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是胚胎和胎兒在母體內發育生長的過程。成熟卵受精是妊娠的開始,胎兒及其附屬物從母體排出是妊娠的終止。為便於臨床計算,妊娠期通常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約為280天(40周)。妊娠12週末以前稱早期妊娠,第13-27週末稱中期妊娠,第28周及其後稱晚期妊娠。妊娠滿28周及以後的胎兒及其附屬物,從臨產開始至全部從母體排出的過程叫做分娩。妊娠滿28周至不滿37足週期間分娩者稱早產,妊娠滿37周至不滿42足週期間分娩呈足月產,妊娠滿42周及其後期間分娩者稱過期產。
1、為什麼要進行產前檢查?
圍生期是指產前、產時和產後的一段時間,我國規定圍生期從妊娠滿28周到產後1周,並據此計算圍生期死亡率。產前檢查具有三項主要作用:高危因素評估;有利於孕產婦,胎兒和新生兒健康;有利於必要的醫療,精神治療和隨訪。如發現嚴重胎兒畸形可適時終止妊娠,以免出生缺陷兒的發生,所以正確進行產前檢查非常重要。
2、什麼時間進行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應從確診為早孕開始,首次檢查無異常者,應於妊娠20-36週期間每4周檢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週檢查一次,共做產前檢查9次。凡屬高危孕婦,應酌情增加產前檢查次數。
預產期的計算: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月份加9或減3,日數加7(農曆加14)。
孕婦血壓正常不應超過140/90mmHg,或與基礎血壓相比不超過30/15mmHg。測量體重每週增加不應超過500g,超過者多有水腫或陰性水腫。
3、孕期做幾次B超檢查合適?
第一次超聲檢查:通常在孕6-8周。主要觀察是否為宮內孕,單胎或多胎,有否胎心,胚芽長度。主要為建檔提供參考。需憋尿進行腹部B超檢查。
第二次超聲檢查:11-13周,主要測量胎兒NT值。
第三次超聲檢查:16-19周。為唐篩檢查提供超聲資料,估計風險率。此時報告內容出現雙頂徑,頭圍,腹圍,股骨長度, 羊水深度,胎位,胎盤位置的描述。不需要憋尿。
第四次超聲檢查:22-24周。檢測胎兒是否患有重大畸形,對顱內結構,心臟結構,胃泡,雙腎,膀胱,腸管, 四肢長骨均需做細緻檢查,耗時較長。不需憋尿。這個孕周胎兒結構發育較為完善,可觀察到大多數的胎兒畸形,太早了胎兒太小不便於超聲醫生觀察,做得太晚如若發現胎兒嚴重畸形,活產終止妊娠就會帶來倫理問題。
第五次超聲檢查:28-32周。有些胎兒畸形中孕時不能被發現,隨著胎兒生長髮育也可能被識別,所以本次檢查為二次篩查 畸形。報告中開始出現羊水指數,胎兒體重,臍動脈S/D值。
第六次超聲檢查:36-38周。主要測量胎兒雙頂徑,頭圍,腹圍,股骨長度,來估計胎兒體重,另外結合羊水指數,胎位,胎盤成熟度及位置為臨床醫生決定分娩方式提供參考。
另外在晚孕後期還會根據孕婦個人情況對宮頸管長度(宮頸機能不全),子宮下段肌層厚度(有剖宮產史孕婦)進行測量。孕婦如果出現不適症狀,比如腹痛或陰道流血,可隨時增加檢查次,觀察胎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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