是沒有正式上市的藥物。然而事實並不是如大家所擔心的,但凡參加過臨床研究的患者都表示願意再次參加,這又是為什麼呢?武漢協和醫院內分泌科陳璐璐
首先我們還是來了解下什麼是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簡單的說就是新藥在上市前,在人體(病人或健康志願者)進行藥物的系統性研究。通過臨床試驗可以對一種新的藥物在人體上應用療效如何,有沒有毒副作用,副作用有多大等等情況進行了解。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其它國家,所有的新藥在上市前都必須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對於保障新藥上市後人們的用藥安全是至關重要的。新藥的臨床試驗分為Ⅰ、Ⅱ、Ⅲ、Ⅳ期。
(1)Ⅰ期臨床試驗是觀察它的安全性和藥代動力學,人的耐受力怎麼樣,在人體內是怎樣代謝的,完了就是看人最大耐受多少,從中選擇一個量推薦到二期,這個量就是給病人治病用的量,因為要觀察藥物的毒性和代謝過程,故需在健康人身上進行。
(2) Ⅱ期臨床試驗是對治療作用的初步評價階段。對新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作出初步評價,併為設計Ⅲ期臨床試驗和確定給藥劑量方案提供依據。以一個新的治療關節炎的止通藥的開發為例。Ⅱ期臨床研究將確定該藥緩解關節炎病人的疼通效果如何,還要確定在不同劑量時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的高低,以確定疼痛得到充分緩解但不良反應最小的劑量。
(3)Ⅲ期臨床試驗經過Ⅱ期臨床試驗對療效和安全性的認定後,擴大病種,擴大人數,進行觀察,三期過後基本經過專家審定這個藥就可以上市了。
(4)Ⅳ期臨床試驗 Ⅳ期臨床試驗的藥物不是新藥,而是已經上市的藥物,是在上市後更廣泛、更長期的實際應用中繼續考察療效及不良反應。
從以上的介紹可以看出真正進入臨床選擇病人進行的臨床試驗是安全性和有效性已被驗證過的藥物。因此,臨床研究是在不損害病人利益而又可能給病人帶來好處的前提下進行的,而且在應用新藥前,醫生會向病人說明所用新藥的可能療效及不良反應,處理措施,獲得病人的書面同意。病人在有適應證的情況下都可參加新藥的試用,這無論對治療還是對新藥的開發、研究都是有益的。美國的臨床指引制定組織國家癌症治療網路(NCCN)在其指南中就明確指出“病人接受最佳治療就是加入臨床試驗中”。
我們在臨床工作中,見到不少患者一聽說“臨床試驗”即“談虎色變”,而對於那些在報刊、媒體等宣傳的冠以藥物的稱號實際上連藥物準字號都沒有的保健品卻津津樂道,實際上,任何一種臨床試驗的藥物要比那些廣告宣傳“藥物“要安全得多。我們往往可以看到,當新藥經過臨床試驗的驗證後,陸續上市,而那些廣告藥品如“苦樂康”、“金苦瓜”、“糖脂寧”等等眾多風靡一時的“藥物”最後被認定為假藥,退出市場,其中有不少患者為此付上了生命的代價,卻無人對其生命負責。
參加過臨床研究的患者都願意再次參加,不僅因為安全,其中更加重要的原因也在於無論他們遇到什麼問題,都能及時與醫生保持聯絡,如同專職醫生,因此試驗後多數病人都與醫生成為了朋友。此外作為臨床研究參與者能進行免費檢查,免費享受新藥,為自己節省了相當數量的醫療費用。如此美差,何樂而不為呢?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