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肛腸科 主任醫師 熊之焰

  臨床上經常看到準媽媽來醫院就診,這時用藥的安全性是擺在首位考慮的。

  孕期因腹腔壓力增高,影響直腸和肛管的血液迴圈 ,血液迴流受阻。如大便乾結、大便次數多、大便時間過長、久坐、腹部腫瘤、肝硬化門靜脈壓力增高、久病體虛、飲酒、習食辛辣燥熱食品、婦女妊娠、分娩等。孕產期,婦女妊娠後,子宮膨大影響痔靜脈迴流 ,易誘發痔瘡,且孕期一般活動較少,引起大便乾燥而誘發痔瘡,產後大量血液流失 ,腸道乾枯少津,便幹便祕,加重或誘發痔瘡。

  .孕期就是懷孕週數,醫學上的孕期是指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開始,到分娩結束。

  .世界衛生組織對不 同國家和地區妊娠期用藥狀況的調查顯示 ,約有 80%的孕婦在妊娠期間接受過藥物治療 ,平均接受 2.9種處方藥,這還不包括非處方藥的使用。研究表明,人類出生缺陷由藥物引起 佔2% ~3%,藥物的致畸作用取決於藥物本身的致畸效能、妊娠時期以及與其他因素的相互作用。同一種藥物在妊娠的不同時期致畸部位有所不同。為防止藥物的致畸作用,在妊娠前 3個月應避免使用藥物,新藥尤其慎重。孕婦患病時需要及時接受治療,但應瞭解所用藥物對胎兒生長髮育及孕婦本身有無影響。

  安全用藥原則及措施

  1.孕婦在孕前應做體格檢查,爭取在健康狀態下妊娠。

  2.任何藥物的應用必須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服用。

  3.孕前如發現某種慢性疾病,用藥時要兼顧到妊娠期用藥的連續性和安全性,避免使用可能危及到胎兒的藥物。

  4.妊娠早期(12周內)儘量不用藥,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的藥,應考慮不用或暫時停用。

  5.能少用的藥物絕不多用,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或少用。

  6.儘量避免聯合用藥 ,能單獨應用的不聯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較新的藥。

  7.切忌自己隨意用藥或聽信偏方、祕方以防發生意外。

  8.避免應用廣告藥品或不 瞭解的藥品。

  9.用藥時應注意包裝袋上的“孕婦慎用、忌用、禁用”的字樣。

  10.必須用藥時,應儘量選擇對胎兒無損害或影響小的藥物 ;如因治療需要而必須長期使用某種可致畸的藥物 ,應終止妊娠

  11.孕婦誤服致畸或可能致畸的藥物後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 ,根據妊娠時間、用藥量、用藥時間等綜合考慮是否終止妊娠。

  12.中成藥的說明書大多比較簡單 ,許多說明書中未設“孕婦用藥”項 ,因孕婦用藥的利弊難以權衡 ,應謹慎用藥,確保用藥安全

  .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把藥物致畸危險度分類:

  .A類:最為安全,經大量嚴格的對照研究,動物和臨床資料未顯示對胎兒有危害的藥物,如氯化鉀、葡萄糖酸鉀等;

  .B類:為動物實驗顯示無風險,但沒有對人體存在風險證據的藥物,如青黴素類和頭孢菌素素類等;

  .C類:為動物實驗顯示有風險但未開展臨床研究,風險不能排除的藥物,此類藥物只有在仔細權衡孕婦和胎兒的利弊後方可應用;

  .D類:為藥物上市前、後資料均證實對胎兒有危害,需權衡利弊使用的藥物 ,如抗結核藥、抗精神病藥、抗凝劑、抗甲狀腺藥等;

  .X類:為在動物、人體試驗中或藥品上市前後的研究資料均證實嚴重危害胎兒健康,是孕婦禁用的藥物,如氨甲喋呤、環磷醯胺、馬利蘭、三甲雙酮等。

  . 抗癌藥物 :

  氨甲蝶呤可致顱骨和麵部畸形、顎裂等。環磷醯胺、馬利蘭、白消安、阿糖胞苷、柔紅黴素、6一巰基嘌呤等,在妊娠早期可引起指(趾)畸形、腦積水、顎裂、外耳缺損、腎發育不全或多發畸形。

  .激素類藥物 :

  妊娠早期使用雌激素、孕激素、睪丸酮及其衍生物後,常引起胎兒發育異常,其出生缺陷率增高,有可能使女胎男性化。糖皮質激素在妊娠早期大量應用可引起死胎、流產、顎裂、無腦兒、獨眼、骨畸形等。

  .鎮靜催眠藥 :

  苯巴比妥、戊巴比妥、地西泮、利眠寧、眠爾通都可導致畸形,其中地西泮和利眠寧可致多種畸形

  .抗精神病藥 :

  (1) 氟哌啶醇:可導致胎兒四肢畸形、捲曲指、宮內生長延緩和胃腸功能不全。

  (2)氯丙嗉:可導致腦發育不全、無腦畸形、腦積水、顎裂、小頭畸形、捲曲指等,長期應用可致胎兒錐體外系發育不全、嬰兒視網膜病變。妊娠中、後期可致胎兒和新生兒中樞抑制、呼吸困難、肌無力、吸吮困難等

  .抗癲癇藥

  苯妥英鈉:妊娠期應用者出生缺陷的發生率高達 30%。

  丙戊酸鈉:妊娠早期應用可致胎兒神經管缺損、畸形耳、腦積水、眼巨寬等,其發生率約 1%

  .抗瘧疾藥物

  乙胺嘧啶及氯喹:可致耳聾、腦積水和四肢缺陷等畸形。

  奎寧:妊娠早期應用可致死胎、早產、流產、聽神經缺損、心臟畸形、生殖泌尿道畸形等

  .解熱鎮痛抗炎藥:

  (1) 阿司匹林等水楊酸類藥物:在妊娠早期可致胎兒心臟血管畸形、腎缺損 、尿道下裂、脣裂、顎裂、神經系統損傷等。孕婦長期應用阿司匹林可導致胎兒嚴重出血,甚至死胎。

  (2)吲哚美辛:在妊娠早期可致脣裂、顎裂等多種畸形。

  .心血管系統藥物 :

  奎尼丁、可樂定、甲基多巴、哌唑嗪等在妊娠早期可致死胎或畸胎,妊娠中、後期可影響胎兒心臟功能。

  作用於血液系統藥物 :雙香豆素、苄丙酮香豆素可致胎兒出血、死胎或鼻骨發育不全、軟骨發育不全、視神經萎縮 、小腦兒等

  降血糖藥物 :妊娠早期應用胰島素可致胎兒骨骼異常。甲苯磺丁尿、氯磺丙尿可致死胎、多發性畸形、流產、早產等。

  .抗微生物藥 :

  (1)利福平:致畸發生率為4% ~5%,可致死胎 、無腦兒、腦積水及肢體 、耳道 、泌尿道畸形。

  (2)四環素類藥物:在妊娠早期可致胎兒白內障、四肢發育不良、手指和四肢短小,中期可致死胎、腎發育不全,也可使胎兒出生後牙齒黃染、牙釉質發育不全、骨生長障礙等,妊娠後期用藥可致胎兒及新生兒發生溶血性貧血、暴發型肝功能衰竭 ,嚴重者可致母嬰死亡。

  (3)氯黴素:在妊娠早期用藥可致胎兒顎裂、脣裂,妊娠後期可致新生兒骨髓抑制或胎兒死亡,分娩前應用氯黴素可引起新生兒迴圈障礙和灰嬰綜合徵。

  (4)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在妊娠早期或大量應用,可致胎兒聽神經及腎臟損害,出生的嬰兒輕者聽力下降,重者可致完全性耳聾 ,以鏈黴素、慶大黴素發生率較高。

  (5)磺胺嘧啶:在妊娠早期可致多種畸形。

  (6)甲氧苄啶也可導致胎兒畸形,並影響新生兒的安全。

  (7)諾氟沙星也有致畸作用,可抑制胎兒及新生兒軟骨關節及肢體的生長髮育。

  (8)芬氟拉明在妊娠早期也可致胎兒多種畸形。

  .抗肥胖藥物:右苯丙胺可致胎心臟缺損、大血管異位、脣裂、四肢畸形。

  .全身麻醉藥 :妊娠早、中期應用氟烷可影響胎兒的聽覺功能。甲氧氟烷易致胎兒骨骼畸形。產程中孕婦應用乙醚或氯仿 等麻醉劑 、嗎啡 、度冷丁 、地西泮可 引起 胎兒中樞神經抑制和神經系統損害,娩出的新生兒表現為不吃、不哭、低體溫、呼吸抑制或迴圈衰竭等。

  . 中樞興奮藥 :妊娠早期連續應用咖啡因可致胎兒缺肢性畸形、成骨發育不全。

  .鎮咳藥 :可待因可致脣裂、顎裂、死胎。抗甲狀腺藥 :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劑可影響胎兒甲狀腺功能,導致死胎 、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或甲狀腺腫大,甚至引起 窒息 。

  綜合上述因素,希望廣大備孕女性在孕前手術治療,避免痔瘡在孕期症狀嚴重,卻不能用藥。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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